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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毛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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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三四裡路,又碰上幾匹狼,咆哮着要圍攻毛大福。

    毛非常恐懼,正在危急的時候,後面跟着的狼急忙跑來,到狼群中似乎說了些什麼,群狼便都散去了,毛大福才得以安全返回。

     在此以前,毛大福所在的縣裡有個叫甯泰的銀商,被人殺死在路上,兇手一直沒有抓獲。

    正好毛大福出售從狼那兒得來的金首飾,被甯家的人認出是甯泰之物,将他扭送到了縣衙。

    毛大福訴說了首飾的由來,縣官不信,将他嚴刑拷打。

    毛大福冤枉至極,無法申辯,隻得懇求縣官讓他去問問那匹狼。

    縣官便派兩個衙役,押着毛大福,進入山中,徑直去那個洞穴找狼。

    狼卻沒回來,等到天黑也不見蹤影,三人隻得返回。

    走到半路,迎面碰上兩匹狼,其中一匹頭上的瘡疤還在,毛大福一下子認了出來,便向它作揖說:“上次承蒙您贈我禮物,現在我因為那些禮物蒙冤受屈,您若不為我申辯昭雪,同去後我就被打死了!”狼見毛大福被綁着,憤怒地沖向衙役,衙役忙拔出刀抵擋。

    狼見狀,便用嘴巴拱着地,長聲嗥叫起來。

    剛叫了兩三聲,隻見從山中竄出了上百匹狼,轉着圈将衙役團團包皮圍起來。

    衙役受困,大為窘迫。

    有瘡疤的狼一躍上前,去咬捆着毛大幅的繩索。

    衙役明白了狼的用意,無可奈何地松開了毛大福,狼群才一起離去了。

     回來後,衙役講述了經過,縣官深感驚異,但也沒有立即釋放毛夫福。

    過了幾天,縣官出巡,見一匹狼叼着隻破鞋,放在道上。

    縣官走了過去,狼又叼起鞋跑到前頭,重新放到地上。

    縣官很奇怪,命收起鞋子,狼才走了。

    返回後,縣官命人秘密訪查鞋子的失主。

    有人說某村有個打柴的,在山中被兩匹狼窮追不舍,将他的鞋子叼跑了。

    縣官将打柴的拘拿了來認鞋子,果然是他的。

    于是懷疑殺銀商甯泰的兇手定是此人,一審問,果然不錯。

    原來這個打柴的殺死了甯泰,搶劫了巨金,還沒來得及搜出甯泰藏在衣服裡的金首飾,便逃走了。

    結果首飾被狼叼了去,才發生了這件奇事。

     從前,有個接生婆出門歸來,碰到一匹狼等在路上,拉住她的衣服,像要她跟着走。

    接生婆跟着狼走到一處地方,見一匹母狼正難産。

    接生婆為它用力按摩,直到小狼生下,狼才放她返回。

    第二天,狼叼來鹿肉放到接生婆家的院子裡以示報答。

    可見這類事是自古以來就多有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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