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盡棄之,不以齒。
邑有朱叟者,少攜妻居于五都之市,操業不雅;暮歲歸其鄉,大為士類所口,而朱潔行為善,人始稍稍禮貌之。
一日,值馬攫食不償,為肆人所苦;憐之,代給其直。
引歸,贈以數百俾作本。
馬去,不肯謀業,坐而食。
無何資複匮,仍蹈故轍。
而常懼與朱遇,去之臨邑。
暮宿學宮,冬夜凜寒,辄摘聖賢頭上旒而煨其闆。
學官知之,怒欲加刑。
馬哀免,願為先生生财。
學官喜,縱之去。
馬探其生殷富,登門強索資,故挑其怒,乃以刀自劙,誣而控諸學。
學官勒取重賂,始免申黜。
諸生因而共憤,公質縣尹。
尹廉得實,笞四十,梏其頸,三日斃焉。
是夜,朱叟夢馬冠帶而入,曰:“負公大德,今來相報。
”即寤,妾生子。
叟知為馬,名以馬兒。
少不慧,喜其能讀。
二十餘,竭力經紀,得入邑庠。
後考試寓旅邸,晝卧床上,見壁間悉糊舊藝,視之有“犬之性”四句題,心畏其難,讀而志之。
入場,适遇此題,錄之,得優等,食饩焉。
六十餘,補臨邑訓導。
數年,曾無一道義交。
惟袖中出青蚨,則作鸬鹚笑;不則睫毛一寸長,棱棱若不相識,偶大令以諸生小故,判令薄懲,辄酷烈如治盜賊。
有訟士子者,即富來叩門矣。
如此多端,諸生不複可耐。
而年近七旬,臃腫聾胔,每向人物色烏須藥。
有某生素狂,锉茜根給之。
天明共視,如廟中所塑靈官狀。
大怒拘生,生已早夜亡去。
因此憤氣中結,數月而死。
為人貪婪,是個無賴,家底終于被耗盡了,同鄉人戲稱他為“餓鬼”。
到三十多歲時,日子更加艱難,衣服破爛不堪,常常兩手交叉着搭在肩上,在集市上偷拿食物吃。
人們都厭棄他,對他不屑一顧。
同鄉有個朱姓老頭,年少時攜帶家眷住在繁華都市,幹着不正當的行業。
晚年回到家鄉,被士人大加非議。
但朱氏修正品行,廣做善事,人們開始稍有禮貌地對待他。
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