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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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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無人不然。

    凡宮人市一監蔬,博一線帛,無不藉手。

    苟久而無匹,則女伴俱姗笑之,以為棄物。

    當其講好,亦有媒妁為之作合。

    蓋多先締結,而後評議者,所費亦不赀。

    然皆宮掖之中,怨曠無聊,解饞止渴,出此下策耳。

    近日福建稅榼高采,妄謀陽具再生,為術士所惑,竊買童男腦髓啖之,所殺犀兒無算,則又狠而愚矣。

    按宮女配合,起于漢之對食,猶之今菜戶也。

     武帝時,陳皇後寵衰,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帳帶,與後寝居,相愛若夫婦。

    上聞窮治,謂女而男淫,廢後處長門宮。

    此猶妖盅也。

    至元魏孝文帝胡後,與中官高菩薩淫亂,則又不知作何狀矣!餘向讀書城外一寺,稍久與主僧習,寺中一室,房鎖甚固。

     偶因汛掃,随之入,則皆中官奉祀宮人之已死者,設牌位,署姓名甚備。

    一日,其耦以忌日來緻奠,擗踴号恸,情俞伉俪。

     餘因微叩其故,彼亦娓娓道之,但屢囑餘勿廣告人而已。

     【内臣交結】天順八年,英宗大漸,學士錢溥,先以史官教習小内侍。

    至是,溥所教内官,典玺局丞王掄者,以次當柄用,結溥草遺诏,為鄰居内閣學士陳文所發,谪知縣。

    隆慶六年,穆宗大漸,内閣大學士張居正,以遺诏諸事,密傅司禮太監馮保,為同事大學士高拱所見,面叱之。

    不數日,穆宗升遐,拱反被逐。

    事雖同,而所托異,故成敗天淵。

     【懷恩安儲】唐世中葉後,宦官廢立,竟成恒事。

    宋唯宣和間,宰相王黼,結宦官梁師成,動搖東宮,謀立郓王,然終于無成。

    本朝家法至嚴,絕不聞此事。

    唯成化間,牛玉易後一事,最為異變,然旋正法矣。

    今觀故太監懷恩事績,謂其同類梁方等,導上侈費,帑藏一空。

    上閱之不怿,有“吾不與汝算,自有後人與汝計”之語,蓋指東宮也。

    方等懼甚。

    時上鐘愛興王,乃謀進言于昭德萬貴妃,勸上易儲位,因以興王為昭德子。

     上意已動,謀之于恩,恩以死拒不從。

    上恚,诏發往鳳陽司香。

     恩既去,覃昌當軸,尤不能支,或為之計,勸上改謀于輔臣萬安、劉珝等,皆默不應。

    會泰山震,内靈台奏:“泰山震方,應在東朝,必得喜乃解。

    ”上始诏為太子選妃,而儲位安矣。

     審如此言,則孝宗龍飛,當以懷恩為首功,覃昌次之,而内台諸榼,亦當受上賞。

    蓋天祚神聖,使左貂輩,亦獲收羽翼之勳,未可謂其誣也。

    聞劉珝亦有密疏。

    力诤易易儲。

     【劉聚封伯】成化七年,太監劉永誠,以征延綏功,封其侄聚為甯晉伯。

    再以功,得世襲。

    嘉靖初年,一切恩澤封拜,凡中貴子弟,若太監張永兄泰安伯富、永弟安定伯容、太監谷 大用兄高平伯大寬、弟永清伯大亮、太監馬永成侄平涼伯山、太監魏彬弟鎮安伯英、太監陸訚侄鎮平伯永、太監裴□義子永 壽伯朱德,盡數革爵。

