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結。
”屠念祖道:“大人明鑒,生員一介寒儒。
這所墳地,乃是祖上遺産,本為後代營葬之用,一旦為人攘據,不但于心不甘,且無以上對祖宗。
不得已,隻得具告,以憑公斷。
無奈曾本厚挾資甚大,賄賂通行,曆任父母皆屬偏于一面,以緻二十餘年,積案均未能斷結。
”說罷,也跪在一旁。
施公見兩造均說得懇切,毫無漏隙可乘,且皆以大義指辭,不能指摘,遂婉委說道:“汝兩造為祖興訟,曆久不忘,實屬孝行可嘉,不失水源木本。
五日後登山驗看,爾等齊集聽候,以便本部堂判斷便了。
”屠念祖、曾本厚均唯唯遵命而退,府縣亦告退回署。
施公退入書房,左思右想,實在為難。
一想此案,必須如此如此。
光陰迅速,已交五天日期。
這日施公預備登山,判斷墳地。
卻好府縣已到,施公便傳了進來,望府縣說道:“前日那争墳一案,本部堂籌思數日,毫無端倪。
”忽見施安匆匆忙忙進來,跪下禀明:外面人馬俱已齊集。
施公答應,當即衣冠齊整,在大堂上轎,前呼後擁,直望草山而去。
府縣亦随着同行。
不一會,已至草山;屠念祖、曾本厚早在山上伺候。
施公下轎,府縣各官随着施公,登山踏勘。
施公先将墳地周圍一看,又命工房丈量已畢,然後升座,傳屠念祖、曾本厚聽斷。
兩造皆拜伏在地。
施公望下說道:“汝兩姓不忘根本,為祖争山,實屬孝思不匮。
本部堂念爾等孝行,連夜齋宿城隍廟,求神示夢,為爾等判斷是非。
乃夢城隍指示:命本部堂登山勘驗,自有本山土地神具告一切。
爾等稍待,候本部堂迎接土地神到,當為爾等秉公訊結。
”屠念祖、曾本厚兩造仍伏在地。
忽見施公離了座,望各官說道:“本山土地神已至,須設了座。
”手下人答應,就在施公上首設下座位。
施公便屈身,作迎接之狀,複又望空一揖,又謙讓了一會,這才就本位偏身坐下,若是與土地神對語。
少刻,施公望上首座位上答應道:“是。
”又道:“承尊神指示,施某當照此判斷。
”說罷,又向屠念祖、曾本厚道:“本部堂頃奉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