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甲戌朔,禦後殿,複膳。
九月丙午,太白晝見。
己酉,有司上《續編中興禮書》。
庚戌,遵義砦夷楊煥來獻馬。
辛未,罷沿海諸州海船錢。
遣應武使金賀正旦。
冬十月辛巳,诏諸路總領官歲舉堪将帥者二三人,安撫、提刑舉可備将材者各二人。
戊子,金遣使來賀瑞慶節。
戊戌,雷。
遣使吊祭安南。
十一月庚申,朝獻于景靈宮。
辛酉,朝飨于太廟。
壬戌,祀天地于圜丘,大赦。
十二月丁醜,再蠲濠州租稅一年。
壬午,诏蠲州縣橫增稅額。
己亥,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
六年春正月庚申,宇文紹節卒。
诏侍從、台谏、兩省官、帥守、監司各舉實才二三人。
二月丁醜,太白晝見。
丙戌,有司上《嘉定編修吏部條法總類》。
乙未,诏宗室毋與胥吏通姻,著為令。
三月癸亥,樓鑰罷。
夏四月丙子,以章良能參知政事。
甲午,複法科試經義法,雜流進納人不預。
五月丁卯,以旱,命大理、三衙、臨安府決系囚。
戊辰,修慶元六年以來寬恤诏令。
六月乙亥,诏刑部歲終上諸州未決之獄于尚書省,擇其最久者罪之。
丁醜,遣董居誼賀金主生辰,會金國亂,不至而還。
丁亥,複監司臧否守令及監司、郡守舉廉吏所知法。
丙申,诏三衙、江上諸軍主帥各舉堪将帥者二三人。
八月己巳朔,诏諸路監司、帥臣舉所部官吏之才行卓絕、績用章著者。
庚午,知思州田宗範謀作亂,夔州路安撫司遣兵讨平之。
是月,金人弑其主允濟。
九月甲辰,蠲京、湖諸州逋負二十八萬餘缗。
閏月戊辰朔,诏禦史台置考課監司簿。
丙戌,以金主新立,命四川謹邊備。
己醜,诏湖北監司、守令振恤旱傷。
癸巳,雷。
甲午,史彌遠等上《三祖下七世仙源類譜》、《高宗寶訓》、《皇帝玉牒》、《會要》。
乙未,大雷。
丙申,以雷發非時,下罪己诏。
冬十月丁酉朔,申嚴互送之禁。
戊申,遣真德秀賀金主即位,會金國亂,不至而還。
庚戌,遣李{直土}使金賀正旦,亦不至而還。
甲子,金遣使來告即位。
十一月癸未,虛恨蠻寇嘉定府之中鎮砦。
十二月壬寅,蠲瓊州丁鹽錢。
癸亥,金遣使來賀明年正旦。
是歲,兩浙諸州大水,振之。
七年春正月丁卯朔,四川制置司遣提舉皂郊博馬務何九齡率諸将及金人戰于秦州城下,敗還。
丁醜,章良能薨。
壬午,沔州都統王大才斬何九齡,枭首境上,以其事聞。
三月丁卯,以安丙同知樞密院事,成都府路安撫使董居誼為四川制置使。
庚辰,金國來督二年歲币。
戊子,金人來止賀正旦使。
夏四月癸卯,蠲福建沿海諸州貧民納鹽。
五月丁醜,太白經天。
乙酉,賜禮部進士袁甫以下五百四人及第、出身。
六月辛醜,以旱,命諸路州軍禱雨。
甲辰,诏諸路監司、守臣速決滞訟。
丙午,蠲兩浙路諸州贓賞錢。
壬子,釋大理、三衙及兩浙路杖以下囚。
丁巳,置嘉定府邊丁二千人以備蠻。
秋七月甲子朔,以左谏議大夫鄭昭先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戊辰,诏省吏毋授參議官。
乙亥,金人來告遷于南京。
庚寅,以起居舍人真德秀奏,罷金國歲币。
是月,夏人以書來四川,議夾攻金人,不報。
八月癸巳朔,罷關外四州所增方田稅。
乙未,罷四川宣制司所補官。
癸卯,複建宗學。
置博士、谕各一人,弟子員百人。
金國複來督歲币。
乙巳,太白經天。
禁州縣沮壞義役。
戊申,诏以安丙為觀文殿學士、知潭州。
九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太白晝見。
乙醜,史彌遠等上《高宗中興經武要略》。
戊寅,調殿前司兵增戍天長縣。
丙戌,以久雨,釋大理、三衙、臨安府杖以下囚。
庚寅,釋兩浙路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