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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回 李文華屈招奸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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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王知縣聞聽孫興之言,往下講話,說:“何氏筆迹,現在何處?拿來本縣觀看。

    ”孫興叩頭,說:“現在小人的身上。

    ”說罷,慌忙打懷中取将出來,連那二十兩銀子,兩手高擎。

    書吏接将過去,遞與王知縣。

    知縣先将書字展開,仔細觀看,上面寫的言詞,與孫興口訴的事一樣。

    王知縣又問,說:“孫興,這個字迹,乃是你妻子臨危寫的。

    那時節你又沒在家,及至你回來,你妻已經亡故,這個字迹,如何到了你手?莫非你與李文華有仇,寫假字,你冤賴于他?人命關天,非同小可,若有虛情,法不容寬!”孫興磕頭,說:“青天老爺在上:小人的妻子留下此字,收在梳頭匣内。

    小人回家時,見妻子被人殺死,正然悲痛,誰知道何氏的冤魂不散,起了一陣旋風,一個瘋狗,跑進來屋内,把梳頭匣登開,将此書掉在塵埃,小人拾起觀看,才知道其中的備細。

    望乞青天從公判斷,願老爺公侯萬代。

    ”王知縣聞聽,眼望着地方、保正,開言說:“你們這些奴才!地面上有了這樣人命,你們為何不把房主李文華帶來?一定你們受了他的錢财,前來欺哄本縣!”王守成說罷,沖沖大怒,吩咐左右:“先将地方、保正,每人各打二十大闆,然後鎖起來,等本縣審明,按律治罪。

    ”地方、保正聞聽此言,吓得魂不附體,不住磕頭。

    衆青衣不容分說,把二人拉下去,打了個皮開肉綻,這才放起,上了刑具。

    王知縣發簽一支,差人兩名青衣,即刻鎖拿兇手李文華到縣聽審。

    暫且把一幹人犯,帶在一旁聽候發落。

    王知縣發放已畢,退堂歇息,不再表。

     且說這兩名青衣,奉本縣之命,不敢怠慢,出了北門,一路而來。

    到了公義村中,到李文華家的廣梁門首,外邊見了李管家,就把縣主之命,拿人的話說了一遍。

    李文華聞聽,吓了個魂飛魄散,面如金紙。

    說:“李固,此事怎好?” 李文華,聽罷管家的一席話,不由着忙驚又驚,遲疑半晌才講話,說“李固留神要你聽:縣裡既然發簽票,少不得衙門走一程。

    ”說罷連将衣裳換,邁步翻身往外行。

     來到大門把青衣見,兩個人,二十兩紋銀略表情。

    公差賣法不上鎖,三人一同奔縣中。

    說話之間來得快,進了句容一座城。

    十字街中朝西拐,衙門不遠面前橫。

    兩個公差腮含笑:“李大爺留神在上聽:眼下屈尊把刑具戴,我們好交差見縣公。

    ”李文華聞聽說“罷了,見官必得要戴刑。

    ”二人聽說不怠慢,這不就,鎖上李家大相公。

    二人這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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