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
【中書考察】大計六年一舉,定于弘治末年,其典最重。
五品以下,俱聽考察。
内惟翰林學士得免考,以示優異。
已而講讀學士,亦請如例,遂并免之。
其坊局等官雖貴,則照各官同聽吏部處分矣。
至于内閣書辦,即今制诰兩房中書官,憲宗朝,命本院學士,會同閣臣,與講讀以下等官考察,不許吏部幹預,皆所以重文學侍從之體,非他官得比。
然嘉靖以來,仍從吏部都察院為政矣。
至于文華、武英兩殿中書辦事等官,以及禦用監各項匠官,例皆先期乞恩免考,蓋又以他途,擯之功令之外,非特恩也。
又太醫院及欽天監,以方技亦如之,迨其後也。
太醫與兩殿中書,仍入計典。
惟欽天監則至今猶然,不考察,不丁憂,不告老雲。
【辛亥兩察之争】嘉靖三十年辛亥,當大計京察。
是年正月,錦衣衛經曆沈煉抗疏糾首輔嚴嵩,其詞甚峻。
嵩力辨,謂煉作縣敗官調簡,今知京察必處,以故建言祈免黜幽。
上怒,捕煉逮治,斥口外保安州為民。
計竣,吏科都給事張秉壺又糾吏部尚書夏邦谟不職,得旨緻仕。
萬曆三十九年辛亥,當大計京官。
先一年冬,禦史金明時劾吏部侍郎學士王圖,其詞亦峻,圖疏辨未奉處分。
至次年二月臨考察日,掌河南道禦史張京兆具密啟于吏部尚書孫丕揚,謂明時前疏要挾免察。
丕揚閱之震怒,即聞之上,令閑住。
明時辨疏犯禦名下一字,上亦大怒,發刑部贖罪為編民。
于是刑部主事秦聚奎首攻太宰,台省繼之。
丕揚辨其激,而攻者不已,不一年亦請緻仕。
從來司察冢卿,未有被彈射如此者。
且指白簡為挾免,亦惟此兩辛亥。
恰好六十年,豈運數使然耶?
【大計糾内閣】六年京官大計,吏部都察院主之。
及事畢,糾拾大僚,屬科道為政。
而閣臣票拟去留,或下部院覆議罪狀當否,以聽上裁。
則太宰、禦史大夫與内閣輔臣,是三官者俱主持大計之人,向未有糾及之者。
自穆宗登極考察,而高新鄭為言路所憎,聚攻不去。
乃至南給事中岑用賓、禦史呂校,以大僚糾及之,識者鹹謂非體。
而時情正側目新鄭,方以此舉為快心,無有救正之者。
以故己巳再出當國秉鈞,恣情黜陟,亦爾時激之使然。
又三年而高被逐,江陵專政,則内外大計,一出其手定,部院不過一承行吏書矣。
每年初冬朝審罪犯,俱太宰主筆,相仍已久。
至庚午秋複當審時,高以首揆兼掌吏部,則事體非舊例可比,謂宜遣他尚書代行,而高奮然自請往谳,所釋放最多,較他年加數倍。
而王金等,以先帝升遐,誤用方藥,坐大逆重避者,亦改遣戍。
蓋欲坐前任首揆徐華亭,以誣罔先帝大不道也。
卒之穆宗允其請,而往事終不究,則高此一行徒傷相體耳。
後萬曆戊戌年朝審,太宰偶缺,旨下以戶部尚書楊俊民主筆。
甲辰年亦缺太宰,又以戶部尚書趙世卿主筆,斯得之矣。
【己亥大計糾拾】己亥大計,最為平恕。
惟董太史思白(其昌)以私隙,為朱考功石門(敬循)所中外轉,似未服人。
至于南京糾拾大僚,則可異矣。
如右都禦史沈繼山(思孝)、吏部右侍郎楊複所(起元)、兵部左侍郎許敬庵(孚遠),皆一時人望,盡入網中。
遠近駭愕,莫知其故。
馮巨區祭酒謂餘曰:“此非糾劾疏,乃薦舉疏也。
