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天陳孝廉,十六七歲時,嘗從塾師讀于僧寺,徒侶甚繁。
内有襦生,自言山東人,攻苦講求,略不暇息;且寄宿齋中,未嘗一見其歸。
陳與最善,因诘之,答曰:“仆家貧,辦束金不易,即不能惜寸陰,而加以夜半,則我之二日,可當人三日。
”陳感其言,欲攜榻來與共寝。
褚止之曰:“且勿,且勿!我視先生,學非吾師也。
阜城門有呂先生,年雖耄可師,請與俱遷之。
”蓋都中設帳者多以月計,月終束金完,任其留止。
于是兩生同詣呂。
呂,越之宿儒,落魄不能歸,因授童蒙,實非其志也。
得兩生甚喜,而褚又甚慧,過目辄了,故尤器重之。
兩人情好款密,晝同幾,夜同榻。
月既終,褚忽假歸,十餘日不複至。
共疑之。
一日陳以故至天甯寺,遇褚廊下,劈(上穴下木)淬硫,作火具焉。
見陳,忸怩不安,陳問:“何遽廢讀?”褚握手請間,戚然曰:“貧無以遺先生,必半月販,始能一月讀。
”陳感慨良久,曰:“但往讀,自合極力。
”命從人收其業,同歸塾。
戒陳勿洩,但托故以告先生。
陳父固肆賈,居物緻富,陳辄竊父金代褚遺師。
父以亡金責陳,陳實告之。
父以為癡,遂使廢學。
褚大慚,别師欲去。
呂知其故,讓之曰:“子既貧,胡不早告?”乃悉以金返陳父,止褚讀如故,與共饔飧,若子焉。
陳雖不入館,每邀褚過酒家飲。
褚固以避嫌不往,而陳要之彌堅,往往泣下,褚不忍絕,遂與往來無間。
逾二年陳父死,複求受業。
呂感其誠納之,而廢學既久,較褚懸絕矣。
居半年,呂長子自越來,丐食尋父。
門人輩斂金助裝,褚惟灑涕依戀而已。
呂臨别,囑陳師事褚。
陳從之,館褚于家。
未幾,入邑庠,以“遺才”應試。
陳慮不能終幅,褚請代之。
至期。
褚偕一人來,雲是表兄劉天若,囑陳暫從去。
陳方出,褚忽自後曳之,身欲踣,劉急挽之而去。
覽眺一過,相攜宿于其家。
家無婦女,即館客于内舍。
居數日,忽已中秋。
劉曰:“今日李皇親園中,遊人甚夥,當往一豁積悶,相便送君歸。
”使人荷茶鼎、酒具而往。
但見水肆梅亭,喧啾不得入。
過水關,則老柳之下,橫一畫桡,相将登舟。
酒數行,苦寂。
劉顧僮曰:“梅花館近有新姬,不知在家否?”僮去少時,與姬俱至,蓋勾欄李遏雲也。
李,都中名妓,工詩善歌,陳曾與友人飲其家,故識之。
相見,略道溫涼。
姬戚戚有憂容。
劉命之歌,為歌《蒿裡》。
陳不悅,曰:“主客即不當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