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三陵神坐,皇帝靴袍就幄,設香酒、時果、牙盤食奠獻,而命大臣以香币、酒脯詣諸陵緻告。
駕還,複行親谒之禮,帝素服乘馬至永安縣,齋于行宮,夜漏未盡二鼓,詣三陵及元德太後、明德皇後陵奠獻,哀恸。
未明,禮畢,複詣四陵奉辭,省視幾筵,奠獻如初禮。
又遍詣諸後陵、諸王墳緻奠。
命中使遍祭皇親諸親墳及汝州秦王墳。
是歲,命禮官定春秋二仲遣官朝陵儀注,以祭服行事,專差宗正卿一員朝拜三陵,别遣官二員分拜諸陵。
又制長竿檐床二副,置陵表祝版,遣寬衣軍士三十二人輿送陵下。
其後添差陵廟行禮官四員,選朝官、京官宗姓者充。
翰林學士錢惟演言:"春秋朝陵,載于舊式,公卿親往,蓋表至恭。
唐顯慶中,始诏三公行事,天寶以後,亦遣公卿巡谒,蓋取朝廷大臣,不必須同國姓。
後參用太常、宗正卿。
晉開運中,亦命吏部侍郎。
近年以來,止遣宗正寺官,人輕位卑,實虧舊制,望自今于丞、郎、諸司三品内遣官,阙則差兩省谏、舍以上。
所冀仰副追孝之心,以成稽古之美。
"景祐初,滄州觀察使守節言:"寒食節例遣宗室拜陵,而十月令内司賓往,非所以緻恭。
"乃诏宗室正刺史以上一員朝拜。
四年,減柏子戶,安陵、永昌、永熙各留四十戶,永定五十戶,會聖宮十戶。
慶曆二年寒食、十月朔,宗室刺史以上,聽更往朝陵。
皇祐三年,太常博士李壽朋奏:"帝後諸陵,薦飨皆有時,獨昭憲皇後以合葬安陵,不及時祭。
"禮院言:"朝拜儀注,牲牢并如太廟常飨例,諸陵止奠一爵,而安陵奠兩爵,兩贊再拜,惟祭馔不兼設,蓋有司相承失之。
"于是诏安陵昭憲皇後祝版、牲币、禦封香依太廟同室禮。
更造諸陵祭器貯别庫。
三陵皆置卒五百人,唯定陵以章獻太後故,别置一指揮。
昭陵使甘昭吉引定陵例,請置守陵奉先兩指揮,京西轉運司請減定陵卒半以奉昭陵,诏選募一指揮,額五百人。
初,永安縣官月朔朝定陵,望朝三陵。
韓琦言:"昭陵未有朝日。
"乃令縣官朔望分朝諸陵。
熙甯中,诏文臣大兩省、武臣閣門使以上,經過陵下,并許朝拜。
又诏:"自今臣僚朝拜諸陵,除見任、嘗任執政官許進湯,餘止奠獻、薦新,不特拜。
"
初,故事,車駕詣陵,謂之親谒。
南渡之後,此禮不舉,故上陵或曰省視,或曰保護,或曰薦獻,或曰祭告,或曰緻祭,或曰望祭,或曰修奉,悉遣官,不專于行禮也。
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诏:"應永安軍祖宗陵寝,可差西京留守及台臣一員躬親省視,如有合修奉去處,措置奏聞。
"仍诏鄜延路副總管劉光世充省視陵寝使。
又诏河南府鎮撫使翟興團結本處義兵,保護祖宗陵寝。
四年六月,诏令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充祭告諸陵禮料,仍令翟興所差來人赉祭告表以行。
紹興元年九月,起居郎陳與義言:"陛下躬履艱難之運,駐跸東南,列聖陵邑,遠在洛師,顧瞻山川,未得時省。
雖欲遣使,道路不通,聖懷日憤。
近聞道路少通,差易前日,願诏執事每半年擇遣使臣兩員,往省諸陵。
"诏令樞密院每半年差使臣兩員前去。
三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春秋二仲,薦獻諸陵,乞于行在法惠寺設位,望祭行禮。
"從之。
自是每歲薦獻,率循此制。
五月,诏令戶部支金一百兩付河南府鎮撫使司幹辦公事任直清,充祭告永安軍諸陵。
九年正月,上謂輔臣曰:"祖宗陵寝,久淪異域,今金國既割還故地,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臣僚前去修奉灑掃。
