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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回 李瓶兒私語翡翠軒 潘金蓮醉鬧葡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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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張夾批:一寫婦人。

    】西門慶慌了,急解其縛,向牝中摳出硫黃圈來,折做兩截。

    于是把婦人扶坐,半日,星眸驚閃,蘇醒過來。

    因向西門慶作嬌泣聲,【張夾批:狐媚技倆。

    】說道:“我的達達,你今日怎的這般大惡,險不喪了奴的性命!【張夾批:又自點出。

    】今後再不可這般所為,不是耍處。

    我如今頭目森森然,莫知所之。

    ”【繡像眉批:寫得慌忙恍忽,留作餘地。

    】西門慶見日色已西,連忙替他披上衣裳。

    【張夾批:披衣。

    】叫了春梅、秋菊來,收拾衾枕,同扶他歸房。

     春梅回來,看着秋菊收了吃酒的家夥,才待開花園門,【張夾批:園門二。

    】來昭的兒子小鐵棍兒從花架下鑽出來,【張夾批:百忙出下回之筍。

    】趕着春梅,問姑娘要果子吃。

    春梅道:“小囚兒,你在那裡來?”把了幾個桃子、李子與他,說道:“你爹醉了,還不往前邊去,隻怕他看見打你。

    ”那猴子接了果子,一直去了。

    春梅開了花園門回來,【張夾批:園門三。

    】打發西門慶與婦人上床就寝。

    正是:朝随金谷宴,暮伴紅樓娃。

     休道歡娛處,流光逐暮霞。

     (一)按:前評寫于光緒五年(1879)十月十七日。

     【文龍批:看完此本而不生氣者,非丈夫也。

    一群狠毒人物,一片奸險心腸,一個淫亂人家,緻使朗朗乾坤變作昏昏世界,所恃者多有幾個銅錢耳。

    錢之來處本不正,錢之用處更不端,是錢之為害甚于色之為災。

    不能打破此二關,反又從而欣羨之、思慕之,尤而則效之,其人之心術尚可問乎?其人之闱簿尚可道乎?我非故作此迂腐語也。

    天下事不慎之于始,必至鮮克有終,不及早回頭,必至無所底止。

     看書要會看,莫但看面子,要看到骨髓裡去,莫但看眼前,要看往脊背後去,斯為會看書者矣。

    雖日置此書于其側,亦何害哉?否則燒之,便(可) (二)按:後評寫于光緒六年(1880)正月十三日。

     文禹門雲:《金瓶梅》“醉鬧葡萄架”一回,久已脍炙人口。

    謂此書為淫書者以此,謂此書不宜看者亦因此。

    在省有人抽留此本,蓋亦注意在此一回也。

    去歲又将此本寄來,匆匆看過,不甚經心。

    茲值封印之期,揀得此種;信手加批,借以消遣。

     閱至此回,詳細追究,不覺啞然失笑。

    年少之人,欲火正盛,方有出焉,不可令其見之。

    聞聲而喜,見影而思;當時刻防閑,原不可使看此書也。

    即佳人才子小說,内有雲雨一回,交歡一次雲雲,亦不宜使之寓目。

    隻有四書五經、古文、《史記》,詳為講貫,以定其性情。

    迨至中年,娶妻生子,其有一琴一瑟,不敢二色終身者,此書本可不看,即看亦未必入魔。

     若夫花柳場中曾經翻過筋頭,脂粉隊裡亦頗得過便宜,浪子回頭,英雄自負,看亦可,不看亦可。

    至于閱曆既深,見解不俗,亦是統前後而觀之,固不專在此一處也,不看亦好,看亦好。

    果能不随俗見,自具心思,局外不啻局中,事前已知事後,正不妨一看再看。

    看其不可看者,直如不看,并能指出不可看之處,以喚醒迷人,斯乃不負此一看。

    見不賢而内自省,見不善如探湯,此《詩》之所以不删淫奔之詞也。

     即此一回而論,亦不過言其淫,充其量而實寫出耳。

    然尚不如《綠野仙蹤》溫如玉之與金鐘兒、周蓮之與蕙娘,更寫得慵趣如繪,不似此一味淫濫也。

    昔人雲:數見不鮮。

    又雲:見怪不怪。

    夫不鮮不怪,久視生厭矣。

    彼目光如豆,言之津津者,能勿贻笑于大雅之林乎? “在省有人抽留此本”,系指友人邵少泉購求此書相贈,“惜被鄒隽之大令抽去三本,不成全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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