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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蹇償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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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著明,慷慨好施。

    鄉人王卓,傭居公家。

    其人少遊惰,不能操農務,家屢貧。

    然小有技能,常為役務,每赍之厚。

    時無晨炊,向公哀乞,公辄給以升鬥。

    一日告公曰:&ldquo小人日受厚恤,三四口幸不餓殍,然何可以久?乞主人貸我綠豆一石作資本。

    &rdquo公忻然授之。

    卓負去,年餘,一無所償,及問之,豆資已蕩然矣。

    公憐其貧,亦置不索。

     公讀書蕭寺。

    後三年餘,忽夢卓來曰:&ldquo小人負主人豆直,今來投償。

    &rdquo公慰之曰:&ldquo若索爾償,則平日所負欠者,何可算數?&rdquo卓愀然曰:&ldquo固然。

    凡人少有所為而受人千金,可不報也。

    若無端受人資助,升鬥且不容昧,況其多哉!&rdquo言已竟去。

    公愈疑。

    既而家人白公曰:&ldquo夜牝驢産一駒,且修偉。

    &rdquo公忽悟曰:&ldquo得毋駒乃王卓耶?&rdquo越數日歸,見駒,戲呼王卓,駒奔赴,若有知識。

    自此遂以為名。

    公乘赴青州,衡府内監見而悅之,願以重價購之,議直未定。

    适公以家務,急不可待,遂歸。

    又逾歲,駒與雄馬同枥,龁折胫骨,不可療。

    有牛醫至公家,見之,謂公曰:&ldquo乞以駒付小人,朝夕療養,需以歲月。

    萬一得痊,得直與公剖分之。

    &rdquo公如所請。

    後數月,牛醫售驢得錢千八百,以半獻公。

    公受錢頓悟,其數适符豆價也。

    噫!昭昭之債,而冥冥之償,此足以勸矣。

     譯文  李著明先生,是個慷慨樂施的人。

    同鄉某人,當傭工住在李公家裡。

    這個人從小遊手好閑,不能幹農活,家裡很貧窮。

    不過他也有些小技能,常為李家做些雜務,每次都得到很豐厚的報酬。

    有時吃不上早飯,向李公哀求乞讨,李公就給他一升半鬥糧食。

    有一天,他對李公說:&ldquo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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