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五(鄉兵二)
○河北河東陝西義勇陝西護塞川峽土丁荊湖義軍土丁弩手夔施黔思等處義軍土丁廣南西路土丁廣南東路槍手邕欽溪洞壯丁福建路槍仗手江南西路槍仗手蕃兵
河北、河東、陝西義勇慶曆二年,選河北、河東強壯并抄民丁涅手背為之。
戶三等以上置弩一,當稅錢二千,三等以下官給。
各營于其州,歲分兩番訓練,上番給奉廪,犯罪斷比廂軍,下番比強壯。
治平元年,诏陝西除商、虢二州,餘悉籍義勇。
凡主戶三丁選一,六丁選二,九丁選三,年二十至三十材勇者充,止涅手背。
以五百人為指揮,置指揮使、副二人,正都頭三人,十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歲以十月番上,閱教一月而罷。
又诏秦州成紀等六縣,有稅戶弓箭手、砦戶及四路正充保毅者,家六丁刺一,九丁刺二;有買保毅田承名額者,三丁刺一,六丁刺二,九丁刺三,悉以為義勇。
是歲,诏秦、隴、儀、渭、泾、原、邠、甯、環、慶、鄜、延十二州義勇,遇召集防守,日給米二升,月給醬菜錢三百。
蓋慶曆初,河北路總十八萬九千三十一人,河東路總七萬七千七十九人,陝西路治平初總十五萬六千八百七十三人。
熙甯初,樞密使呂公弼請以河北義勇每指揮揀少壯藝精者百人為上等,手背添刺"上等"字,旌别教閱,及數外藝優者亦籍之,俟有阙則補。
從之。
十二月,诏河北義勇,縣以歲閱;當閱于州者,宜分番,歲以一番;災傷當罷者聽旨。
其以指揮分番者,大名府五十三為四番,真定、瀛、洺、邢、滄、定、冀、恩、趙、深、磁、相、博自三十九以及十二并為三番,德、祁、澶、棣、霸、濱、永靜、永甯、懷、衛、乾甯、莫、保、通利自十一以及四并為二番。
九指揮已上者再分本番為三,教始十月,止十二月。
六指揮已上者再分本番為二,教始十月,止十一月,終滿一月罷遣。
帝嘗問陳升之曰:"侯叔獻言義勇上番何如?"王安石曰:"此事似可為,但少須年歲間議之。
"升之曰:"今募兵未已,且養上番義勇,則調度尤不易。
"安石曰:"言募兵之害雖多,及用則患少,以民與兵為兩途故也。
"十二月,帝言:"義勇可使分為四番出戍。
"呂公弼曰:"須先省得募兵,乃可議此。
"安石曰:"計每歲募兵死亡之數,乃以義勇補之可也。
"陳升之欲令義勇以漸戍近州,安石曰:"陛下若欲變數百年募兵之弊,則宜果斷,詳立法制。
不然,無補也。
"帝以為然,曰:"須豫立定條法,不要宣布,以漸推行可也。
"兩府議上番,或以為一月,或以為一季,且令近戍,文彥博等又言難使遠戍,安石辯之甚力。
是月,兵部上陝西、河北、河東義勇數:陝西路二十六郡舊籍十五萬三千四百,益以環、慶、延州保毅、弓箭手三千八百,總十五萬六千八百,為指揮三百二十一;河北三十三郡舊籍十八萬九千二百,今籍十八萬六千四百,為指揮四百三十;而河東二十郡,自慶曆後總七萬七千,為指揮一百五十九。
凡三路義勇之兵,總四十二萬三千五百人。
三年七月,王安石進呈蔡挺乞以義勇為五番教閱事,帝患密院不肯措置,安石曰:"陛下誠欲行,則孰能禦?此在陛下也。
"泾、渭、儀、原四州義勇萬五千人,舊止戍守,經略使蔡挺始令遇上番依諸軍結隊,分隸諸将。
選藝精者遷補,給官馬,月廪、時帛、郊賞與正兵同,遂與正兵相參戰守。
時土兵有阙,召募三千人。
挺奏以義勇點刺累年,雖訓肄以時,而未施于征防,意可以案府兵遺法,俾之番戍,以補土兵阙。
诏複問以措置遠近番之法。
挺即條上,以四州義勇分五番,番三千人,防秋以八月十五日上,十月罷;防春以正月十五日上,三月罷,周而複始。
诏從之,行之諸路。
九月,秦鳳經略安撫司言:"保毅人數不曾揀充義勇,而其子孫轉易田土,分煙析姓,少有正身。
乞令保毅軍已于丁數内揀刺充義勇者,與免承認保毅。
"從之。
