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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劉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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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邑劉姓,虎而冠者也。

    後去淄居沂,習氣不除,鄉人鹹畏惡之。

    有田數畝,與苗某連壟。

    苗勤,田畔多種桃。

    桃初實,子往攀摘,劉怒驅之,指為己有,子啼而告諸父。

    父方駭怪,劉已诟罵在門,且言将訟。

    苗笑慰之。

    怒不解,忿而去。

    時有同邑李翠石作典商于沂,劉持狀入城,适與之遇。

    以同鄉故相熟,問:“作何幹?”劉以告,李笑曰:“子聲望衆所共知;我素識苗甚平善,何敢占騙?将毋反言之也!”乃碎其詞紙,曳入肆,将與調停。

    劉恨恨不已,竊肆中筆,複造狀藏懷中,期以必告。

    未幾苗至,細陳所以,因哀李為之解免,言:“我農人,半世不見官長。

    但得罷訟,數株桃何敢執為己有。

    ”李呼劉出,告以退讓之意。

    劉又指天畫地,叱罵不休,苗惟和色卑詞,無敢少辯。

     既罷,逾四五日,見其村中人傳劉已死,李為驚歎。

    異日他适,見杖而來者俨然劉也。

    比至,殷殷問訊,且請顧臨。

    李逡巡問曰:“日前忽聞兇訃,一何妄也?”劉不答,但挽入村,至其家,羅漿酒焉。

    乃言:“前日之傳,非妄也。

    曩出門見二人來,捉見官府。

    問何事,但言不知。

    自思出入衙門數十年,非怯見官長者,亦不為怖。

    從去至公廨,見南面者有怒容曰:“汝即某耶?罪惡貫盈,不自悛悔;又以他人之物,占為己有。

    此等橫暴,合置铛鼎!’一人稽簿曰:‘此人有一善合不死。

    ’南面者閱簿,其色稍霁,便雲:‘暫送他去。

    ’數十人齊聲呵逐。

    餘曰:‘因何事勾我來?又因何事遣我去?還祈明示。

    ’吏持簿下,指一條示之。

    上記:崇祯十三年,用錢三百,救一人夫婦完聚。

    吏曰:‘非此,則今日命當絕,宜堕畜生道。

    ’駭極,乃從二人出。

    二人索賄,怒告曰:‘不知劉某出入公門二十年,專勒人财者,何得向老虎讨肉吃耶?’二人乃不複言。

    送至村,拱手曰:‘此役不曾啖得一掬水。

    ’二人既去,入門遂蘇,時氣絕已隔日矣。

    ” 李聞而異之,因诘其善行颠末。

    初,崇祯十三年,歲大兇,人相食。

    劉時在淄,為主捕隸。

    适見男女哭甚哀,問之,答雲:“夫婦聚裁年餘,今歲荒,不能兩全,故悲耳。

    ”少時,油肆前複見之,似有所争。

    近诘之,肆主馬姓者便雲:“伊夫婦餓将死,日向我讨麻醬以為活;今又欲賣婦于我,我家中已買十餘口矣。

    此何要緊?賤則售之,否則已耳。

    如此可笑,生來纏人!”男子因言:“今粟如珠,自度非得三百數,不足供逃亡之費。

    本欲兩生,若賣妻而不免于死,何敢焉?非敢言直,但求作陰骘行之耳。

    ”劉憐之,便問馬出幾何。

    馬言:“今日婦口,止直百許耳。

    ”劉請勿短其數,且願助以半價之資,馬執不可。

    劉少負氣,便謂男子:“彼鄙瑣不足道,我請如數相贈。

    若能逃荒,又全夫婦,不更佳耶?”遂發囊與之。

    夫妻泣拜而去。

    劉述此事,李大加獎歎。

     劉自此前行頓改,今七旬猶健。

    去年李詣周村,遇劉與人争,衆圍勸不能解,李笑呼曰:“汝又欲訟桃樹耶?”劉茫然改容,呐呐斂手而退。

     異史氏曰:“李翠石兄弟皆稱素封。

    然翠石又醇謹,喜為善,未嘗以富自豪,抑然誠笃君子也。

    觀其解紛勸善,其生平可知矣。

    古雲:‘為富不仁。

    ’吾不知翠石先仁而後富者耶?抑先富而後仁者耶?” 譯文  淄川縣有個姓劉的人,習性兇狠蠻橫,真像個披着人衣的老虎。

    後來這人從淄川遷到沂縣,惡習沒有改掉,鄉裡人都害怕他,厭惡他。

    劉某有幾畝地,和一家姓苗的地界挨着。

    姓苗的很勤快,在地邊種了很多桃樹。

    桃樹剛開始結果時,苗家的兒子去摘。

    劉某見後,怒氣沖沖地将他趕下樹,指着那些樹說是他的。

    姓苗的兒子哭着回家告訴了父親。

    姓苗的正在驚訝時,劉某已趕到門前辱罵起來,并揚言要到衙門告狀。

    姓苗的笑着安慰他,劉某怒氣不消,忿怒而去。

     這時,劉某同縣老鄉李翠石在沂縣開當鋪。

    劉某拿着狀紙進城,恰好和他相遇。

    因是同鄉又很熟悉,李翠石便問他:“幹啥去?”劉某就把進城打官司的事告訴了他。

    李翠石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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