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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七○回 淫女狠心冤魂不散 奸夫毒手弱女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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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時分,他就一人到了夫家,手上拿了一把刀,把門打開,見了丈夫就要殺他。

    小婦人見他那種殺象,就要喊叫。

    他又指着小婦人說道:『你如喊叫,就是一刀。

    』小婦人被他吓得也不敢喚了。

    我丈夫也就被他吓昏了。

    他便将刀抛在地下,就把丈夫背綁起來。

    此時丈夫也醒了,便哀求他饒命。

     他哪裡肯依?小婦人也去求他,他也不睬。

    複又撕了塊布,将丈夫嘴塞住,就從身上掏出一根釘來。

    又在地下拿了刀,用手提刀,将釘在丈夫頭頂上釘下,登時丈夫就死了。

    此時小婦人已吓軟了,話也說不出,隻眼睜睜的望了他動手。

    我那秀珍女兒從牀上忽然爬起來,哭個不了。

    吳良一見說道:『一不做,二不休。

    留了這小孩子,終久是禍,不如一起斬草除根。

    』說着,又将秀珍抱起來,在桌子抽屜内,尋出根針來,在秀珍肚臍戳進去。

    天尚未明,女兒就也死了。

    他見二人皆死,複向小婦人說道:『你不能說出來,你若是露了風聲,你的性命立刻難保。

    你就說他父女兩個,暴病死的。

    即使有人告你,雖把包老爺請來,都驗不出傷的。

    』彼時小婦人也是無法,隻得依允他了。

    ”說罷,大罵吳良道:“你這狠心賊!害得我好苦呀! 眼見得你還要抵命了。

    ”施公聽罷,叫人錄了口供,着仍收監,候提吳良到案,再行斷結。

     一面飛差簽提吳良。

    當日就将吳良提到。

    施公随坐晚堂,先問了一遍。

    吳良仍思抵賴。

    後命帶到李氏對質,吳良也一一招認道:“王開槐實系由小的一人用釘釘死,其小女兒秀珍,亦是小的用針戳死是實,情甘抵罪。

    ”施公道:“用釘釘頭,這個法兒,你實在想得好毒!”吳良道:“此法并非小的想到。

    十年前小的方十歲多,在外婆家房内住着。

    那房裡牆上有個洞,那夜見隔壁鄰居家,有個婦人,用釘釘他男子。

    十年來總未破案,因此才想出這個計策來。

    ”施公道:“你這外婆家姓甚?住在何處?”吳良道:“小人外婆姓楊,住在桃花村外,名叫個楊秀。

    那地方通知道名姓的。

    ”施公又道:“你記得釘那男人的那家姓什麼?”吳良道:“小人記不清了。

    ”施公也不再下問,但命将吳良口供錄下,分别收監,聽候拟罪。

    欲聽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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