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首頁
,追賜名,封代國公。

    治平中,封安定郡王。

    徽宗即位,加封崇王。

     真宗六子:長溫王禔,次悼獻太子祐,次昌王祗,次信王祉,次欽王祈,次仁宗。

    禔、祗、祈皆蚤亡,徽宗賜名追封。

     悼獻太子祐,母曰章穆皇後。

    鹹平初,封信國公。

    生九年而薨,追封周王,賜谥悼獻。

    仁宗即位,贈太尉、中書令。

    明道二年,追冊皇太子。

     仁宗三子:長楊王昉,次雍王昕,次荊王曦,皆早亡。

    徽宗時改封。

     濮安懿王允讓字益之,商王元份子也。

    天資渾厚,外莊内寬,喜愠不見于色。

    始為右千牛衛将軍。

    周王祐薨,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于禁中。

    仁宗生,用箫韶部樂送還邸。

    官衛州刺史。

    仁宗即位,授汝州防禦使,累拜甯江軍節度使。

    上建睦親宅,命知大宗正寺。

    宗子有好學,勉進之以善,若不率教,則勸戒之,至不變,始正其罪,故人莫不畏服焉。

    慶曆四年,封汝南郡王,拜同平章事,改判大宗正司。

    嘉祐四年薨,年六十五,贈太尉、中書令,追封濮王,谥安懿。

    仁宗在位久無子,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實為皇子。

    仁宗崩,皇子即位,是為英宗。

     治平元年,宰相韓琦等奏: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谯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合行典禮。

    诏須大祥後議之。

     二年,乃诏禮官與待制以上議。

    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 謹按《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

    ""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

    "謂皆如親子也。

    又"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傳》曰::"何以期?不二斬,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也。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傳》曰:"何以大功?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

    " 先王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于彼,則不得專于此故也。

    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其父母以為帝後,皆見非當時,取議後世,臣等不敢引以為聖朝法。

     況前代入繼者,多宮車晏駕之後,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深惟宗廟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衆多之中,簡推聖明,授以大業。

    陛下親為先帝之子,然後繼體承祧,光有天下。

     濮安懿王雖于陛下有天性之親,顧複之思,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相承,皆先帝德也。

    臣等竊以為濮王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尊以高官大國,谯國、襄國、仙遊并封太夫人,考之古今為宜稱。

     于是中書奏:王珪等所議,未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珪等議:"濮安于仁宗為兄,于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泾王故事。

    " 中書又奏:"《禮》與《令》及《五服年月敕》:出繼之子于所繼、所生皆稱父母。

    又漢宣帝、光武皆稱父為皇考。

    今珪等議稱濮王為皇伯,于典禮未有明據,請下尚書省,集三省、禦史台議奏。

    " 方議而皇太後手诏诘責執政,于是诏曰"如聞集議不一,權宜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

    "禮官範鎮等又奏:"漢之稱皇考、稱帝、稱皇,立寝廟,序昭穆,皆非陛下聖明之所法,宜如前議為便。

    "自是禦史呂誨等彈奏歐陽脩首建邪議,韓琦、曾公亮、趙概附會不正之罪,固請如王珪等議。

     既而内出皇太後手诏曰:"吾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

    吾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

    湫安懿王、谯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并稱後。

    " 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诏曰:"稱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

    且欲以茔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

    " 翌日,誨等以所論列彈奏不見聽用,繳納禦史敕告,家居待罪。

    誨等所列,大抵以為前诏稱"權罷集議",後诏又稱"且欲以茔為園",即追崇之意未已。

    英宗命閣門以告還之。

    誨等力辭台職。

    誨等既出,而濮議亦寝。

    至神宗元豐二年,诏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并稱王夫人雲。

     王二十八子。

    長宗懿,英宗時為宿州團練使,封和國公。

    神宗以宗懿濮安懿王元子,追封舒王。

    子仲鸾,常州防禦使。

    父薨,諸子皆進官,獨不忍受。

    喜翰墨,樂施與,九族稱賢。

    卒,贈武康軍節度使、洋國公,谥曰良。

    仲鸾弟仲汾,幼喜書史,一讀成誦。

    居父喪,鄰于毀瘠。

    卒官萊州防禦使,贈昭化軍節度使、榮國公。

     次宗樸,為隴州防禦使,封岐國公。

    宗樸與英宗友愛。

    初,诏英宗入居慶甯宮,固辭,真樸率近屬敦勸,乃入。

    治平中,建濮王園廟,宗樸遂拜彰德軍節度使,封濮國公,奉王後。

    神宗即位,加同平章事兼侍中,進封濮陽郡王。

    薨,贈太師、中書令,追封定王,谥僖穆。

    子仲佺,父殁,不食者數日。

    母葬時,天大雪,步泥中扶翼,道路歎恻。

    以潤州觀察使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宗樸既薨,宗誼襲封。

    官至昭化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薨,贈太師、中書令、慶陵郡王,谥莊孝。

     宗晖,元豐中,以淮康軍節度使襲濮國公。

    安懿王及三夫人改祔,命為志并題神主,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開府儀同三司,進嗣濮王。

    哲宗立,改鎮南節度使、檢校司徒。

    紹聖元年薨,年六十七,贈太師,追封懷王,谥榮穆。

    子仲璲。

    先是,濮國嗣王四孟詣洛享園廟,以河南府縣官充亞、終獻。

    宗晖之襲封也,神宗始命以其子為之,仲璲遂以終獻侍祠,凡十餘年。

    父喪,哀痛不能勝,才服除而卒。

    官右監門衛大将軍、合州刺史。

     宗晟,紹聖元年六月,以武安軍節度使判大宗正事,加檢校司徒,嗣濮王。

    明年三月薨,年六十五,贈太師、昌王,谥端孝。

    宗晟好古學,藏書數萬卷,仁宗嘉之,益以國子監書。

    治平将郊而雨,或議改祫享,英宗訪諸宗晟,對曰:"陛下初郊見上帝,盛禮也,豈宜改蔔。

    至誠感神,在陛下精意而已。

    "帝嘉納。

    及郊,雨霁。

    帝數被疾,密請早建儲貳,以系天下之望,世稱其忠。

     宗晟薨,哲宗紹聖二年四月,宗愈以鎮安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徒嗣封。

    故事嗣王以四時詣祠所,宗愈方屬疾,或曰不可以暑行,曰:"吾身主祀而不往,非禮也。

    "強輿以行,疾遂亟。

    是年八月薨,年六十五,贈太師,追封襄王,谥恭憲。

     宗綽嗣,官至河陽三城節度使、檢校司徒。

    紹聖三年二月薨,年六十二,贈太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