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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青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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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思而不忍也。

    蔔吉已在今夕,父又無顔反币,妾親攜而置之矣。

    适出門,父走送曰:‘癡婢!不聽吾言,後受薛家淩虐,縱死亦勿歸也!’”昆生感其義,為之流涕。

    家人皆喜,奔告翁媪。

    媪聞之,不待往朝,奔入子舍,執手嗚泣。

    由此昆生亦老成,不作惡虐,于是情好益笃。

    十娘曰:“妾向以君儇薄,未必遂能相白首,故不欲留孽根于人世;今已靡他,妾将生子。

    ”居無何,神翁神媪着朱袍,降臨其家。

    次日十娘臨蓐,一舉兩男。

     由此往來無間。

    居民或犯神怒,辄先求昆生;乃使婦女輩盛妝入閨,朝拜十娘,十娘笑則解。

    薛氏苗裔甚繁,人名之“薛蛙子家”。

    近人不敢呼,遠人則呼之。

     青蛙神,往往托諸巫以為言。

    巫能察神嗔喜:告諸信士曰“喜矣”,神則至;“怒矣”,婦子坐愁歎,有廢餐者。

    流俗然哉?抑神實靈,非盡妄也? 有富賈周某性吝啬。

    會居人斂金修關聖祠,貧富皆與有力,獨周一毛所不肯拔。

    久之工不就,首事者無所為謀。

    适衆賽蛙神,巫忽言:“周将軍倉命小神司募政,其取簿籍來。

    ”衆從之。

    巫曰:“已捐者不複強,未捐者量力自注。

    ”衆唯唯敬聽,各注已。

    巫視曰:“周某在此否?”周方混迹其後,惟恐神知,聞之失色,次且而前。

    巫指籍曰:“注金百。

    ”周益窘,巫怒曰:“淫債尚酬二百,況好事耶!”蓋周私一婦,為夫掩執,以金二百自贖,故讦之也。

    周益慚懼,不得已,如命注之。

     既歸告妻,妻曰:“此巫之詐耳。

    ”巫屢索,卒不與。

    一日方晝寝,忽聞門外如牛喘。

    視之則,巨蛙,室門僅容其身,步履蹇緩,塞兩扉而入。

    既入轉身卧,以阈承颔,舉家盡驚。

    周曰:“此必讨募金也。

    ”焚香而祝,願先納三十,其餘以次赍送,蛙不動;請納五十,身忽一縮小尺許;又加二十益縮如鬥;請全納,縮如拳,從容出,入牆罅而去。

    周急以五十金送監造所,人皆異之,周亦不言其故。

    積數日,巫又言:“周某欠金五十,何不催并?”周聞之,懼,又送十金,意将以次完結。

    一日夫婦方食,蛙又至,如前狀,目作怒。

    少間登其床,床搖撼欲傾;加喙于枕而眠,腹隆起如卧牛,四隅皆滿。

    周懼,即完百數與之。

    驗之,仍不少動。

    半日間小蛙漸集,次日益多,穴倉登榻,無處不至;大于碗者,升竈啜蠅,糜爛釜中,以緻穢不可食;至三日庭中蠢蠢,更無隙地。

    一家皇駭,不知計之所出。

    不得已,請教于巫。

    巫曰:“此必少之也。

    ”遂祝之,益以二十首始舉;又益之起一足;直至百金,四足盡起,下床出門,狼犺數步,複返身卧門内。

    周懼,問巫。

    巫揣其意,欲周即解囊。

    周無奈何,如數付巫,蛙乃行,數步外身暴縮,雜衆蛙中,不可辨認,紛紛然亦漸散矣。

     祠既成,開光祭賽,更有所需。

    巫忽指首事者曰:“某宜出如幹數。

    共十五人,止遺二人。

    衆祝曰:“吾等與某某,已同捐過。

    ”巫曰:“我不以貧富為有無,但以汝等所侵漁之數為多寡。

    此等金錢,不可自肥,恐有橫災飛禍。

    念汝等首事勤勞,故代汝消之也。

    除某某廉正無苟且外,即我家巫,我亦不少私之,便令先出,以為衆倡。

    ”即奔入家,搜括箱椟。

    妻問之亦不答,盡卷囊蓄而出,告衆曰:“某私克銀八兩,今使傾橐。

    ”與衆衡之,秤得六兩餘,使人志之。

    衆愕然,不敢置辯,悉如數納入。

    巫過此茫不自知;或告之,大慚,質衣以盈之。

    惟二人虧其數,事既畢,一人病月餘,一人患疔瘇,醫藥之費,浮于所欠,人以為私克之報雲。

     異史氏曰:“老蛙司募,無不可與為善之人,其勝刺釘拖索者不既多乎?又發監守之盜而消其災,則其現威猛,正其行慈悲也。

    神矣!” 譯文  南方長江、漢水一帶,民間信奉青蛙神最虔誠。

    蛙神祠中的青蛙不知有幾千幾百萬,其中有像蒸籠那樣大的。

    有人如觸犯了神,家裡就會出現奇異的征兆:青蛙在桌子、床上爬來槌去,甚至爬到滑溜溜的牆壁上而不掉下來,種種不一。

    一旦出現這種征兆,就預示着這家要有兇事。

    人們便會十分恐懼,趕忙宰殺牲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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