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時分,他就一人到了夫家,手上拿了一把刀,把門打開,見了丈夫就要殺他。
小婦人見他那種殺象,就要喊叫。
他又指着小婦人說道:『你如喊叫,就是一刀。
』小婦人被他吓得也不敢喚了。
我丈夫也就被他吓昏了。
他便将刀抛在地下,就把丈夫背綁起來。
此時丈夫也醒了,便哀求他饒命。
他哪裡肯依?小婦人也去求他,他也不睬。
複又撕了塊布,将丈夫嘴塞住,就從身上掏出一根釘來。
又在地下拿了刀,用手提刀,将釘在丈夫頭頂上釘下,登時丈夫就死了。
此時小婦人已吓軟了,話也說不出,隻眼睜睜的望了他動手。
我那秀珍女兒從牀上忽然爬起來,哭個不了。
吳良一見說道:『一不做,二不休。
留了這小孩子,終久是禍,不如一起斬草除根。
』說着,又将秀珍抱起來,在桌子抽屜内,尋出根針來,在秀珍肚臍戳進去。
天尚未明,女兒就也死了。
他見二人皆死,複向小婦人說道:『你不能說出來,你若是露了風聲,你的性命立刻難保。
你就說他父女兩個,暴病死的。
即使有人告你,雖把包老爺請來,都驗不出傷的。
』彼時小婦人也是無法,隻得依允他了。
”說罷,大罵吳良道:“你這狠心賊!害得我好苦呀!
眼見得你還要抵命了。
”施公聽罷,叫人錄了口供,着仍收監,候提吳良到案,再行斷結。
一面飛差簽提吳良。
當日就将吳良提到。
施公随坐晚堂,先問了一遍。
吳良仍思抵賴。
後命帶到李氏對質,吳良也一一招認道:“王開槐實系由小的一人用釘釘死,其小女兒秀珍,亦是小的用針戳死是實,情甘抵罪。
”施公道:“用釘釘頭,這個法兒,你實在想得好毒!”吳良道:“此法并非小的想到。
十年前小的方十歲多,在外婆家房内住着。
那房裡牆上有個洞,那夜見隔壁鄰居家,有個婦人,用釘釘他男子。
十年來總未破案,因此才想出這個計策來。
”施公道:“你這外婆家姓甚?住在何處?”吳良道:“小人外婆姓楊,住在桃花村外,名叫個楊秀。
那地方通知道名姓的。
”施公又道:“你記得釘那男人的那家姓什麼?”吳良道:“小人記不清了。
”施公也不再下問,但命将吳良口供錄下,分别收監,聽候拟罪。
欲聽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