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頭泣要同居,女從之;然紡績如故。
烏頭夫婦奪其具,女曰:“我母子坐食,心甚不安。
”遂早暮為之紀理,使其子巡行阡陌,若為傭然。
烏頭夫妻有小過,辄斥譴不少貸;稍不悛,則怫然欲去。
夫妻跪道悔詞始止。
未幾烏頭入泮,又辭欲歸。
烏頭不可,捐聘币,為穆子完婚。
女乃析子令歸。
烏頭留之不得,陰使人于近村為市恒産百畝而後遺之。
後女疾求歸。
烏頭不聽。
病益笃,囑曰:“必以我歸葬!”烏頭諾。
既卒,陰以金啖穆子,俾合葬于孟。
及期,棺重,三十人不能舉。
穆子忽仆,七孔血出,自言曰:“不肖兒,何得遂賣汝母!”烏頭懼,拜祝之,始愈。
乃複停數日,修治穆墓已,始合厝之。
異史氏曰:“知己之感,許之以身,此烈男子之所為也。
彼女子何知,而奇偉如是?若遇九方臯,直牡視之矣。
”
同縣有個穆生,四十多歲,妻子死了,家裡很窮,無錢再娶,就出了一份微薄的彩禮,娶了喬女。
三年後,生了一個兒子。
不久,穆生死了。
喬女家裡更窮了,生活十分困難,就去乞求母親接濟。
母親很不耐煩,喬女生氣,再不去娘家,隻靠紡織維持生活。
有一個孟生,死了妻子,撇下個兒子叫烏頭,剛滿周歲,沒人撫養,所以孟生急着再娶一房媳婦;可是媒人一連提了好幾個,孟生都不中意。
一天孟生偶然看見喬女,十分喜歡她,就找人暗中傳信給喬女,願意娶她。
喬女推辭說:“我現在如此忍凍挨餓,嫁給官人可以得到溫飽,怎能不願意呢?但是我又瘸又醜,和别人不一樣。
我所能自信的是品德。
再嫁第二個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