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視梅香,梅香乃退。
秀英曰:“蒙令尊翁以今妹下配于愚,愚已允從。
适退入書房,有人言令妹,舊在吳江夤夜與人聯詩訂約。
後為令尊知覺,欲以家法治之,今妹奔避村中。
又因賊難奔逃,為令尊捕轉。
不期又有奸人,假冒庭瑞前來就親。
竟中其計,直到洞房方為令妹察出,将奸人着縣治罪。
此事果有之乎?”菊英見他不是庭瑞,正欲盤問。
不料秀英,反說出這段情由,祇得答曰:“有之。
”秀曰:“誠如是,今妹甯無愧乎?”菊曰:“舍妹自幼讀書,詩才殊絕于人,當時盡稱為才女。
舊在吳江偶觀風月,适聞庭瑞高吟。
因其詩詞清新,知其為當世奇才也。
才逢才,能不留題于光風霁月之下乎?是故,舍妹亦和其詩。
二才景同而詩合,是以才憐才,而有以約也。
以詩而發乎性情,豈凡夫俗子所能識哉。
家君過于剛烈,實一時之怒也。
幸天不絕人願,故舍妹得以旋歸。
奸人妄冒之由,亦家君失認之過也。
舍妹察出奸冒,尚不至于失身。
由此觀之,舍妹不徒為才女,可謂烈女中之奇女也,複何愧焉?”秀英乃笑曰:“吾聞有才者必有德,有德者必有行。
今妹既讀詩書,自負才名。
必尊習孔孟之訓,守朱程之規。
且教養婚配,事由父母。
禮義廉恥,修自身心。
家庭有堂室之别,男女有内外之分。
此數者雖窮鄉下邑,凡夫俗子,所共知也。
令妹乃宦家子女,聖門賢才。
自當守正惡邪,謹靜深閨,方為有用之學也。
乃因一詩而動心,不以男女分别。
自負一點之微才,見人以為知己,聞言以為至交。
遂不顧禮義廉恥,竟以終身自約。
不思上有父母,任意施為,雖凡夫俗子,未必如是。
兄乃以才名加之,則古今之才,盡成不美之名耳。
令尊翁侃侃剛宜,豈能容此。
兄又以尊翁為過,是兄之大不孝也。
夫為烈女者,身雖女子,志勝男兒;謹言慎行,以節為主。
令妹既自失于庭瑞,又違命于父母。
遇奸人而不早察,事臨時而後變,面種種事端,豈烈女之規模也。
堂上交拜萬民共知;洞房合卺,三楚相聞。
兄反以為未失身,豈必欲共枕同衾,方為失身者乎?兄以烈女歸之,烈女中未嘗有如此之事也。
越之西子,善毀者不能閉其美,齊之子姜,善美者不能掩其醜。
事已如是,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