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綸斬首惡數人,衆乃定。
徙荊湖提點刑獄,遷東頭供奉官、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
奉使靈夏還,會辰州溪峒彭氏蠻内寇,以知辰州。
綸至,築蓬山驿路,賊不得通,乃遁去。
徙知渭州。
改内殿崇班、知鎮戎軍。
奉使契丹,安撫使曹玮表留之,不可。
蠻複入寇,為辰州、澧鼎等州緣邊五溪十峒巡檢安撫使,谕蠻酋禍福,購還所掠民,遣官與盟,刻石于境上。
久之,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
時鹽課大虧,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石。
複置鹽場于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百五十萬。
居二歲,增上供米八十萬。
疏五渠,導太湖入于海,複租米六十萬。
開長蘆西河以避覆舟之患,又築漕河堤二百裡于高郵北,旁锢钜石為十,以洩橫流。
泰州有捍海堰,延袤百五十裡,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
綸方議修複,論者難之,以為濤患息而畜潦之患興矣。
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患十一,獲多而亡少,豈不可邪?"表三請,願身自臨役。
命兼權知泰州,卒成堰,複逋戶二千六百,州民利之,為立生祠。
居淮南六年,累遷文思使、昭州刺史。
契丹隆緒死,為吊慰副使。
曆知秦、瀛二州,兩知滄州,再遷東上閣門使,真拜乾州刺史,徙知颍州,卒。
綸有材略,所至興利除害。
為人恕,喜施予,在江、淮,見漕卒凍餒道死者衆,歎曰:"此有司之過,非所以體上仁也。
"推奉錢市絮襦千數,衣其不能自存者。
邵晔,字日華,其先京兆人。
唐末喪亂,曾祖嶽挈族之荊南谒高季興,不見禮,遂之湖南。
彭玗刺全州,辟為判官。
會賊魯仁恭寇連州,即署嶽國子司業、知州事,遂家桂陽。
祖崇德,道州錄事參軍。
父簡,連山令。
晔幼嗜學,恥從辟署。
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解褐,授邵陽主簿,改大理評事、知蓬州錄事參軍。
時太子中舍楊全知州,性悍率蒙昧,部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為劫盜,悉置于死,獄已具,晔察其枉,不署牍,白全當核其實。
全不聽,引道豐等抵法,号呼不服,再系獄按驗。
既而捕獲正盜,盜豐等遂得釋,全坐削籍為民。
晔代還引對,太宗謂曰:"爾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
"賜錢五萬,下诏以全事戒谕天下。
授晔光祿寺丞,使廣南采訪刑獄。
俄通判荊南,賜绯魚。
遷著作佐郎、知忠州。
曆太常丞、江南轉運副使,改監察禦史。
以母老乞就養,得知朗州。
入判三司磨勘司,遷工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
景德中,假光祿卿,充交址安撫國信使。
會黎桓死,其子龍钺嗣立,兄龍全率兵劫庫财而去,其弟龍廷殺钺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蘭砦兵攻戰。
晔駐嶺表,以事上聞,改命為緣海安撫使,許以便宜設方略。
晔贻書安南,谕朝廷威德,俾速定位。
明護等即時聽命,奉龍廷主軍事。
初,诏晔俟其事定,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
晔上言:"懷撫外夷,當示誠信,不若俟龍廷貢奉,别加封爵而寵賜之。
"真宗甚嘉納。
使還,改兵部員外郎,賜金紫。
初受使,假官錢八十萬,市私觌物,及為安撫,已償其半,餘皆诏除之。
嘗上《邕州至交州水陸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圖,頗詳控制之要。
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舉季随犯贓,晔當削一官,上以其遠使之勤,止令停任。
大中祥符初,起知兖州,表請東封,優诏答之。
及遣王欽若、趙安仁經度封禅,仍判州事,就命晔為京東轉運使。
封禅禮畢,超拜刑部郎中,複判三勾院,出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
四年,改右谏議大夫、知廣州。
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常苦飓風,晔鑿内濠通舟,飓不能害。
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崔立,字本之,開封鄢陵人。
祖周度,仕周為泰甯軍節度判官。
慕容彥超叛,周度以大義責之,遂見殺。
立中進士第。
為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辇官物,道險,乃率衆錢,傭舟載歸。
知州姜從革論如率斂法,當斬三人,立曰:"此非私己,罪杖爾。
"從革初不聽,卒論奏,诏如立議。
真宗記之,特改大理寺丞,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