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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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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訟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

    攝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見官之票;承刑者潤筆不飽,不肯懸聽審之牌。

    蒙蔽因循,動經歲月,不及登長吏之庭,而皮骨已将盡矣!而俨然而民上也者,偃息在床,漠若無事。

    甯知水火獄中有無數冤魂,伸頸延息以望拔救耶!然在奸民之兇頑,固無足惜;而在良民株累,亦複何堪?況且無辜之幹連,往往奸民少而良民多;而良民之受害,且更倍于奸民。

    何以故?奸民難虐,而良民易欺也。

    皂隸之所毆罵,胥徒之所需索,皆相良者而施之暴。

     自入公門,如蹈湯火。

    早結一日之案,則早安一日之生,有何大事,而顧奄奄堂上若死人,似恐溪壑之不遽飽,而故假之以歲時也者!雖非酷暴,而其實厥罪維均矣。

    嘗見一詞之中,其急要不可少者,不過三數人;其餘皆無辜之赤子,妄被羅織者也。

    或平昔以睚眦開嫌,或當前以懷璧緻罪,故興訟者以其全力謀正案,而以其餘毒複小仇,帶一名于紙尾,遂成附骨之疽;受萬罪于公門,竟屬切膚之痛。

    人跪亦跪,狀若烏集;人出亦出,還同猱系。

    而究之官問不及,吏诘不至,其實一無所用,隻足以破産傾家,飽蠹役之貪囊;鬻子典妻,洩小人之私憤而已。

    深願為官者,每投到時,略一審诘:當逐逐之,不當逐芟之。

    不過一濡毫、一動腕之間耳,便保全多少身家,培養多少元氣。

    從政者曾不一念及于此,又何必桁楊刀鋸能殺人哉!” 譯文  朱生,是陽谷縣人,年齡不大,卻性情輕薄、好開玩笑。

    一天,他因為死了妻子,去求一個媒婆給自己說親。

    路上碰到那媒婆鄰居的妻子,朱生瞟了一眼,見那婦人很美,便跟媒婆開玩笑說:“剛才碰見你的鄰居,真是既文雅又秀麗,你若為我求偶,她就可以。

    ”媒婆也開玩笑說:“你先殺了她男人,我再替你想辦法。

    ”朱生笑着說:“說定了。

    ” 過了一個多月,媒婆的鄰居出去讨債,被人殺死在野外。

    縣令拘拿了死者的鄰居和地保,拷問實情,卻仍無頭緒。

    隻有那個媒婆招供了她和朱生開的玩笑話,縣令因此懷疑到了朱生頭上,将他逮捕了,朱生卻堅決不承認。

    縣令又懷疑死者的妻子跟朱生私通,謀害親夫,将那婦人抓了去,用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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