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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回 說新文絕斷劉園約 講道德掩倒吳江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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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視梅香,梅香乃退。

    秀英曰:“蒙令尊翁以今妹下配于愚,愚已允從。

    适退入書房,有人言令妹,舊在吳江夤夜與人聯詩訂約。

    後為令尊知覺,欲以家法治之,今妹奔避村中。

    又因賊難奔逃,為令尊捕轉。

    不期又有奸人,假冒庭瑞前來就親。

    竟中其計,直到洞房方為令妹察出,将奸人着縣治罪。

    此事果有之乎?”菊英見他不是庭瑞,正欲盤問。

    不料秀英,反說出這段情由,祇得答曰:“有之。

    ”秀曰:“誠如是,今妹甯無愧乎?”菊曰:“舍妹自幼讀書,詩才殊絕于人,當時盡稱為才女。

    舊在吳江偶觀風月,适聞庭瑞高吟。

    因其詩詞清新,知其為當世奇才也。

    才逢才,能不留題于光風霁月之下乎?是故,舍妹亦和其詩。

    二才景同而詩合,是以才憐才,而有以約也。

    以詩而發乎性情,豈凡夫俗子所能識哉。

    家君過于剛烈,實一時之怒也。

    幸天不絕人願,故舍妹得以旋歸。

    奸人妄冒之由,亦家君失認之過也。

    舍妹察出奸冒,尚不至于失身。

    由此觀之,舍妹不徒為才女,可謂烈女中之奇女也,複何愧焉?”秀英乃笑曰:“吾聞有才者必有德,有德者必有行。

    今妹既讀詩書,自負才名。

    必尊習孔孟之訓,守朱程之規。

    且教養婚配,事由父母。

    禮義廉恥,修自身心。

    家庭有堂室之别,男女有内外之分。

    此數者雖窮鄉下邑,凡夫俗子,所共知也。

    令妹乃宦家子女,聖門賢才。

    自當守正惡邪,謹靜深閨,方為有用之學也。

    乃因一詩而動心,不以男女分别。

    自負一點之微才,見人以為知己,聞言以為至交。

    遂不顧禮義廉恥,竟以終身自約。

    不思上有父母,任意施為,雖凡夫俗子,未必如是。

    兄乃以才名加之,則古今之才,盡成不美之名耳。

    令尊翁侃侃剛宜,豈能容此。

    兄又以尊翁為過,是兄之大不孝也。

    夫為烈女者,身雖女子,志勝男兒;謹言慎行,以節為主。

    令妹既自失于庭瑞,又違命于父母。

    遇奸人而不早察,事臨時而後變,面種種事端,豈烈女之規模也。

    堂上交拜萬民共知;洞房合卺,三楚相聞。

    兄反以為未失身,豈必欲共枕同衾,方為失身者乎?兄以烈女歸之,烈女中未嘗有如此之事也。

    越之西子,善毀者不能閉其美,齊之子姜,善美者不能掩其醜。

    事已如是,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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