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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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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或以為太速。

    此叟蓋自知其頭方命薄,必不久在相位,故汲汲及其未去發之。

    使更遲疑兩三日,已為少正卯所圖矣。

     ◎戲書顔回事 顔回箪食瓢飲,其為造物者費亦省矣,然且不免于夭折。

    使回更吃得兩箪食半瓢飲,當更不活得二十九歲。

    然造物者辄支盜跖兩日祿料,足為回七十年糧矣,但恐回不要耳。

     ◎辨荀卿言青出于藍 荀卿雲:「青出于藍而青于藍,冰生于水而寒于水。

    」世之言弟子勝師者,辄以此為口實,此無異夢中語!青即藍也,冰即水也。

    釀米為酒,殺羊豕以為膳羞,曰「酒甘于米,膳羞美于羊」,雖兒童必笑之,而荀卿以是為辨,信其醉夢颠倒之言!以至論人之性,皆此類也。

     ◎顔蠋巧于安貧 顔蠋與齊王遊,食必太牢,出必乘車,妻子衣服麗都。

    蠋辭去,曰:「玉生于山,制則破焉,非不寶貴也,然而太璞不完。

    士生于鄙野,推選則祿焉,非不尊遂也,然而形神不全。

    蠋願得歸,晚食以當肉,安步以當車,無罪以當貴,清靜貞正以自娛。

    」嗟乎,戰國之士未有如魯連、顔蠋之賢者也,然而未聞道也。

    晚食以當肉,安步以當車,是猶有意于肉于車也。

    晚食自美,安步自适,取其美與适足矣,何以當肉與車為哉!雖然,蠋可謂巧于居貧者也。

    未饑而食,雖八珍猶草木也;使草木如八珍,惟晚食為然。

    蠋固巧矣,然非我之久于貧,不能知蠋之巧也。

     ◎張儀欺楚商于地 張儀欺楚王以商于之地六百裡,既而曰:「臣有奉邑六裡。

    」此與兒戲無異,天下無不疾張子之詐而笑楚王之愚也,夫六百裡豈足道哉!而張又非楚之臣,為秦謀耳,何足深過?若後世之臣欺其君者,曰:「行吾言,天下舉安,四夷畢服,禮樂興而刑罰措。

    」其君之所欲得者,非特六百裡也,而卒無絲毫之獲,豈特無獲,所喪已不勝言矣。

    則其所以事君者,乃不如張儀之事楚。

    因讀《晁錯論》,書此。

     ◎趙堯設計代周昌  方與公謂周昌之吏趙堯年雖少,奇士,「君必異之,且代君」。

    昌笑曰:「堯,刀筆吏爾,何至是!」居頃之,堯說高祖為趙王置貴強相,(左蜀右犬)周昌為可。

    高祖用其策,堯竟代昌為禦史大夫。

    呂後殺趙王,昌亦無能為,特謝病不朝爾。

    由此觀之,堯特為此計代昌爾,安能為高祖謀哉!呂後怨堯為此計,亦抵堯罪。

    堯非特不能為高祖謀,其自為謀亦不善矣,昌謂之刀筆吏,豈誣也哉! ◎黃霸以鹖為神爵 吾先君友人史經臣彥輔,豪偉人也,嘗言:「黃霸本尚教化,庶幾于富,而教之者乃複用烏攫小數,陋哉!潁川鳳皇,蓋可疑也,霸以鹖為神爵,不知潁川之鳳以何物為之?」雖近于戲,亦有理也。

     ◎王嘉輕減法律事見梁統傳 漢仍秦法,至重。

    高、惠固非虐主,然習所見以為常,不知其重也,至孝文始罷肉刑與參夷之誅。

    景帝複孥戮晁錯,武帝罪戾有增無損,宣帝治尚嚴,因武之舊。

    至王嘉為相,始輕減法律,遂至東京,因而不改。

    班固不記其事,事見《梁統傳》,固可謂疎略矣。

    嘉,賢相也,輕刑,又其盛德之事,可不記乎?統乃言高、惠、文、景以重法興,哀、平以輕法衰,因上書乞增重法律,賴當時不從其議。

    此如人年少時不節酒色而安,老後雖節而病,見此便謂酒可以延年,可乎?統亦東京名臣,一出此言,遂獲罪于天,其子松、竦皆以非命而死,冀卒滅族。

    嗚呼,悲夫,戒哉!「疎而不漏」,可不懼乎? ◎李邦直言周瑜  李邦直言:周瑜二十四經略中原,今吾四十,但多睡善飯,賢愚相遠。

    如叔安上言吾子以快活,未知孰賢與否? ◎勃遜之 與朱勃遜之會議于潁,或言洛人善接花,歲出新枝,而菊品尤多。

    遜之曰:「菊當以黃為正,餘可鄙也。

    」昔叔向聞鬷蔑一言,得其為人,予于遜之亦雲然。

      ◎劉聰吳中高士二事 劉聰聞當為須遮國王,則不複懼死,人之愛富貴,有甚于生者。

    月犯少微,吳中高士求死不得,人之好名,有甚于生者。

     ◎郄超出與桓溫密謀書以解父  郄超雖為桓溫腹心,以其父愔忠于王室,不知之。

    将死,出一箱付門生,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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