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度:一十三。
木星盈縮曆火星周率:八百二十五萬九千三百六十六、秒五十九。
周日:七百七十九、餘九千七百五十六、秒五十九。
歲差:一百三、秒五十三。
伏見度:二十。
火星盈縮曆
土星周率:四百萬三千八百七十二、秒三十九。
周日:三百七十八、餘八百五十二、秒三十九。
歲差:一百三、秒七十八。
伏見度:一十六。
土星盈縮曆金星周率:六百一十八萬三千五百九十九、秒一十六。
周日:五百八十三、餘九千六百二十九、秒一十六。
歲差:一百三十、秒八十。
夕見晨伏度:一十一。
晨見夕伏度:九。
金星盈縮曆
水星周率:一百二十二萬七千一百七十、秒二十八。
周日:一百一十五、餘九千三百二十、秒二十八。
歲差:一百三、秒九十四。
夕見晨伏度:一十四。
晨見夕伏度:二十一。
水星盈縮曆
推五星天正冬至後諸變中積中星:置氣積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盡,覆減周率,餘滿樞法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即天正冬至後平合中積;命之,積平合中星,以諸段變日、變度累加之,即諸變中積中星。
(其經退行者,即其變度;累減之,即其星其變中星。
)
求五星諸變入曆:以其星歲差乘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盡,以樞法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以減其星平合中星,即平合入曆;以其星其變限度依次加之,各得其星諸變入曆度分。
求五星諸變盈縮定差:各置其星其變入曆度分,半周天以下為在盈;以上,減去半周天,餘為在縮。
置盈縮限度及分,以五星會策除之為會數,不盡,為入會度及分;以其會下損益率乘之,會策除之為分,分滿百為度,以損益其下盈縮積度,即其星其變盈縮定差。
(若用立成者,以其所入會度下差而用之。
)其木火土三星後退、後留者,置盈縮差,各列其星盈縮極度于下,皆以上減下,餘以乘上,八十七除之,所得,木、土三因,火直用之;在盈益減損加、在縮益加損減其段盈縮差,為後退、後留定差,(因為後遲初段定差。
各須類會前留定差,觀其盈縮初末,審察降殺,皆裒多益少而用之。
)
求五星諸變定積:各置其星其變中積,以其變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其星其變定積及分;以天正冬至大餘及分加之,即其星其變定日及分;以紀法去定日,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諸變在何月日:各置諸變定日,以其年天正經朔大餘及分減之,(若冬至大餘少,加經朔大餘者,加紀法乃減之。
)餘以朔策及分除之為月數,不滿,為入月日數及分。
其月數命以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變入其月經朔日數及分。
(若置定積,以天正閏月及分加之,朔策除為月數,亦得所求。
)
求五星諸變入何氣日:置定積,以氣策及約分除之為氣數,不盡,為入氣已來日數及分。
其氣數命起天正冬至,算外,即五星諸變入其氣日及分。
(其定積滿歲周日及分即去之,餘在來年天正冬至後。
)
求五星諸變定星:各置其變中星,以其變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其金、水二星,金以倍之,水以三之,乃可加減。
)即五星諸變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變加時定星宿次及分。
(五星皆以前留為前退初日定星,後留為後遲初日定星。
)
求五星諸變初日晨前夜半定星:以其星其變盈縮所入會度下盈縮積度與次度下盈縮積度相減,餘為其度損益分;乘其變初行率,一百約之,所得,以加減其日初行率,(在盈,益加損減;在縮,益減損加。
)為初行積率;又置一百分,亦依其數加減之,以除初行積率,為初日定行率;以乘其率初日約分,一百約之,順減退加其日加時定星,為其變晨前夜半定星;加冬至時日度命之,即所在宿次。
求諸變日度率:置後變定日,以其變定日減之,餘為其變日率;又置後變夜半定星,以其變夜半定星及分減之,餘為其變度率及分。
求諸變平行分:各置其變度率及分,以其變日率除之為平行分,不滿,退除為秒,即各得平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