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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九十四 列傳閹官第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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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善候時情,號為機悟。

     天平初,除開府儀同三司、本將軍、懷州刺史。

    元象初,復為中侍中、大長秋卿,仍開府儀同。

    夏薨,年六十二。

    贈都督冀瀛幽安四州諸軍事、本將軍、司徒公、冀州刺史,諡曰孝惠。

     養兄子長業,襲爵。

    齊受禪,例降。

     津兄憑,字元寄。

    當時逃竄,後會赦免。

    太和中,奉朝請,冀州趙郡王幹田曹參軍、定州彭城王勰水曹參軍、給事中、越騎校尉。

    以討大乘功,除左中郎將,遷龍驤將軍、中散大夫。

    孝昌中,歷恒農、武邑二郡太守。

    尋除征虜將軍、光州刺史。

    還,為平東將軍、光祿大夫,轉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

    除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初津被敕營出帝父廣平王陵。

    永熙中,以營陵功,封津城陽縣開國子,邑三百戶。

    津自有封,乃啟轉於憑。

    後除衛大將軍、左光祿大夫。

    興和三年夏卒,年六十七。

    憑無他才伎,始終資歷,皆由於津。

    津卒之後,憑亦無贈。

     子靈素,襲。

    齊受禪,例降。

     津從兄荅,光祿大夫。

     子宗顯,司徒掾。

     劉思逸,平原人。

    父直,武邑太守。

    與元愉反於信都,伏誅。

    思逸少充腐刑。

    初為中小史,轉寺人。

    久之,除小黃門,拜奉朝請,坐事免。

    後除東莞太守。

    思逸雖身在閹寺,而性頗豪率,輕薄無行,好結朋遊。

    又除左將軍、大長秋卿,遷中侍中、平東將軍。

    武定中,與元瑾等謀反,伏誅。

     又有張景嵩、毛暢者,鹹以閽寺在肅宗左右,而並黠了,甚見知遇。

    俱為小黃門,每承間陳元叉之惡於肅宗。

    元叉之出,景嵩、暢頗有力焉。

    靈太後反政,未即戮叉。

    時內外喧喧,雲「叉還入知政事」。

    暢等恐禍及己,乃啟肅宗,欲詔右衛將軍楊津密往殺叉。

    詔書已成,未及出。

    叉妻知之,告太後雲:「景嵩、暢與清河王息〈召已〉欲廢太後。

    」太後信之,責暢,暢出詔書草,以呈太後。

    太後讀之,知無廢己狀,意為小解。

    然叉妻構之不已,遂緻疑惑。

    未幾,出暢為頓丘太守。

    後復出景嵩為魯郡太守。

    乃密令禦史掩暢,暢走免,尋捕殺之。

    景嵩因入都,太後數其與暢同計之事,大緻嫌責。

    後為陽城、滎陽二郡太守。

    孝靜時,位至中侍中,坐事死。

     史臣曰。

    闕 校勘記 〔一〕 趙黑 北史卷九0目錄及傳文「黑」作「默」。

     〔二〕 孟鸞 北史卷九0目錄及傳文「鸞」作「欒」。

     〔三〕 自後逃戶占為細繭羅縠者非一 北史卷九0仇洛齊傳「細繭」作「紬綾」,冊府卷五0四.六0五四頁、卷六六七.七九八二頁,通鑑卷一二0.三七九0頁「細」都作「紬」。

