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酷刑拷打。
婦人忍受不了折磨,胡亂招認了。
縣令又拿婦人的供詞審問朱生。
朱生說:“她一個柔弱婦人,受不了刑罰,她說的全是假的!既然她将要冤死,還要被加上不貞潔的名聲;縱使鬼神無知,我又于心何忍呢?我實招了吧:想殺死她的丈夫再娶了她,都是我一個幹的,她實在不知情!”縣令問:“你有什麼憑證嗎?”朱生說:“有血衣可以作證。
”縣令便派人到朱生家搜取血衣,搜來搜去,卻怎麼也找不到。
縣令再次拷打朱生,打得他幾次死去活來。
朱生便說:“這是我母親不忍拿出物證來讓我去死,等我自己去取!”縣令命衙役押着他回到家中。
朱生告訴母親說:“給我血衣,我是死;不給我也是死。
反正都是死,還不如快點死去,也免得多受折磨。
”他母親聽了,哭着進了内室。
不一會兒,取出一件衣服來交給他。
縣令檢查到衣服上确有血迹,人證、物證俱在,便判了朱生死刑。
以後經兩次複審,也都沒有不同的證詞。
過了一年多,朱生馬上就要被處決了。
一天,縣令正在審案,忽有一人徑直沖上公堂,瞪着眼大罵縣令道:“你如此昏庸糊塗,怎麼治理老百姓!”幾十名衙役見狀,一擁而上,想綁起他來,那人振臂一揮,衙役們呼啦啦倒了一片。
縣令大驚,站起身想逃,那人大喊道:“我是關帝跟前的将軍周倉!昏官敢動,立即要你的狗命!”縣令渾身顫抖,一動不敢動。
那人說:“殺人的是宮标!與朱某有什麼關系?”說完就一下子倒在地上,像死了一樣。
過了會兒才蘇醒過來,還面無人色。
等詢問他的姓名,才知他就是宮标。
縣令拷打他,宮标招供了全部殺人罪行。
原來,宮标本是個無賴,知道那鄰居讨債回來,以為他腰包皮裡一定有很多錢,就在野外殺了他,沒想到竟什麼也沒有。
後來聽說朱生被屈打成招,他暗自慶幸。
這天,他稀裡糊塗地沖進縣衙,自己也不知是怎麼回事。
縣令又問朱生那件血衣是哪裡來的,朱生也不知。
叫他母親來詢問,才知是他母親割破自己的胳膊染的!檢查朱母的左臂上,果然刀傷還沒好,縣令也大吃一驚。
後來,縣令因為這個案子被告發罷官,罰款贖罪,在羁留時死在獄中。
過了一年多,死者的母親讓媳婦改嫁,那婦人感激朱生的義氣,便嫁給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