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十·席方平

首頁
印,使親視之。

    席謝而下。

    鬼與俱出,至途,驅而罵曰:“奸猾賊!頻頻反複,使人奔波欲死!再犯,當捉入大磨中細細研之!”席張目叱曰:“鬼子胡為者!我性耐刀鋸,不耐撻楚耶!請反見王,王如令我自歸,亦複何勞相送。

    ”乃返奔。

    二鬼懼,溫語勸回。

    席故蹇緩,行數步辄憩路側。

    鬼含怒不敢複言。

    約半日至一村,一門半開,鬼引與共坐;席便據門阈,二鬼乘其不備,推入門中。

     驚定自視,身已生為嬰兒。

    憤啼不乳,三日遂殇。

    魂搖搖不忘灌口,約奔數十裡,忽見羽葆來,幡戟橫路。

    越道避之,因犯鹵簿,為前馬所執,絷送車前。

    仰見車中一少年,豐儀瑰玮。

    問席:“何人?”席冤憤正無所出,且意是必巨官,或當能作威福,因緬訴毒痛。

    車中人命釋其縛,使随車行。

    俄至一處,官府十餘員,迎谒道左,車中人各有問訊。

    已而指席謂一官曰:“此下方人,正欲往訴,宜即為之剖決。

    ”席詢之從者,始知車中即上帝殿下九王,所囑即二郎也。

    席視二郎,修軀多髯,不類世間所傳。

    九王既去,席從二郎至一官廨,則其父與羊姓并衙隸俱在。

    少頃,檻車中有囚人出,則冥王及郡司、城堕也。

    當堂對勘,席所言皆不妄。

    三官戰栗,狀若伏鼠。

    二郎援筆立判;頃刻,傳下判語,令案中人共視之。

    判雲: “勘得冥王者:職膺王爵,身受帝恩。

    自應貞潔以率臣僚,不當貪墨以速官謗。

    而乃繁纓棨戟,徒誇品秩之尊;羊狠狼貪,竟玷人臣之節。

    斧敲斫,斫入木,婦子之皮骨皆空;鲸吞魚,魚食蝦,蝼蟻之微生可憫。

    當掬江西之水,為爾湔腸;即燒東壁之床,請君入甕。

    城隍、郡司,為小民父母之官,司上帝牛羊之牧。

    雖則職居下列,而盡瘁者不辭折腰;即或勢逼大僚,而有志者亦應強項。

    乃上下其鷹鸷之手,既罔念夫民貧;且飛揚其狙狯之奸,更不嫌乎鬼瘦。

    惟受贓而枉法,真人面而獸心!是宜剔髓伐毛,暫罰冥死;所當脫皮換革,仍令胎生。

    隸役者:既在鬼曹,便非人類。

    隻宜公門修行,庶還落蓐之身;何得苦海生波,益造彌天之孽?飛揚跋扈,狗臉生六月之霜;隳突叫号,虎威斷九衢之路。

    肆淫威于冥界,鹹知獄吏為尊;助酷虐于昏官,共以屠伯是懼。

    當以法場之内,剁其四肢;更向湯镬之中,撈其筋骨。

    羊某:富而不仁,狡而多詐。

    金光蓋地,因使閻摩殿上盡是陰霾;銅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全無日月。

    餘腥猶能役鬼,大力直可通神。

    宜籍羊氏之家,以償席生之孝。

    即押赴東嶽施行。

    ” 又謂席廉:“念汝子孝義,汝性良懦,可再賜陽壽三紀。

    ”使兩人送之歸裡。

    席乃抄其判詞,途中父子共讀之。

    既至家,席先蘇:令家人啟棺視父,僵屍猶冰,俟之終日,漸溫而活。

    又索抄詞,則已無矣。

     自此,家道日豐,三年良沃遍野;而羊氏子孫微矣;樓閣田産盡為席有。

    即有置其田者,必夢神人叱之曰:“此席家物,汝烏得有之!”初未深信;既而種作,則終年升鬥無所獲,于是複鬻于席。

    席父九十餘歲而卒。

     異史氏曰:“人人言淨土,而不知生死隔世,意念都迷,且不知其所以來,又烏知其所以去;而況死而又死,生而複生者乎?忠孝志定,萬劫不移,異哉席生,何其偉也!”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