    唯聚得存。

    自憲廟迄今一百四十年,傅襲十輩,握兵符,掌樞府者不絕。

    果何功德以堪之?今京師大家,所張圍屏,多畫劉永誠西征事者,自選入内廷,以擎米多力,見知于上,遂被任使,至禦馬太監,出征入陣,帶假髯以沖鋒,至凱旋受賞。

    諸得意狀,竟不知皆實事否也。

    永誠死,上賜特祠額曰褒功,則勞績或有之。

    然陷英宗于土木者為王振,亦先得賜祠曰旌忠。

    則此祠額,亦不足尚矣。

    劉永誠小名馬兒,至今京師人,猶以此稱之。

     【何文鼎】太監何文鼎者,浙之馀姚人。

    少習舉業,能詩文,壯而始閹,弘治間,供事内廷。

    時壽甯侯張鶴齡、建昌侯延齡,以椒房被恩,出入禁中無恒度。

    文鼎心惡之。

    一日二張入内觀燈,孝宗與飲,偶起如廁,除禦冠于執事者,二張起,戴頂之。

    又延齡被酒,奸污宮人,文鼎持大瓜幕外,将擊之,賴太監李廣露其事,僅得脫。

    次日,文鼎上疏極谏,上怒,發錦衣衛拷問主使者。

    文鼎對曰:“有二人主使,但拿他不得。

    ” 又問何人,曰孔子、孟子也。

    上怒不解,禦史黃山等,皆力救之,不從,為孝康張皇後杖死于海子。

    尋上自聞拽禦前銅缸有聲,其聲若文鼎訴冤者,會清甯宮災,刑部主事陳風梧應诏,陳文鼎之冤,上大感悟,特命以禮收葬,且禦制文祭之。

    于時詞林某公,有詩吊之曰:“外戚擅權天下有,内臣抗疏古今無。

    ”又雲:“道合比幹唯異世,心于巷伯卻同符。

    ”詩雖不佳,亦指實也。

    其後世宗入紹,不複加禮于昭聖,而張延齡被讦,上必置于極法而後已,蓋追恨往事雲。

    正德間,有太監崔和者,鎮守雲南之金騰,一日過潞江,安撫司送過江銀三百兩,又景東、蒙化二府,各饋年例銀若幹,和卻不受。

    乃曰:“是看我内臣素低耳。

    ”因悉言生平與何文鼎為友,蒙孝廟見知。

    因以客屬所賂,建橋修寺,毫不以入帑。

    夫寺人亦知慕其類之賢者,而稱說之,且饬簠簋乃爾,今之仕紳,視此輩有愧色矣! 陳鳳梧者,起庶常,官至右都禦史,贈工部尚書,亦正嘉名臣也。

    所輯有《周禮會隽》一書。

    頃司禮印榼陳矩,重刻邱文莊《大學衍義補》成,即議刻此書,未知已峻事否。

    邱書以不議内臣,陳則以雪何文鼎冤,故大榼德之,于其遺編,猶注意如此。

     【内臣何文鼎(再見)】弘治如初,長随何鼎奏:“官可幸得,則朝廷不尊;祿可乞求,則官爵不重。

    如錦衣衛官校,行事得升,蓋因國初人心未定,故暫為此懾伏奸雄之具。

    此一時之權也。

    後以為例,往往行事得升。

    故本朝衛官多,不啻數百,糜費禀祿,殊失祖宗建官本意。

    繼例而升,年久益繁,況乞恩傅奉,非治世美事。

    皇上禦極之初,灼見其非,已行沙汰,中外稱快。

    但其間猶多漏網。

    近來複有夤緣以啟幸門者,伏望聖明,特敕吏兵二部審覆,文非考本等程式者,武非軍功新行事升者,自天順元年至今,一切革去,以杜幸門。

    ”上命所司查議以聞。

    吏部覆奏:“長随何鼎所言,請革傅奉乞升事,前此傅奉官員,本部因科道交章論劾,已奏汰五百六十馀員。

    此外,唯中書舍人萬宏弁、劉韋、劉銳三人,系大學士萬安等子孫,存留未汰。

    蓋當先帝時,亦嘗沙汰傅奉,三人奉有蔭授不動之旨,故本部覆留,非無故脫漏。

    近太醫院降職院使方賢。

     奏求複職緻任,及太常寺請複革罷傳奉司樂徐起端,本部俱執奏不可。

    初未嘗辄徇其請,是傅奉幸門未嘗開也。

    今鼎欲審查天順以來,文非考中,武非軍功者,一切革去,其意甚美。

    但天順改元,至今三十餘年,其幸進存者無幾,間亦有轉遷别官者,如前大學士李賢子璋,今升至尚寶司卿;劉定之子稱,今升至南京尚寶司丞,蓋由曆奉年深,循資升職,非無故而升者。