”時祝石林(世祿)為南吏科,以一人掌六科印,遂有此舉。
至次察乙巳,祝亦不免。
前三公者雖被指摘,終無絲毫之玷,而祝遂不振。
【乙巳兩察之異】今上乙巳大計,疏上不下,久之中旨批出,特留降調科道官數人。
蓋首揆沈四明專庇給事錢夢臯、禦史張似渠輩,因并諸言官留之時以為異事,群起争之,而不知前乙巳之更異也。
嘉靖二十四年春,京察疏上,内不謹主事周玉等,并禦史謝瑜,命照貪酷例為民。
浮躁主事朱執中,革職閑住。
蓋于部議加重焉。
即而吏科河南道拾遺,則中允郭希顔、光祿少卿談相,俱在斥罷之列,獨得旨留用。
其後二人俱受極刑,亦在世宗朝,更異矣。
惟兵部侍郎張漢在劾中,上獨命錦衣官校扭解來京,蓋漢先在部,欲令總督大臣,得斬将以行軍法,上黎之未發。
至是見疏觸怒,故及禍。
比逮至,以刑部谳遲,改鎮撫司刑拷,竟發鎮西衛充軍。
皆從來未有之事也。
及兩京察事俱竣,禦史桂榮又申救先任南禦史、今升常州知府符驗執法愛民,而南考功郎薛應旗為常州人,以私怨報複,緻之降調,乞複原職。
上命符驗仍谪,而調應旗于外。
在桂榮計後論救,非故事也,上竟不問。
蓋前乙巳,世宗總攬大權,或輕或重,俱出獨斷。
後乙巳,則考選久廢,科道晨星,首揆欲市恩言官,破格留用,要皆典故所不載也。
後乙巳南察時,給事中儲純臣署吏科,本在事主計人也,亦以不及降調。
察疏發後,尚在署草拾遺疏,有相知者告之,始杜門,亦奇事也。
又前六年己亥主計,南吏科祝世祿已升寶卿,亦以察谪,中外稱快。
【铨郎索頂首】吏部郎以貨取者,莫甚於嘉靖季年。
吾鄉項刑部治元,以萬三千金得之於嚴氏,嚴敗亦逮至,瘐死于獄,自是此風頓衰。
然至今上辛卯、壬辰間,猶有陋規可笑,凡先入者将引疾,必薦一人自代,例以五六百金為謝,至馀姚呂允昌,有催讨之謗。
癸巳入大計,始相戒禁止。
至于每省一人轉正郎時,必以疾請,待新者将滿求歸,始再出管選。
此舊規也。
自甲午後,蔣蘭居(時馨)以尚寶改授,竟掌選權,為白簡所逐,而铨體大敝。
梅大庾(守峻)繼之,以戶部郎中改入管選,亦被論去,朱石門(敬循)以禮部郎中改入,亦掌選得升太常寺少卿,皆變體也。
自是而後,皆以主事入,亦無直至選郎者矣。
嘉靖間每省凡三人,一在京,一在家,一在途,徒以熱官享趨附費供應耳。
今定為二人,裡居與現任,皆新舊兼用。
【都給事升轉】六科都給事升轉,惟吏科多升京堂,馀則一内一外,如庠士之挨貢,不敢撺越。
内則四品京堂,外則三品參政,蓋外轉以正七得從三,亦仕宦之殊榮,而人多厭薄之。
因有“官升七級,勢減萬分”之語。
後複為勞升、功升、閏升三說:勞如使琉球之類,功如邊功督工程之類,閏升則吏科管察,及耆舊起用之類。
人始以意為遷就,而避外者多因之得計。
至癸醜年因争熊之罔(廷弼)學差一事,波及禮科都周永春,不當内推,台中湯質齊(兆京)起攻太宰。
太宰舉一内一外舊規為言,又駁之謂非典制,說久不定。
因得旨命六科會議,言人人殊,而謂科臣但當内擢,其最不肖者間出一二人于外,則衆口如一。
蓋以瑣垣得藩臬,如郡邑之劣轉王官也,此又不知出何典故矣。
