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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書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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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你就還沒明白。

    枕席之上有功夫!”玉柱驚奇地問:“什麼功夫?。

    女子隻是笑,也不說話。

    過了會兒,暗暗地湊上去,教給玉柱。

    玉柱快樂至極,說:“沒想到夫婦之間還有這種不可言傳的快樂!”于是逢人便說,引得人無不掩口而笑。

    女子知道後責備他,他還不解地說;“鑽牆越院偷東西,才不能告訴人;天倫之樂,人人都有,有什麼可忌諱的呢?”過了八九個月,女子果然生下個男孩,玉柱便雇了個老婦人撫養着嬰兒。

     一天,女子突然對玉柱說:“我跟了你兩年,已經生了兒子,我們可以分手了。

    耽擱時間久了,恐怕會給你招禍,那時後悔就晚了!”玉柱聽說,流着淚拜倒在地上:“你就不念我們的孩子嗎?”女子也十分凄傷。

    過了很久,說:“你一定要我留下來,就把書架上這些書全扔了。

    ”玉柱不肯,說:“這些書是你的故鄉,我的生命,怎麼說這種話!”女子不再勉強,說:“我也知道一切都是運數,不得不預先告訴你罷了!” 先前,玉柱的親屬中有人發現了女子,無不驚駭萬分。

    但又沒聽說他和哪家姑娘結婚,便一起詢問他。

    玉桂不會說假話,隻是默默不語,大家更加懷疑。

    結果這事傳遍了各地,也傳到了縣令史某的耳朵裡。

    史某,是福建人,少年時就考中了進士。

    聽到玉柱家有個美人的消息,動了壞念頭,想瞧瞧那女子是什麼模樣,立即派衙役去捉拿玉柱和女子。

    女子聽說,逃得無影無蹤。

    史縣令大怒,将玉柱逮捕下獄,革去功名,嚴刑拷打,定要他交待出女子的去向。

    玉柱被打得死去活來,還是不說。

    縣令又拷打丫鬟,丫鬟知道得不多,隻說了個大概。

    史縣令便認為那女子是妖怪,騎着馬親自趕到玉柱家捉拿。

    見滿屋子都是書,多得無法搜查,縣令便命放火燒書。

    濃煙滾滾,凝聚在院子上方,像烏雲一樣,久久不散。

    玉柱被釋放後,到遠萬去求了一個父親的門人幫忙,才得以恢複了功名。

    這年考中了舉人,第二年又中了進士。

    玉柱對史縣令恨入骨髓,立起了顔如玉的牌位,天天禱告說:“你如有靈,就保佑我到福建做官!”後來他聚然被朝廷任命為巡按,到福建視察。

    過了三個月,訪查到史縣令在老家的劣迹,便抄了他全家。

    當時,玉柱有個表兄弟是法官,逼着他娶了個妾,假說是買的婢女,寄居在玉柱的官衙裡。

    這件案子一了結,玉柱于當天就辭職,帶着愛妾返回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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