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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二回 一官拚棄賢令開棺 雙履招來冤民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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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蓋棺封墓。

    爾如不信,爾可上控大府,請定本縣之罪便了!”何氏聽罷,這才允為蓋棺封墓。

    山陽縣打道回衙,何氏暫行回家。

     山陽縣拈香已畢,即便去見施公,禀知一切。

    施公頗為納悶,因道:“貴縣令道此意外之事,皆本部堂的不是,随即自請參處,以分貴縣之罪。

    ”山陽縣起身緻謝,正欲告辭,忽見施安呈上一張詞狀。

    施公展開一看,就是吳何氏控告山陽縣擅請開棺一案。

    施公當令施安傳谕何氏:聽候本部堂提參該縣。

     施安傳谕出來,何氏自行回家,心中頗為得意,以為從此可以無虞了,逐日與奸夫恣情取樂不提。

    山陽縣告辭出來,回到衙門,頗為憤恨。

    然亦無可如何,隻得密派心腹,詳加探訪。

    施公亦複如是,暫且不提。

     且說王三郎妻被人謀害,朱槐冤屈在獄,施公懸賞招尋繡履,那賞格已懸有十日,并無人拾得。

    李賓如竟然法外逍遙。

     這日李賓如在一店飲酒,這酒店婦人卻同李賓如有奸。

    李賓如酒至半酣--合該朱槐災難要滿,朱氏冤屈可申,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李賓如忽向那淫婦人說道:“看你有心顧我,我從未有點好處與你的,今當以一宗财爻相報。

    ”那婦人笑道:“你自來我家,何曾使用過你半文錢?既有财爻,你還要自取,何得與我?我不受你這油滑嘴來騙我。

    ”李賓如道:“你可知道王三郎妻被人謀害,朱槐現在監獄,将要抵償;施大人出了榜文,招尋朱氏繡履,如有人拾得,當堂賞給大錢五十千文?我正知其繡履下落,今說與你知道,你可使你丈夫檢出,送往施大人那裡領賞。

    ”那婦人道:“我不相信,你怎麼知道?”李賓如道:“我昨日走近東門外河亭旁邊,腳下被一物絆了一跤,低頭一看,見是女人一隻繡履,并一把利刃,埋在泥内,因此知之。

    ”那婦人仍不相信,等李賓如去後,暗向丈夫說知,密令前往撿拾。

    酒店主本來好利心重,一聞此言,即去找尋。

    走到河亭旁邊,扒開松泥,果有女人繡鞋一隻,利刃一把,忙取回來。

    那婦人一見大喜,即令其夫持履呈送漕督施公。

     那酒店主便攜了繡履,直向漕督衙門而來。

    到了衙門,先将繡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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