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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四三回 樂陵縣施賢臣斷案 謝家莊一枝蘭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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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黃天霸等見了施公,就将各節情形,及一枝蘭逃去的話細細禀明。

    施公慰勞幾句,一面去傳樂陵知縣,往王家集踏勘。

    樂陵縣當即前去,比及至龍王廟,普清已死,也不追究,即着人掩埋去訖。

    廟内僧衆及香火等人,一概免究;随後另招清真和尚住持。

    各事辦畢,仍回公館,禀複一切。

    施公又命樂陵知縣,認真緝捕。

    知縣唯唯聽命,然後退回本署。

    施公正拟歇息一日,即赴淮安。

    次日一早,施公梳洗已畢,才用過早膳,忽聽公館外面,有人喊冤。

    施公聽得真切,便着人帶來,手下人答應出去。

     施公即刻升堂,隻見一個老者,年紀約有五十多歲,手捧狀詞,跪在階下,口稱:“青天伸冤!”施公道:“狀詞遞上來。

    ”仔細看了一遍,原來被誣告毒死親夫,求恩伸冤的案子。

     施公看罷,望下問道:“你就叫劉丙祿麼?”那老人道:“小人叫劉丙祿。

    ”施公道:“你女兒嫁與李成的兒子李良幾年了?” 劉丙祿道:“已七年了。

    ”施公道:“你這女婿向來做甚麼事業,多大歲數?”劉丙祿道:“小女婿讀書未成,家中頗有些田産,一向在家管理田務,今年才三十二歲。

    ”施公道:“你這女婿,向來為人如何?”劉丙祿道:“向來忠厚。

    自從我女兒嫁了他,七年以來,連氣都未淘過。

    有時小人女兒,因他向有個叔子,因無家産,常來借貸。

    女兒不甚情願,說他從前産業被他敗完。

    雖這樣說,到他叔子嬸娘來時,多少都周濟他些。

    ”施公道:“照你說,你女兒女婿,是向來和睦的,怎麼又将你女婿毒死呢?”劉丙祿道:“去年十二月二十,我女婿出門收讨租錢,回來已是日落。

    我女兒正在晚炊。

    我女婿腹中饑餓,要吃晚飯。

    我女兒盛了一碗飯,女婿吃了,不一會,就七孔流血死了。

    其時我女婿的嬸母也在他家。

    見他侄子身死,遂糾同他父母去告,硬說我女因奸謀害,毒死親夫。

    後來縣大老爺去相驗,據報系中毒,遂将我女兒帶去,嚴刑拷問,勒令女兒招出奸夫。

    可憐我女兒受刑不過,隻得屈打成招,供出女婿的表弟袁正明。

    小人冒死前來,大人代女兒、女婿、袁正明三人伸冤。

    ”施公道:“袁正明向來作何生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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