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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回 李文華屈招奸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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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帖,王知縣,聞聽立刻把堂升。

    登時三人朝裡走,來到堂前跪在塵。

    兩個衙役忙回話,說“太爺留神在上聽:兇手帶到公堂上,太爺細問就裡情。

    ”知縣聞聽手一擺,兩名公差站在一旁。

    王守成座上開言叫:“李文華留神要你聽:你為何,因奸不允傷人命,殺死何氏女婦人?快快當堂來招認,但有虛言我定不容!”李文華磕頭尊“縣主,太爺留神請聽明:小人并不知這事,父母為何叫招承?” 知縣聞聽沖沖怒,說道是:“可惡奴才要你聽,花言巧語哄本縣,想要不招萬不能!”吩咐左右把夾棍看:“夾起這囚徒膽大的精!”衙役聞聽不怠慢,夾棍拿來撂在塵。

     不容分說齊動手,按倒李家大相公,動手拉去鞋和襪,兩腿入在木棍中。

    知縣吩咐将繩攏,下面青衣應一聲。

    李文華“哎喲罷了我”,頂梁骨上走真靈。

    有一個差人噴涼水,李文華蘇醒把二目睜,大叫“縣主真冤枉,覆盆之下有冤情!小人并未殺何氏,望青天,秦鏡高懸判斷明。

    ”知縣聞聽微冷笑:“萬惡囚徒了不成!” 王知縣聞聽,冷笑開言,說:“李文華,料你也不肯善自招承,你瞧瞧這是什麼東西?”說罷,将何氏的遺書,連那二十兩銀子,往下一摔,扔在堂前。

    李文華拾在手内,瞧了瞧,不由得腹内着急,說:“太爺在上,小的回禀--”李文華就把那“見何氏起意,使宗婆子說說,送銀子情實。

    小的到了晚上,自己思想:這件事損陰壞德,小人倒後悔。

    所以倒無去,并不知何氏被誰殺害”的話,說了一遍。

    王知縣聞聽,如何肯信?往下開言,說:“李文華,你這話欺哄本縣,就是那三歲孩童,他也不信。

    你既然使人去說說,又送銀子,豈有不去之理?想來必是何氏不從,你一怒,将他殺死。

    人頭現在何處?快快招來!免得你皮肉受苦。

    ”李文華聞聽,說:“青天老爺在上:小人并未殺人,叫小的招什麼?”王知縣聞聽,沖沖大怒,吩咐左右:“快些加刑!”衆青衣齊聲答應。

     李文華本是富家子弟出身,如何受得這樣官刑?這方才一夾棍,把魂都夾冒了!又聽王知縣吩咐“加刑具”,吓得他魂飛魄散,說:“縣主在上:不用加刑了,小的情願招承。

    ”知縣聞聽,冷笑開言,說:“哪怕你不招!”李文華無奈,隻得屈招:“何氏因奸不允,本是小的殺死。

    ”知縣聞聽,吩咐書吏記.上了口供,自是追問何氏人頭在于何處。

     話不重叙。

    王知縣一連審了幾堂,李文華因受不過極刑,本是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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