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磬代鐘,餘如宮架之制。
今以镈鐘、特磬并設之,則為四十八架,于古無法。
皇帝将出,宮架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皇帝興,宮架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
未聞皇帝出入,以特磬為節。
《議十六鐘磬》曰:
鎮謂:"清聲不見于《經》,惟《小胥》注雲'鐘磬者,編次之,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
'至唐又有十二清聲,其聲愈高,尤為非是。
國朝舊有四清聲,置而弗用,至劉幾用之,與鄭、衛無異。
"按編鐘、編磬十六,其來遠矣,豈徒見于《周禮·小胥》之注哉?漢成帝時,犍為郡于水濱得古磬十六枚,帝因是陳禮樂、《雅》《頌》之聲,以風化天下。
其事載于《禮樂志》,不為不詳,豈因劉幾然後用哉?且漢承秦,秦未嘗制作禮樂,其稱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遺法也。
其王樸樂内編鐘、編磬,以其聲律太高,歌者難逐,故四清聲置而弗用。
及神宗朝下三律,則四清聲皆用而諧協矣。
《周禮》曰:"凫氏為鐘,薄厚之所震動,清濁之所由出。
"則清聲豈不見于《經》哉?今鎮以箫、笛、埙、篪、巢笙、和笙獻于朝廷,箫必十六管,是四清聲在其間矣。
自古無十二管之箫,豈《箫韶》九成之樂已有鄭、衛之聲乎?
禮部、太常亦言"鎮樂法自系一家之學,難以參用",而樂如舊制。
四年十二月,始命大樂正葉防撰朝會二舞儀。
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
第一變:舞人去南表三步,總幹而立,聽舉樂,三鼓,前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持幹荷戈,相顧作猛贲速趫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裡,以幹戈相擊刺,足不動;再鼓,皆回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舉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立。
幹戈各置腰;再鼓,各前進,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後,左手執幹當前,右手執戈在腰為進旅;再鼓,各相擊刺;再鼓,各退身複位,整其幹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轉面相向,秉幹持戈坐作;再鼓,各相擊刺;再鼓,皆起,收其幹戈為克捷之象;再鼓,皆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二變:聽舉樂,依前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正面,作猛贲趫速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裡相擊刺,足不動;再鼓,各轉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陳其幹戈,左右相顧為猛贲趫速之狀;再鼓,皆并入行,以八為四;再鼓,皆兩兩對相擊刺;再鼓,皆回,易行列,左在右,右在左,再鼓,皆舉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各分左右;再鼓,各揚其幹戈;再鼓,交相擊刺;再鼓,皆總幹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三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而相向,再鼓,整幹戈以象登台講武;再鼓,皆擊刺于東南;再鼓,皆按盾舉戈,東南向而望,以象漳、泉奉土;再鼓,皆擊刺于正南;再鼓,皆按盾舉戈,南向而望,以象杭、越來朝,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擊刺于西北;再鼓,皆按盾舉戈,西北向而望,以象克殄并、汾;再鼓,皆擊刺于正西;再鼓,皆按盾舉戈,西向而望,以象肅清銀、夏;再鼓,皆舞,進一步正跪,右膝至地,左足微起;再鼓,皆置幹戈于地,各拱其手,象其不用;再鼓,皆左右舞蹈,象以文止武之意;再鼓,皆就拜,收其幹戈,起而躬立;再鼓,皆舞,退,鼓盡即止,以象兵還振旅。
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
第一變:舞人立南表之南,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稍前而正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皆右顧右揖;再鼓,皆開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少卻身,初辭,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顧,以右手在前、左手推後為再辭;再鼓,皆左顧,以左手在前,右手推出為固辭;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俯身相顧,初謙,合手當胸;再鼓,皆右側身、左垂手為再謙;再鼓,皆左側身、右垂手為三謙;再鼓,皆躬而授之,遇節樂則蹲。
第二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再鼓,皆稍前相揖;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開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複相向;再鼓,皆卻身為初辭;再鼓,皆舞,辭如上儀;再鼓,皆再辭;再鼓,皆固辭;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再鼓,相向;再鼓,皆顧為初謙;再鼓,皆再謙;再鼓,皆三謙;再鼓,皆躬而授之,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三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兩兩相向;再鼓,皆相趨揖;再鼓,皆左揖如上;再鼓,皆右揖;再鼓,皆開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複相向;再鼓,皆卻身初辭;再鼓,皆再辭;再鼓,皆固辭;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兩兩相向;再鼓,皆相顧初謙;再鼓,皆再謙;再鼓,皆三謙,躬而授之,正立,節樂則蹲。
凡二舞綴表器及引舞振作,并與大祭祀之舞同。
協律郎陳沂按閱,以謂節奏詳備,自是朝會則用之。
八年,太常博士孫谔言:"臣嘗奉社稷之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