    按本書卷一一0食貨志也作「細繭」,冊府兩條即出本書此傳和食貨志,「細」卻都作「紬」,與北史合。

    「細」當是「紬」之訛。

    「繭」「綾」音形皆殊,「綾」字當是北史所改。

     〔四〕 遂歷右將軍中常侍 諸本並缺「歷右將軍中」五字,今據冊府卷六六五.七九五九頁補。

     〔五〕 後之惑薩菩薩也 南、北、殿、局四本及北史卷九0劇鵬傳、冊府卷六六六.七九七二頁「薩」都作「薛」,百衲本、汲本作「薩」。

    按「薛」是「薩」的本字,「菩薩」之「薩」本也作「薛」,似作「薛」是。

    但卷一三幽後馮氏傳實作「高菩薩」,北史卷一三幽後傳同,則其人本姓高,「薩」「薛」都因涉下「菩薩」而訛。

    今姑從百衲本。

     〔六〕 是時有李豐之徒數人 諸本「李」作「季」,冊府卷六六五.七九六0頁作「李」。

    按卷五五劉芳傳見「中官李豐」,是馮太後時人,與此傳合。

    「季」乃「李」之訛,今據改。

     〔七〕 進爵隴東公 諸本「隴」作「龍」。

    按「龍東」無此郡名,下文稱養子顯明「襲爵,降為隴東公」。

    即因祐由隴東公進封新平王,故降爵仍因舊封。

    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隴東郡屬涇州。

    「龍」字訛,今改正。

     〔八〕 遷都曹加侍中祭酒尚書領中曹侍禦 按祭酒以上是新遷官,尚書領中曹、侍禦是原官,上文已雲「尚書領中曹如故」,這裏「侍禦」下當脫「如故」二字。

     〔九〕 與雷黨不蒙俱為羌中強族 百衲本、汲本「黨」作「光」,南、北、殿、局四本作「黨」。

    按黨是羌大姓,卷三太宗紀泰常四年六月見「羌酋黨道子」。

    元和姓纂輯本卷七黨氏條雲「本出西羌」。

    「黨」字形近訛「光」。

    今從南、北諸本。

     〔一0〕復奪爵 北史卷九二王遇傳作「復舊爵」。

    較明白。

    這裏意謂復所奪之爵,但易誤解為又一次奪去爵位。

     〔一一〕世宗封其妻王氏為□□縣君 百衲本闕字作相當於二字的墨釘,他本都作「雲陽」,冊府卷六六五.七九六0頁「為縣君」連文不空。

    按北魏郡君、縣君是加於婦人的爵位,自有封邑,與夫之封邑無關。

    下文劉騰封長樂縣公,其妻封鉅鹿郡君,初不從夫長樂之封,卷八三下外戚傳下胡國珍封安定郡公,妻皇甫氏封京兆郡君,繼妻梁氏封趙平郡君,亦不從夫安定之封,可證。

    這裏白整封雲陽男,其妻未必也封雲陽。

    本闕縣名,冊府遂逕連上文。

    後人以為婦人必以夫之封邑為號,以意補缺,今從百衲本缺二字。

     〔一二〕騰使詣行所 冊府卷六六五.七九六一頁「行」下有「在」字。

    按此字似不宜省,然他處亦或作「行所」,非必脫文。

     〔一三〕轉長兼中常侍 諸本「中常」下脫「侍」字。

    按「中常侍」不得省稱「中常」,亦非他官之訛,上劉騰傳稱「中常侍賈粲」可證,今補「侍」字。

     〔一四〕中官內侍貴者 諸本脫「內」字,不可通,今據北史卷九0補。

     〔一五〕賜始平伯 按下稱「孝昌二年,以勤舊封始平縣開國伯」,疑這裏「伯」當作「子」或「男」,否則下文「伯」當作「侯」,下王溫傳,先封欒城伯,「孝昌二年,封欒城縣開國侯」,事相類。

     〔一六〕黃絹十匹以供喪用 諸本脫「絹」字,今據北史卷九0孟欒傳補。

     〔一七〕初季以兄叔良為襲季爵 按原文當作「初季以兄叔子良為後,襲季爵」,脫「子」「後」二字,語不可解。

    但無可參證,今不補。

    又除南本外,他本皆「叔」字起提行。

    南本「兄」字下空五格,北、殿、局三本「兄」字下注「闕」。

    按弟名季,兄名叔,「叔」字本與上「兄」字相接,後人強為割裂,讀不可通,遂又於「兄」字下注「闕」字或空格,皆誤,今以「叔」字下六字逕接上文。

     〔一八〕娶黨寶女 北史卷九0封津傳「黨」作「常」。

    按卷八三上常英等傳有雲「伏、寶、泰等州刺史」,連上文似是常英官,伏、寶、泰皆州名。

    但魏無「伏」「寶」二州,「泰」見上文,是人名,則「伏」「寶」亦當是諸常之名,但外戚傳此傳脫訛,不知寶為常英何人。

    黨寶未見紀載,疑北史作「常」是。

    參卷八三上校記〔九〕。

     〔一九〕兼中關右慰勞大傳 諸本「大傳」作「太傅」,百衲本作「大傳」。

    按卷八九酈道元傳,道元為「關右大使」,「大使」屢見紀載,封津是宦官,故加「中」字。

    「使」字舊本訛「傳」,後人遂改為「太傅」。

    今姑從百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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