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存中為禦營使、節制殿前司軍馬。
癸酉,下诏罪己。
張浚降授特進,仍前樞密使、江淮東西路宣撫使,官屬各奪二官。
邵宏淵降武義大夫,職仍舊。
诏楊存中先詣建康措置營砦,檢視沿江守備。
戊寅,诏展巡幸之期。
辛次膺罷。
己卯,李顯忠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筠州安置。
辛巳,命浙西副都總管李寶兼禦營統制官、措置浙西海道。
甲申,右谏議大夫王大寶入封,論移跸。
以敷文閣學士虞允文為兵部尚書兼湖北、京西宣谕使。
戊子,放宮人三十人。
以蕭琦為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癸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李顯忠再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
乙未,诏宿州棄軍将佐奪官、貶竄有差。
丙申,太白晝見,經天。
罷江、淮宣撫司便宜行事。
乙巳,以旱蝗、星變,诏侍從、台谏、兩省官條上時政阙失。
丁未,诏征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
乙卯,裁減省、部、寺、監官吏。
戊午,給還嶽飛田宅。
八月丙寅,張浚複都督江、淮軍馬。
庚午,以劉寶兼淮東招撫使。
丙子,以飛蝗、風水為災,避殿減膳。
罷借諸路職田之令。
戊寅,金纥石烈志甯又以書求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币。
癸未,複以龍大淵知閣門事,曾觌同知閣門事。
丙戌,遣淮西安撫司幹辦公事盧仲賢等赍書至金帥府,戒勿許四州,差減歲币。
仍命諸将毋遣兵人出境。
九月己酉,楊存中罷。
冬十月戊午朔,大臣奏金帥書言四事,帝曰:"四州地、歲币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
"辛酉,禦殿複膳。
己巳,遣護聖軍戍江南。
丙子,诏慶上皇後教旨改稱聖旨。
立賢妃夏氏為皇後。
丁醜,地震。
辛巳,升洪州為隆興府。
诏:"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餘事悉以聞。
"十一月己醜,盧仲賢自宿州以金都元帥仆散忠義遺三省、樞密院書來。
庚子,遣王子望等為金國通問使。
辛醜,诏侍從、台谏于後省集議講和、遣使、禮數、土貢四事,仍各薦可備小使者。
丙午,盧仲賢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
召張浚。
癸醜,以胡昉、楊由義為使金通問國信所審議官。
十二月己未,陳康伯罷。
乙醜,張浚入見。
丁醜,以湯思退為尚書左仆射,張浚為右仆射,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浚仍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
壬午,西南方有白氣。
是歲,以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租。
二年春正月辛卯,诏增德壽宮車辇儀衛。
壬辰,禦文德殿,冊皇後。
癸巳,修三省法。
乙未,及皇後朝德壽宮。
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讨廣西諸盜。
庚子,罷諸州招軍。
丙午,金仆散忠義複以書來。
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疊入之制。
壬子,振歸正人。
甲寅,白氣亘天。
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辛未,蠲秀州貧民逋租。
壬申,容州妖賊李雲作亂。
癸酉,複王權武義大夫,命權廣西路都钤轄,專一措置盜賊。
丙子,诏饬将帥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罷兩浙、福建、江西、湖南、夔州路參議官。
丁醜,雨雹及雪。
獲李雲,其黨悉平。
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金帥以昉等不許四郡,械系之,昉等不屈,金主命歸之。
三月丙戌朔,诏張浚視師于淮。
又诏王之望等以币還。
丁亥,诏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壬寅。
诏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丙午,王宣等降。
诏三衙戍兵歸司,建康、鎮江大軍更番歸砦。
庚戌,芝生德壽宮。
以戶部侍郎錢端禮為淮東宣谕使,吏部侍郎王之望為淮西宣谕使。
诏撫谕兩淮軍民。
壬子,以廣西賊平,诏減高、藤、雷、容四州雜犯死罪囚,釋杖以下,蠲夏秋稅賦。
以忠勇軍隸步軍司,神勁右軍隸鎮江都統司。
癸醜,以王彥為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
夏四月庚申,召張浚還朝。
甲子,以李顯忠侵欺官錢給還諸軍。
丁卯,以建康歸正人為忠毅軍,鎮江為忠順軍,命蕭琦、蕭鹧巴分領之。
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高麗入貢。
丁醜,張浚罷。
癸未,言者論宰相、執政徇欺之弊,命書寘政事堂。
五月壬辰,複置環衛官。
丙申,诏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辛醜,诏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舍事宜以聞。
江西總管邵宏淵責授靖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仍征其盜用庫錢。
乙巳,率群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丁未,蝗。
诏内外贓私不法官吏,尚書省置籍檢勘。
庚戌,罷招神勁效用軍。
辛亥,鬻兩淮所招戶馬。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诏州縣理滞囚。
戊辰,太白晝見。
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诏。
丁醜,振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
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洪遵罷。
己醜,以周葵兼權知樞密院事。
遣主管馬軍司公事張守忠以兵詣淮西,措置邊備。
庚子,太白經天。
诏内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緻仕者,遇郊毋得蔭補。
乙巳。
命海、泗州徹戍。
丁未,雨雹。
戊申,蠲淮東内庫坊場錢一年。
庚戌,洪遵落端明殿學士。
癸醜,以江東、浙西大水,诏侍從、台谏、卿監、郎官、館職陳阙失及當今急務。
是月,罷内侍押班梁珂為在外宮觀。
移廣西提刑司于容州。
八月甲寅朔,以災異,避殿減膳。
戊午,南丹州莫延廪為諸蠻所逐來歸,诏補修武郎。
命江東、浙西守臣措置開決圍田。
甲子,秦國大長公主薨。
以久雨,決系囚。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辛巳,诏振淮東被水州縣。
張浚薨。
壬午,遣魏杞等為金國通問使。
九月甲申。
罷内侍李珂賜谥。
甲午,诏江東、浙西監司、守臣講明措置田事。
乙未,交阯入貢。
丁酉,嚴髒吏法。
辛醜,以王之望為參知政事,權刑部侍郎吳芾為給事中兼淮西宣谕使。
金人犯邊。
以久雨,出内庫白金四十萬兩,籴米赈貧民。
壬寅,王彥帥師濟江,軍昭關。
癸卯。
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辭不行。
乙巳,複命楊存中為同都督,錢端禮、吳芾并為都督府參贊軍事。
罷宣谕司。
仍易國書以付魏杞。
少保、崇信軍節度使趙密落緻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