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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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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

    ”閻王便發簽,命小鬼去拘拿主考官。

    過了很久,将主考官拘來,閻王告訴他湖某的辯解,主考官說:“我不過最後彙總,即使有好文章,簾官不推薦,我又怎麼知道呢?”閻王道:“這件事你們不能互相推卸責任,都算失職,按律應受笞刑。

    ”剛要施刑,興于唐不滿意,大聲鳴起冤來,兩階下的衆鬼,萬聲響應。

    閻王問興于唐緣故,興于唐大聲說:“笞刑太輕,應該挖出他們的雙眼,以作為不識文章優劣的報應!”閻王不同意,群鬼号叫越發猛烈。

    閻王說:“他們不是不想得到好文章,隻是見識太鄙陋罷了。

    ”衆鬼又請求剖出他們的心,閻王迫不得已,隻得命小鬼剝去考官的衣服,用刀剖胸剜心。

    兩人滴着鮮血,嘶呀痛叫,衆鬼方才高興。

    紛紛說:“我們終日在陰間裡氣憤煩悶,沒有一個能出這口氣的人。

    現在多虧興先生,才消了這口怨氣!”于是哄然散去。

     湖某受刑畢,被押投到陝西,托生為普通百姓的兒子。

    長到二十多歲,正趕上家鄉鬧土匪,他被擄入賊寇中。

    官兵前去剿捕,俘虜了很多人,湖某也夾在裡邊。

    心裡還想自己不是賊,希望官府能辨認出來釋放。

    等看到大堂上坐着的審判官,年齡也是二十多歲,仔細一看,卻是興于唐。

    湖某大驚道:“我合該死了!”不長時間,被俘虜的人全部釋放了;最後是湖某,審判官不容他申辯,立命殺了。

     湖某冤魂到陰司中,狀告興于唐。

    閻王沒有立即拘拿興于唐,等到他官祿享盡,遲至三十年後才勾來陰司,兩人當面對質。

    興于唐因亂殺人命,被法托生為畜牲;考察湖某生前的行為,曾打過父母,罪行和興于唐均等,也罰作畜牲。

    湖某恐怕來世再遭報應,清求托生個大畜牲。

    閻王便判他托生為大狗,興于唐為小狗。

    大狗生在順天府的一個市場中。

    一天,大狗卧在街頭,有個南方來客牽着一條金毛狗,隻有狐狸那樣大。

    大狗仔細一看,正是興于唐。

    心裡輕視它小,一口咬住了它。

    沒想到小狗反咬莊了大狗的喉嚨,吊在大狗的脖子底下,像個鈴铛一樣。

    大狗嗥叫着翻滾撲騰,市場上的人怎麼也分解不開,不一會,兩條狗都死了,又一塊到陰司打官司,各說各理。

    閻王說:“像這樣冤冤相報,何時算了!現在我為你們和解。

    ”于是判興于唐來世做湖某的女婿。

     此後,湖某又托生到慶雲。

    二十八歲時,考中舉人,生了一個女兒,長得十分文靜漂亮。

    世族大家争着提親,湖某一概不答應。

    一次他偶然經過鄰郡,正趕上學使定等公布歲試考卷,一個姓李的列一等卷第一名,就是興于唐。

    湖某将李生請到旅舍,殷勤招待。

    打聽他的家庭情況,知道還沒成親,便将女兒許給了他。

    人們都說湖某愛才,卻不知這是前世的姻緣。

    不久,李生将湖某的女兒娶了去,兩個人感情很好。

    但李生常常依仗着自己的才氣,慢待老丈人,經常一年都不到丈人門上。

    湖某也忍了下來。

    後來,李生中年失意,屢考不中,湖某千方百計替他夤緣,才使他科考得志,如願以償。

    從此以後,翁婿和好親如父子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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