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間,曆城令夢城隍索人服役,即以皂隸八人書姓名于牒,焚廟中;至夜八人皆死。廟東有酒肆,肆主故與一隸有素。會夜來沾酒,問:“款何客?”答雲:“僚友甚多,沽一尊少叙姓名耳。”質明,見他役,始知其人已死。入廟啟扉,則瓶在焉,貯酒如故。歸視所與錢皆紙灰也。令肖八像于廟,諸役得差,皆先酬之乃行;不然,必遭笞譴。
譯文 明朝萬曆年間,曆城縣令夢見城隍向他要人去服役,他就從自己衙門裡挑選了八名皂隸,将他們的姓名寫在文牒上,到城隍廟燒了。當天晚上,這八個人就都死了。
城隍廟東有個酒店,店主人原來和其中一個皂隸有交情,碰巧那天晚上那皂隸來買酒,店主人問他:“款待誰呀?”答道:“同事很多,買壺酒一起熟悉熟悉。”天亮後,店主人見了别的皂隸,才聽說那人已經死了。去廟裡開了門,見酒瓶在那兒,裡面酒也沒動。主人又回店看付的酒錢,都是紙灰。縣令讓人給這八個人在城隍廟裡塑了像。其他皂隸每逢出差,都要先用酒食酬告了塑像才出發,否則就會受到縣令的責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