十月,韓绛乞差著作佐郎呂大忠等赴宣撫司,以備提舉義勇,從之。
是月,韓绛言:"今将義勇分為七路,延、丹、坊為一路,邠、甯、環、慶為一路,泾、原、儀、渭為一路,秦、隴為一路,陝、解、同、河中府為一路,階、成、鳳州、鳳翔府為一路,乾、耀、華、永興軍為一路。
逐年将一州之數分為四番,緣邊四路十四州,每年秋冬合用一番屯戍;近裡三路十二州軍,即令依此立定番次,未得逐年差發,遇本處阙少正兵,即得勾抽或那往次邊守戍。
"從之。
十一月,判延州郭逵言:"陝西起發義勇赴緣邊戰守,今後并令自赍一月糗糧,折本戶稅賦。
若不能自備,則就所發州軍預請口食一月。
"從之。
十二月,司馬光上疏曰:
臣以不才,兼領長安一路十州兵民大柄。
到官以來,伏見朝廷及宣撫等司指揮,分義勇作四番,欲令以次于緣邊戍守,選諸軍骁銳及募闾裡惡少以為奇兵,造幹糧、炒飯、布囊、力車以備饋運,悉取歲賜趙秉常之物散給緣邊諸路,又竭内地府庫甲兵财物以助之。
且以永興一路言之,所發人馬,甲八千副,錢九萬貫,銀二萬三千兩,銀碗六千枚,其餘細瑣之物,不可勝數。
動皆迫以軍期,上下相驅,急于星火。
官吏狼狽,下民驚疑,皆雲國家将以來春大舉六師,長驅深入,以讨秉常之罪。
臣以疏賤,不得預聞廟堂之議,未知茲事為虛為實。
昨者親承德音,以為方今邊計,惟宜謹嚴守備。
其入寇,則堅壁清野,使之來無所得,兵疲食盡,可以坐收其弊。
臣退而思念,聖謀高遠,深得王者懷柔遠人之道,實天下之福。
及到關中,乃見凡百處置,皆為出征調度。
臣不知有司在外,不谕聖意,以緻有此張皇,将陛下默運神算不令愚賤之臣得聞其實也?臣不勝惶惑,竊為陛下危之。
況關中饑馑,十室九空,為賊盜者紛紛已多。
縣官倉庫之積,所餘無幾,乃欲輕動大衆,橫挑猛獸,此臣之所大懼也。
伏望陛下深鑒安危之機,消之于未萌,杜之于未形。
速下明诏撫谕關中之民以朝廷不為出征之計,其義勇更不分番于緣邊戍守,亦不選募奇兵。
凡諸調發為饋運之具者悉令停罷,愛惜内地倉庫之儲,以備春深赒救饑窮之人。
如此,豈惟生民之幸,亦社稷之福也。
惟陛下裁察。
再言之甚力,于是永興一路獨得免。
四年,诏罷陝西路義勇差役。
又诏罷陝西諸路提舉義勇官,委本屬州縣依舊分番教閱。
五年七月,命崇文院校書王安禮專一編修三路義勇條貫。
是月,帝問王安石義勇事如何,安石曰:"宜先了河東一路。
河東舊制,每年教一月,今令上番巡檢下半月或十日,人情無不悅。
又以東兵萬人所費錢糧,且取一半或三分之二,依保甲養恤其人,即人情無不忻願者。
"閏七月,執政同進呈河東保甲事,樞密院但欲為義勇、強壯,不别名保甲。
王安石曰:"此非王安禮初議也。
"帝曰:"今以三丁為義勇,兩丁為強壯,三丁遠戍,兩丁本州縣巡檢上番,此即王安禮所奏,但易保丁為強壯。
人習強壯久,恐别名或緻不安也。
"安石曰:"義勇非單丁不替,強壯則皆第五等戶為之。
又自置弓弩及箭寄官庫,須上教乃給。
今以府界保甲法推之河東,蓋寬利之,非苦之也。
"帝曰:"河東義勇、強壯,已成次第。
今欲遣官修義勇強壯法,又别令人團集保甲如何?"安石曰:"義勇要見丁數,即須隐括,因團集保甲,即一動而兩業就。
今既差官隐括義勇,又别差官團集保甲,即一事分為兩事,恐民不能無擾。
"帝卒從安石議。
彥博請令安石就中書一面施行此事。
安石曰:"本為保甲,故中書預議。
若止欲作義勇、強壯,即合令樞密院取旨施行。
"帝曰:"此大事,須共議乃可。
"是月,秦鳳路經略呂公弼乞從本司選差官,自十月初,擇諸州上番義勇材武者以為"上義勇",免赍送刍糧之役。
募養馬者為"有馬上義勇",并免其本戶支移。
從之。
六年九月,诏義勇人員、節級名阙,須因教閱排連遷補。
十月,熙河路經略司言:乞許人投換義勇,以地給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