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山陽縣将吳何氏供詞,并各具開棺甘結,疊成文卷,分别申詳上憲。
這日施公接到申文,随即看了一遍,暗道:“這吳何氏反複辯駁,未為無理。
但據親目所睹,風卷麻裙,又據王殿臣等探訪各事,其中實有冤屈。
今據山陽縣呈請開棺相驗;這山陽縣不但膽識兼備,而且是個好官,本部堂不可不準。
”因批道:“據詳已悉,仰該縣即日開棺,詳加檢驗。
務使水落石出,以彰國法,而儆淫兇,毋任死者含冤,生者漏網。
繳!”批畢,随即發縣。
山陽縣奉到批文,複又親往漕督衙門,面禀一切。
施公大加賞識。
當向山陽縣道:“如果實非謀害,所有應得處分,本部堂當與貴縣共之。
不過貴縣臨驗時,恐有仵作舞弊蒙混等情。
”山陽縣唯唯退去。
當即回了衙門,立刻傳知書差人役、仵作人等,饬令預備屍場,明日早晨開棺。
合署書差知道此事,皆謂“本官得了瘋疾,硬說人家謀害親夫的”。
到了次日,各事備辦停當,山陽縣帶領書差、仵作,并吳何氏人等,一齊出了東門,直望吳其仁墳墓而來。
相離不遠,見屍場已經搭得齊整。
不一會已到,山陽縣下轎,先往墳前繞走一圈。
忽然一陣旋風,直吹得塵灰高起。
山陽縣又在墳前暗祝了兩句話,然後升入公堂,喝令土工掘冢。
将冢掘開,露出屍棺,便令仵作開驗。
仵作答應,即随手持鐵斧,先在棺頭砍了三斧,然後鑿開棺蓋。
當有土工擡過。
随即,仵作請官親臨,眼同檢驗。
山陽縣離了公座,親到棺前,但見屍身毫不腐爛,因喝仵作如法檢驗。
仵作不敢怠慢,遂即從頭至足檢驗一周,喝報:“毫無傷痕,實系暴病而死。
”山陽縣又令再驗,旋又報:“委實無傷。
”山陽縣無可奈何,隻得命人蓋棺封墓。
何氏大聲說道:“大老爺以莫須有之言,妖幻無憑之夢,開人之墓,啟人之棺,翻倒人之屍骨。
死者何辜,遭此荼毒?既啟棺而又欲蓋棺,開墓而又欲封墓,此非孀婦所敢遵命。
”山陽縣隻得忍氣吞聲,緩言說道:“爾言誠是。
但本縣前已具了甘結,申詳上憲。
今既驗無傷痕,本縣自甘認罪。
死者既已無辜,而再令其屍首暴露,本縣更無以對死者,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