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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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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天》謂之求五星定合積日。

    )日除陰、陽定分,為二;陽加陰減平合日,為定積日及分。

    (《乾元》置變日,以前、後限度前加後減,為定日。

    《儀天》各置其星常合中日及餘,以入曆增減度增者增之、減者減之,金、水返而加減之,以日躔定差先減後加之,金、水則先加後減,即得定合積日及分。

    又《儀天》求入盈縮初末限,皆以半周天為準。

    )
入氣盈縮度分:(《乾元》謂之入氣,《儀天》謂之求入盈縮初末限。

    )
置定積,以常數去之,不盡者,為入氣日分;置入氣日分,如求朔望盈縮術入之,即得入氣盈縮度分。

    (《乾元》置定日,以氣策去之為氣數,不盡,為入氣日;命以冬至,算外,即得入氣日及分。

    《儀天》各置定合積日,在半周天以下者去之,餘為在縮,乃視在盈縮初限日及約餘以下者,便為在盈縮初限;以上者,減去盈縮初限日約餘,為在盈縮末限日及餘。

    )
定合日辰:(《乾元》謂之日辰,《儀天》同《應天》。

    )
以其大、小餘加入氣日,命從甲子,算外,即得所求。

    (《乾元》、《儀天》以冬至大、小餘加定日,各滿紀法去之,餘并同《應天》。

    《乾元》冬至小餘以元率退收,百為母;又有日躔陰陽度,置其氣陰陽分,如求朔日度分術入之,即得所求。

    )
求入月日數:(《儀天》謂之求定合在何月日。

    )
置定合日辰大餘,以定朔大餘減之,餘命算外,即得所求。

    (二曆法同。

    )
定合定星:(《乾元》同。

    《儀天》謂之求日躔先後定數、求五星定合定度及分。

    )
各以其星入氣盈縮度分盈加縮減之,又以百除陰、陽定分,為度分;陽加陰減,皆加減平合,為定星;用加天正黃道日度,滿宿去之,不滿宿,即得所求。

    (《乾元》各置其星平合中星,以日躔陰陽度陰減陽加之;又以其星入曆限度前加後減之,即為其星定合定星。

    餘同《應天》。

    《儀天》置所入限日下小餘,以其日盈縮率乘,以宗法除為分,以盈縮其日下先後定分,為日躔先後定度及分;又各置其星常合中度及分,以入限增定度及分增減之。

    金、水二星增者減,減者增;又以日躔先後定度及分,木、火、土即先減後加,金、水先加後減其日躔差,木星二因,退位,火星除二,土星退位,從下加三,金、水倍,用即得定度及分。

    餘同《應天》。

    )
歲星入段(亦名入變) 熒惑入段鎮星入段太白入段辰星入段 諸段平日平度:(《乾元》謂之諸星變定積,《儀天》謂之五星諸變中日中度。

    )
置平合日度,以諸段下平日平度加之,即得所求。

    (《乾元》各置其星變日,以所求入曆前加後度前加後減之。

    其太白辰星夕見變及晨疾變,皆以返用加減。

    熒惑晨見變定,置定差,以進一位滿十一除之為定差,各依加減,即得所求;在留變者,置其變定積,以前變前後度前後減之。

    其火星三因之,後退者倍之。

    《儀天》各置其星常合中日中度及分,以其星諸變段下常加合中日變度加減中星,即得諸變中日中度及分。

    )
諸段入曆:(《儀天》謂之求五星諸變入限及增減定度。

    )
置平合入陰陽曆分,各以逐段陰陽曆分加之,為諸段入曆分。

    (《乾元》以在諸變曆分中入曆名曰限變度。

    《儀天》各置其星常合入曆度分,以其星諸變段下上下限度分累加之,滿周天去之,餘依常合術入之,各得增減定度。

    其金星在晨疾、晨合、夕見變者,置增減定度及分,以四乘三除,為金星變定差。

    其火星在晨見變者,以九乘,增減定度及分,退一位,為晨星變定差。

    )
諸段入變分:置入曆分,各以變分去之,餘為入變分。

    求陰陽定分,依平合術入之。

    (《乾元》諸段變分在入變前述。

    《儀天》即同《應天》。

    )
五星諸段定積曰:(《乾元》謂之求五星諸變定日。

    )
置其入陰陽定分,百除,為日分;陽減陰減諸段平日。

    其金水夕見、晨疾返為之定積。

    其金星晨次、晨遲,更用盈縮度縮加盈減定積為定。

    求其入氣月日,如平合術入之。

    又熒惑前遲定積,置平合入陰陽曆分,加二萬一千六百七十五,盈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五半去之。

    餘與見求入陰陽曆同者,更不求之,如不同曆者,即依平合術入,所得,用加前遲留退、後退留平日為定積,入氣月日如前。

    又五星定用盈縮差及陰陽定分:歲熒惑鎮星晨見、夕疾、定合,太白定合、夕見、夕退、再合、晨見及後、晨疾,皆用盈縮定差,太白定合晨、夕見及後疾,皆用盈縮定差。

    内歲星後疾不用盈縮定差,辰星諸段總用盈縮定差盈加縮減。

    熒惑晨見陰陽定分身外加一,前疾陽定分再析,各為定分。

    (《乾元》諸變定日在入變前。

    《儀天》各置其星入變中日,以其星所入變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

    其金星定合、夕見、夕順疾、夕次疾、晨次疾,水星定合、夕見、晨疾變,皆以增減定度及分,增者減之,減者增之,各得定日。

    合用日躔差者,乃以日躔先後定差先減後加,乃為定日及分。

    其日躔差,金水定合、夕見、晨疾,以日躔差先加後減,乃為定日及分天之度數。

    )
定星:(《乾元》謂之求五星諸變定星,《儀天》謂之求五星諸變定度。

    )
以合用盈縮定差加減平度分,又以陰陽定分陽加陰減。

    其金水夕見、晨疾返用為定星,求宿度,加平合入之。

    熒惑前遲、後退差度以二百三十六度加前遲定星,二百五十七度加後退定星,如半周天以下為陽度;以上者去之,餘為陰度;前遲陰陽度在一百一十度以上者,返減半周天,餘以五因之,後退入陰陽度在七十四度以下者,亦五因之,皆滿百為度分,陽減陰加定星,為前遲、後退定星;求宿度,加平合入之。

    (《乾元》置其星其變中星,以入曆前後度前加後減之,又合用陰陽度者,陰減陽加之,為定星;以冬至黃道日度加之,命從鬥宿,算外,即其變所入宿次也。

    若在留變者,更不求定星也,隻用前變定星為留變定星。

    又熒惑留差,以一百一十九度減前遲定星,以一百三十四度減後退定星,在一百八十二度半以下為前,以上者去之為後,置前後度,在七十三度以下為在前,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三度半,餘為後度,皆倍之,百除為度,命曰留差度及分也。

    又前退定星度,以一百二十三度減前退定星,又以一百三十一度減後退定星,在一百八十二度半以下者為前,以上者去之為後,視前後度在七十三度以下為前,以上者返減一百八十二度半為後:皆以倍之,百除為度,即得前後退差度及分也;用前減後加其段定星為定星。

    又五星用陰陽度:歲星熒惑鎮星晨見,後疾,夕合;太白夕見、退,夕合,晨見,後疾,平合皆用日躔、陰陽度,其辰星諸段皆用之。

    《儀天》各置其星其變中度及分,以其變入限增減定度及分,增者增之,減者減之。

    其金星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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