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句鄙詞,不過說人生世上,承父母之精血,秉天地之靈氣,生而為人。人為萬物之靈,自當做一場刮目驚人的事業。 雖不能流芳百世,中正綱常,使人志而不忘,以為君子;即不能與世争光,亦當遺臭萬年,此亦君子小人之兩途也。然君子之流馨,事愈遠而人心愈近;小人之遺臭,事雖近而人心欲遠之,惟恐其稍近也。君子觀之,能不驚然而懼乎?我于是有說。卻說前明正德間,粵省瓊南有海璇者,字玉衡,世居瓊之睦賢鄉,離瓊山縣治不過數裡。玉衡娶缪氏,乃同縣缪廪生之妹也。缪氏生于詩書之家,四德三從,是所稔悉。自适海門以來,夫妻和順,相敬如賓,真不愧梁鴻之配孟光也。玉衡屢試不中,遂無意功名,終日在家詩書自娛,行善樂施而已。
《海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