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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回 衛侯朔抗王入國 齊襄公出獵遇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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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于公孫無知。

    書曰: 賢公孫受先公如嫡之寵,一旦削奪,行路之人,皆為不平。

    況君淫昏日甚,政令無常。

    葵邱久戍,及瓜不代,三軍之士,憤憤思亂。

    如有間可圖,稱等願效犬馬,竭力推戴。

    稱之從妹,在宮失寵銜怨,天助公孫以内應之資,機不可失!公孫無知得書大喜,即複書曰:天厭淫人,以啟将軍之衷,敬佩衷言,遲疾奉報。

    無知陰使女恃通信于連妃,且以連稱之書示之:“若事成之曰,當立為夫人。

    ”連妃許之。

     周莊王十一年冬十月,齊襄公知姑夢之野有山名貝邱,禽獸所聚,可以遊獵。

    乃預戒徒人費等,整頓車徒,将以次月往彼田狩。

    連妃遣宮人送信于公孫無知。

    無知星夜傳信葵邱,通知連管二将軍,約定十一月初旬,一齊舉事。

    連稱曰:“主上出獵,國中空虛,吾等率兵直入都門,擁立公孫何如?”管至父曰:“主上睦于鄰國,若乞師來讨,何以禦之?不若伏兵于姑夢,先殺昏君,然後奉公孫即位。

    事可萬全也。

    ”那時葵邱戍卒,因久役在外,無不思家。

    連稱密傳号令,各備幹糧,往貝邱行事,軍士人人樂從。

    不在話下。

     再說齊襄公于十一月朔日,駕車出遊。

    止帶力士石之紛如,及幸臣盂陽一班,架鷹牽犬,準備射獵,不用一大臣相随。

    先至姑夢,——原建有離官,——遊玩竟日。

    居民饋獻酒肉,襄公歡飲至夜,遂留宿焉。

    次日起駕,往貝邱來。

    見一路樹木蒙茸,藤蘿臀郁,襄公駐車高阜,傳令舉火焚林,然後合圍校射,縱放鷹大。

    火烈風猛,狐兔之類,東奔西逸。

    忽有大象一隻,如牛無角,似虎無斑,從火中奔出,竟上高阜,蹲踞于車駕之前。

    時衆人俱往馳射,惟孟陽立于襄公之側。

    襄公顧孟陽曰:“汝為我射此丞。

    ”孟陽瞪目視之,大驚曰:“非象也,乃公子彭生也!”襄公大怒曰:“彭生何敢見我?”奪孟陽之弓,親自射之,連發三矢不中。

    那大泵直立起來,雙拱前蹄,效人行步,放聲而啼,哀慘難聞。

    吓得襄公毛骨俱竦,從車中倒撞下來,跌損左足,脫落了絲文屢一隻,被大象銜之而去,忽然不見。

    髯翁有詩曰: 魯桓昔日死車中,今日車中遍鬼雄。

     在殺彭生應化厲,諸兒空自引雕弓。

     徒人費與從人等,扶起襄公卧于車中,傳令罷獵,複回姑芽離宮住宿。

    襄公自覺精神恍惚,心下煩躁。

    時軍中已打二更,襄公因左足疼痛,展轉不寐,謂盂陽曰:“汝可扶我緩行幾步。

    ”先前墜車,匆忙之際,不知失屢,到此方覺。

    問徒人費取讨。

    ”費曰:“屢為大象銜去矣。

    ”襄公心惡其言,乃大怒曰:“汝既跟随寡人,豈不看屢之有無?若果銜去,當時何不早言?”自執皮鞭,鞭費之背,血流滿地方止。

    徒人費被鞭,含淚出門,正遇連稱引著數人打探動靜,将徒人費一索捆住,問曰:“無道昏君何在?”費曰:“在寝室。

    ”又間:“已卧乎?”曰:尚未卧也。

    連稱舉刀欲砍,費曰:“勿殺我,我當先人,為汝耳目。

    ”連稱不信。

    費曰:“我适被鞭傷,亦欲殺此賊耳。

    ”乃袒衣以背示之。

    連稱見其血肉淋漓,遂信其言,解費之縛,囑以内應。

    随即招管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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