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施公在任邱縣拿了一枝桃,奏明聖上,把一枝桃開刀正法,與民報仇雪恨。
此案完結進京,不必細表。
且說三聲炮響,按院起身。
任邱縣的知縣,城守營千總,俱在門外跪送。
忠良在轎内吩咐說:“你等俱各回去。
辦理自己應行之事,俱要仔細。
”賢臣在途中,曉行夜宿,這日到涿州地面,見有個婦人大聲喊叫:“冤枉!求青天大老爺救命。
”衆吏役伺候人等,才要攔擋,忽聽大人在轎内吩咐:“你等把喊冤告狀人帶起來,等本院入公館時再問。
”跟大人的人答應,高聲說道:“大人吩咐把喊冤的人帶起來,少時到公館審問。
”衙役答應,把那婦人即帶起來。
賢臣到了公館,下轎歸座,衆文武進衙,參見已畢。
又見那婦人跪在下面。
忠良坐上留神觀看,打量那個喊冤的婦人:年紀約有三旬開外,面帶愁容,頭上罩着烏绫首帕,身穿藍色布褂,細看卻是良家婦女。
賢臣看罷,往下問道:“那個婦人有什麼冤枉?為何攔路告狀?”
婦人聞聽,跪爬半步,不住叩頭,口尊:“大人,提起我這冤枉事來,古怪蹊跷。
小婦人家住琢州北關外。
丈夫姓藍名田玉,今年五十二歲;小婦人馮氏,今年三十六歲。
膝下一子,才交五歲。
有幾間閑房,開設客店。
隻因前者月内初三日,天色傍晚,住下了兩三輛布車客人。
後又來了一男一女:男子三十上下,婦女約有二十開外,口稱夫妻。
因為天晚投宿,奴丈夫就把他們讓進店中;讓他們明早趕路。
婦女說:『給我們兩壺酒,趕趕寒氣,解解困乏;有現成的酒菜,拿幾樣兒來。
』問他們是打哪裡來的?他說:『是投親不遇,回轉京都。
』小婦人的丈夫到了前邊,先沖了一壺茶,拿了兩個茶碗,送到那邊去,又張羅别的客人。
不多時,就是定更的時候,前邊關了店門。
等着衆客人安歇,到後邊瞧了瞧,那屋内已經閉門睡着了咧!丈夫回到後邊自己房中,告訴小婦人說:『方才前邊住下了兩個客,是一男一女,雖口稱是夫妻,并無行李對象,隻有一個小小被套。
一個要茶,一個要酒,看意思兩個不對。
眼見婦人穿戴打扮很俊俏,倒象涿州本地人氏;那男子卻象是個京油子,眉目之間,瞧着不老成。
我瞧着八成是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