"尋命同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兵部侍郎張焘前雲河南府祗谒修奉。
六月,太常丞梁仲敏等言:"春秋二仲,遣宗室遙郡防禦使薦獻諸陵,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權宜于行在設位行禮。
今道路既通,望依舊遣官前詣。
"诏令西京留守司候仲秋就便選官前詣諸陵薦獻。
士〈亻褭〉、張焘回,言:"諸陵下石澗水,自兵興以來,涸竭幾十五年。
二使到日,水即大至,父老驚歎,以為中興之祥。
"
十年三月,禮部言:"池州銅陵縣丞呂和問進宮陵儀制,望付太常寺以備檢照。
永安軍等處今已收複,遂委知軍詣諸陵逐位檢視,除永定、永昭、永厚、永裕、永泰陵園廟并無損動,内永安、永昌、永熙陵神台璺裂,未敢一面擅行補飾。
太常寺看詳若行補修,合就差所委修飾官奏告行禮。
"诏令河南府委官,如法補飾,不得滅裂。
其後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張焘言:"伏見宣谕官方庭實有請,乞将來先帝山陵,一依永安陵等制度。
臣區區愚忠,願明诏有司,異時永固陵凡金玉珍寶盡斥不用,播告天下,鹹使聞知。
如是,自然可保無虞。
"上嘉納之。
三十二年六月,诏祖宗陵寝,令本處招讨使同本處官吏躬親朝谒,如法修奉,務在嚴潔,以稱孝思之意。
乾道六年八月,诏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右迪功郎劉師顔特與右承務郎升擢差遣,秦世輔特轉一官,升充正将,以湛等歸正結義保護陵寝故也。
端平元年正月,京西湖北安撫制置使史嵩之露布以滅金聞。
二月,禦筆:"國家南渡以後,八陵迥隔,常切痛心。
今京湖帥臣以圖來上,恭覽再三,悲喜交集,凡在臣子,諒同此情。
可令卿、監、郎官以上,詣尚書省恭眡集議。
"遂遣太常寺主簿朱揚祖、閣門祗候林拓朝谒八陵。
紹興元年六月,太常寺言:"昭慈獻烈皇太後欑宮在越州會稽縣,合依四孟朝獻禮例,差宰執一員,前一日赴欑宮泰甯寺宿齋,至日,行朝拜之禮。
"诏同知樞密院事李回行禮。
二年三月,知紹興府張守言:"昭慈獻烈皇後欑宮近在府界,望許臣以時朝谒。
"從之。
自是守臣皆許朝谒。
十七年十一月,殿中侍禦史餘堯弼言:"望舉行舊制,于春秋二仲遣官詣永祐陵欑宮薦獻。
"臣僚又言:"陵廟之祭,月有薦新,著在令典。
方今宗廟久已遵奉,惟是永祐陵阙而未講,望令有司讨論,舉而行之。
"太常寺讨論:"欲依《政和五禮》依典故,令兩欑宮遵依每月檢舉,差官行禮,其新物令逐宮預行關報紹興府排辦。
"從之。
二十七年六月,诏:"永祐陵及昭慈聖獻皇後欑宮檢察承受,以檢察宮陵所為名。
"
三十年九月,吏部言:"紹興府會稽知縣依仿陵台令典故,于階銜内帶兼主管欑宮事務,量加優異。
"
淳熙元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春秋二仲,差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欑宮,并周視陵域。
如遇少卿有缺,乞從本寺前期取指揮。
差本寺以次官充攝。
所有今年仲春薦獻,即日見阙少卿。
"诏差太常丞錢良臣。
自後春秋遇少卿阙,率以為例。
慶元元年六月,诏:"永阜陵孝宗皇帝欑宮,每歲秋季一就,令所差監察禦史恭詣朝拜檢察。
"從禦史台申請。
諸陵亦如之。
忌日,唐初始著罷樂、廢務及行香、修齋之文。
基後,又朔望停朝,令天下上州皆準式行香。
天祐初,始令百官詣閣奉慰。
宋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