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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回 句容縣孫興巧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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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因奸殺命,按律抵償。

    殺了仇人,方解我心頭之恨,以表何氏的節烈芳名。

    就是這個主意。

    說罷,打開皮箱,找出那二十兩冤孽銀子,用遺書包裹,裝在兜肚之内。

    收拾已畢,走出房門,倒扣上鎖,一同地保徑奔句容縣而來。

     一路無詞,來到縣衙的門首,正遇王知縣升堂辦理事。

    屍親、地方、保正等,并不怠慢,一齊上堂,公案前跪倒叩頭,先就回話:“禀太爺在上:北門以外,離縣城十五裡,有一村,這村中有一富戶,姓李,名叫李文華。

    他家場院,住着一家姓孫名叫孫興,他的妻子何氏,名叫月素。

    因奸不允,事出在黑夜間,何氏不知被何人殺死,人頭不見。

    小人的身當地方,不敢不報。

    ”句容縣的知縣王守成聞聽地方之言,吃了一驚,開言便問。

     知縣座上開言道:“地方留神要你聽:将人殺死頭不見,此事其中定有情。

    ”開言又把屍親叫,孫興下面應一聲。

    知縣說:“何氏月素是你妻子,被人殺死你豈不知情?本縣當堂從實講,但有虛言我定不容!”孫興見問腮流淚,說道是:“老爺留神在上聽:小人的無限冤枉事,青天台下細禀明。

    小的本是莊農漢,公義村李家做長工。

    我隻說,恩東情義深似海,誰知道,他家萬惡行不公。

    因見小人妻何氏,一心要把親事成。

    小的的妻子多節烈,生嗔動怒不依從。

    惡賊毒計難成就,百計千方總落空。

    誰知道,貪淫好色真大膽,暗地又定計牢籠。

    叫他家人宗婆子,花言巧語對我妻雲:先給紋銀二十兩,事成再找銀一封,若還不依就使硬,要把我夫妻送縣中,無情拷打逼身價,何月素,無奈隻得假依從。

    自己親寫一封字,他把那已往從前盡寫明,留與小人為見證,好與伸冤雪恨憑。

    誰知李文華多萬惡,果然此夜到家中。

    我的妻,至死不依奸情事,惡賊一怒下絕情。

    賊囚殺死妻何氏,人頭拿去不見蹤。

    小人這段冤情事,望乞青天判斷明。

    現有這,何氏留下親筆寫,二十紋銀可為證明。

    ”孫興說罷将頭叩,王知縣,有語開言把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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