     近商辂子良輔,除工部主事;孫汝謙除尚寶司丞;禦史鐘同子越,除通政司知事之類,蓋由恩蔭授,非無階而得者。

    此外,又有保升為太醫院官,為欽天監官,為工部所屬衙門官,為五府都事等官,及跟随總兵等官;書辦官者,亦非全是傅奉人數。

     今若概行查革,将不勝其革,且有不可革者。

    伏望皇上鎮以安靜,不追既往,今後内外大小官員,俱照舊額,随缺選補,自然奔競可息。

    若往者方革,而來者未已,則亦何益?”從之。

     兵部覆奏。

    何鼎疏,備查武官由緝事升職,及先次并例後傅乞升者,都指揮同知覃昌等百二十人,上請去留。

    上命俱留待各子孫襲代之日,照例定奪。

    文鼎此疏抑僥幸,重名器,有大臣言官所難言者。

    時,馬鈞陽長兵部,尚以去留兩請。

    王三原、方秉铨,乃雲未有傅奉。

    且以諸輔臣任子為言,以拄鼎之口,其說竟不行。

    孝宗新即位,方求言若渴,乃大臣之見,反出寺人下,惜哉!至弘治五年,則鼎已為惜薪司左司副,又奏:通州倉糧儲,一時權置,初非經久,軍士不便于關支,警急不便于防守,請于都城隙地,增置倉廒,移通州倉糧于其中。

    且請修浚大通橋以東石閘河道,令漕舟直至橋下,以省挽運之勞。

     戶部以為京倉之建固善,但時诎未可舉,河閘請試之而行。

    上是之。

    自是大通河至今為百世利,而京倉則不盡行。

    鼎之悉心體國,朝士所不逮也。

    二疏關系甚大,故戰之稍祥。

    至十年,又以直言,系錦衣獄。

    刑科都給事中龐泮等、監察禦史黃山等,合疏共救,謂鼎素著狂直,宜加褒顯,或曲賜優容。

    上曰:“内外事體具有舊規,爾等何由知其事?”皆诘責罰俸。

    繼禮部主事李昆、吏部進士吳宗周,又各疏論救,皆下其章于所司。

     最後則戶部尚書周經等,又公疏雲:“臣等備位大臣,不能救正,有愧于鼎多矣。

    ”其言稍峻。

    上大怒,诮讓當重究,姑宥之。

    時屠鄞縣(漢)為冢宰,不列名疏首,蓋畏禍也,鼎即于是時死杖下矣。

    次年,清甯宮災,陳鳳梧以刑部主事,應诏上言何鼎之冤,上始感悟,昭雪賜祭。

    其詳在建昌侯張延齡事中,語具前卷。

    鼎名後去文字,止單名。

    鳳梧疏中,尚稱文鼎。

    按鼎死之次年,李廣亦服毒死。

    廣以左道盅上得寵,鼎之得罪,難以彈二張,實廣承中宮意殺之。

    時用刑者,為司禮内臣李榮,鼎至死罵不絕口。

     【内臣蔣琮(附繼曉)】故禮部左侍郎李孜省、太常寺卿 鄧常恩、趙玉芝等,先以孝宗登基,俱削秩谪戍邊衛矣。

    是年十一月,以赦當還,于是印绶監太監蔣琮上疏,謂諸人罪大罰輕,而閑住少監梁芳、韋興、陳善等,皆罰不蔽辜。

    上允之,命俱逮下錦衣衛。

    未幾,孜省不禁拷掠,死獄中。

    蓋是時懷恩方自南京召還,掌司禮印,上雅信重之,故琮言得行。

    未幾懷恩卒,常恩、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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