上久格行取,言路寥寥,其中者,俱積資歲久。
視京卿若冷局,戀禁闼如鳳池。
此時周都谏亦不富得外,特湯欲逐太宰,誤引之耳。
時方視外轉為禦魑魅,投虎豹,不覺争先護周。
至于會議出,而年例遂因之不舉矣,恐祖制終難高閣也。
【五賢附察】丁醜冬江陵奪情,兩京大小九卿,各有公本保留,乃至禦史則曾士楚為首,給事則陳三谟為首,合詞請留。
時惟詞林吳趙救正之,廷杭州六十為民。
比部艾沈繼之,杖八十。
最後進士鄒則語益加厲,杖一百,與二比部同遣戍。
至辛巳京察,複别綴本末,欲永锢之,夫已氓已戍,甯須更麗考功法?弇州《首輔傳》中姗笑之,謂江陵繁識人,而瞀亂若此,知其不久矣。
此實至言,但謂将五君子入庚辰外計中,則實不然。
當時弇州目睹其事,而謬誤乃爾,信乎紀述之難也。
【考察留用】六年京察,典制最重。
其以不及、浮躁處者,系績增事例,降一級調外,以曲全人材。
其後拔擢,不妨緻們公輔。
然當其時即留用,仍故職供事者,在先朝有之,久不經見矣。
乙巳大計,主察者為署部少宰楊正庵(時喬)、左都禦史溫一齊(純)為政,疏上旨出,切責當事者不公,而留台當谪者數人,其所注意則僅錢給事,及禦史張似渠等三四人而已。
舉朝相視不敢發。
而聽補郎中劉楚磐(元珍)、主事龐堯封(時雍)特疏糾沈四明破壞典制,庇奸欺君諸不法,俱得旨譴罷。
最後浙人賀吏部道星(燦然)繼上清平之疏,請亟下考察降谪諸臣,以完大典,亟罷主察徇私之臣,以明公道。
徇私則指溫三原也,賀故與四明厚善,故斥溫之私,以著沈之公。
時四明在告不入閣,得旨賀亦罷為編氓。
是年溫去位,次年四明與商邱亦同罷相。
沈四明與溫三原不相下,已非一日,然外猶示羁縻。
以故甲辰年,溫考二品六年滿,故事,止當得太子少保,沈特為請加太子太保以悅之,幾忘隙修好。
未幾管察,盡處其腹心,由是嫌猜愈深,不可解矣。
其年七月,三原得緻仕去,四明遂滋,不為物情所附雲。
【考察留用】今上乙巳大計,疏上,旨下留科道數人,一時大駭,以為創見。
然嘉靖十八年己亥,考功郎中趙汝濂主内察,欲斥主事趙文華。
時太宰許贊力持不可,謂此權門私人,疏一上必為衙門累,汝濂原以身當之。
及和旨,文華果留。
又工部屬魏姓者,為堂官尚書周叙所憎,被斥,汝濂不許,而不能奪。
比科道拾遺疏上,獨留之。
趙後官至少保尚書,魏王都禦史。
然趙故嚴分宜客,是時嚴僅為大宗伯,而威焰已能鉗結上下如此。
至于前嘉靖丁亥,兵部侍郎張璁,疏留考察浮躁原任吏部郎中彭澤,則已降兩淮運副,仍守故官,尋升右谕德,萬為異矣。
趙汝濂、雲南之太和人,初以壬辰科庶吉士,授吏部考功主事,居吏部五年而管大計。
故事,铨郎無竟授者,汝濂得是官,即遷正郎,升南尚寶卿,以至副都禦史協院。
至嘉靖三十年辛亥,亦以大計自陳調外,則相嵩久在首揆,而趙文華亦登貳卿久矣。
文華留用事,實錄失載。
又嘉靖六年丁亥大計,禦史葉忠被察,上特命留用,尋升大理寺丞。
其事與趙文華、彭澤同時,而史亦不書。
【卑官被察仍留】巡按浙江禦史左瑺,與參政俞士悅、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