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天陳孝廉,十六七歲時,嘗從塾師讀于僧寺,徒侶甚繁。
内有襦生,自言山東人,攻苦講求,略不暇息;且寄宿齋中,未嘗一見其歸。
陳與最善,因诘之,答曰:“仆家貧,辦束金不易,即不能惜寸陰,而加以夜半,則我之二日,可當人三日。
”陳感其言,欲攜榻來與共寝。
褚止之曰:“且勿,且勿!我視先生,學非吾師也。
阜城門有呂先生,年雖耄可師,請與俱遷之。
”蓋都中設帳者多以月計,月終束金完,任其留止。
于是兩生同詣呂。
呂,越之宿儒,落魄不能歸,因授童蒙,實非其志也。
得兩生甚喜,而褚又甚慧,過目辄了,故尤器重之。
兩人情好款密,晝同幾,夜同榻。
月既終,褚忽假歸,十餘日不複至。
共疑之。
一日陳以故至天甯寺,遇褚廊下,劈(上穴下木)淬硫,作火具焉。
見陳,忸怩不安,陳問:“何遽廢讀?”褚握手請間,戚然曰:“貧無以遺先生,必半月販,始能一月讀。
”陳感慨良久,曰:“但往讀,自合極力。
”命從人收其業,同歸塾。
戒陳勿洩,但托故以告先生。
陳父固肆賈,居物緻富,陳辄竊父金代褚遺師。
父以亡金責陳,陳實告之。
父以為癡,遂使廢學。
褚大慚,别師欲去。
呂知其故,讓之曰:“子既貧,胡不早告?”乃悉以金返陳父,止褚讀如故,與共饔飧,若子焉。
陳雖不入館,每邀褚過酒家飲。
褚固以避嫌不往,而陳要之彌堅,往往泣下,褚不忍絕,遂與往來無間。
逾二年陳父死,複求受業。
呂感其誠納之,而廢學既久,較褚懸絕矣。
居半年,呂長子自越來,丐食尋父。
門人輩斂金助裝,褚惟灑涕依戀而已。
呂臨别,囑陳師事褚。
陳從之,館褚于家。
未幾,入邑庠,以“遺才”應試。
陳慮不能終幅,褚請代之。
至期。
褚偕一人來,雲是表兄劉天若,囑陳暫從去。
陳方出,褚忽自後曳之,身欲踣,劉急挽之而去。
覽眺一過,相攜宿于其家。
家無婦女,即館客于内舍。
居數日,忽已中秋。
劉曰:“今日李皇親園中,遊人甚夥,當往一豁積悶,相便送君歸。
”使人荷茶鼎、酒具而往。
但見水肆梅亭,喧啾不得入。
過水關,則老柳之下,橫一畫桡,相将登舟。
酒數行,苦寂。
劉顧僮曰:“梅花館近有新姬,不知在家否?”僮去少時,與姬俱至,蓋勾欄李遏雲也。
李,都中名妓,工詩善歌,陳曾與友人飲其家,故識之。
相見,略道溫涼。
姬戚戚有憂容。
劉命之歌,為歌《蒿裡》。
陳不悅,曰:“主客即不當卿意,何至對生人歌死曲?”姬起謝,強顔歡笑,乃歌豔曲。
陳喜,捉腕曰:“卿向日《浣溪紗》讀之數過,今并忘之。
”姬吟曰:“淚眼盈盈對鏡台,開簾忽見小姑來,低頭轉側看弓鞋。
強解綠蛾開笑面,頻将紅袖拭香腮,小心猶恐被人猜。
”陳反複數四。
已而泊舟,過長廊,見壁上題詠甚多,即命筆記詞其上。
日已薄暮,劉曰:“闱中人将出矣。
”遂送陳歸,入門即别去。
陳見室暗無人,俄延間褚已入門,細審之卻非褚生。
方疑,客遽近身而仆。
家人曰:“公子憊矣!”共扶拽之。
轉覺仆者非他,即己也。
既起,見褚生在旁,惚惚若夢。
屏人而研究之。
褚曰:“告之勿驚:我實鬼也。
久當投生,所以因循于此者,高誼所不能忘,故附君體,以代捉刀;三場畢,此願了矣。
”陳複求赴春閨,曰:“君先世福薄,悭吝之骨,诰贈所不堪也。
”問:“将何适?”曰:“呂先生與仆有父子之分,系念常不能置。
表兄為冥司典簿,求白地府主者,或當有說。
”遂别而去。
陳異之;天明訪李姬,将問以泛舟之事,則姬死數日矣。
又至皇親園,見題句猶存,而淡墨依稀,若将磨滅。
始悟題者為魂,作者為鬼。
至夕,褚喜而至,曰:“所謀幸成,敬與君别。
”遂伸兩掌,命陳書褚字于上以志之。
陳将置酒為餞,搖首曰:“勿須。
君如不忘舊好,放榜後,勿憚修阻。
”陳揮涕送之。
見一人伺候于門,褚方依依,其人以手按其項,随手而匾,掬入囊,負之而去。
過數日,陳果捷。
于是治裝如越。
呂妻斷育幾十年,五旬餘忽生一子,兩手握固不可開。
陳至,請相見,便謂掌中當有文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