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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回 潘金蓮售色赴東床 李嬌兒盜财歸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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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兩銀子來,請他歇了一夜。

    原來張二官小西門慶一歲,屬兔的,三十二歲了。

    李嬌兒三十四歲,虔婆瞞了六歲,隻說二十八歲,教伯爵瞞着。

    使了三百兩銀子,娶到家中,做了二房娘子。

    祝實念、孫寡嘴依舊領着王三官兒,還來李家行走,與桂姐打熱,【繡像眉批:争氣一場,此時安在?可悲,可涕。

    】不在話下。

    【張夾批:結了桂兒,幹父親娘總成虛幻。

    】 伯爵、李三、黃四借了徐内相五千兩銀子,張二官出了五千兩,做了東平府古器這批錢糧,逐日寶鞍大馬,在院内搖擺。

    張二官見西門慶死了,又打點了上千兩金銀,往東京尋了樞密院鄭皇親人情,對堂上朱太尉說,要讨提刑所西門慶這個缺。

    家中收拾買花園,蓋房子。

    應伯爵無日不在他那邊趨奉,把西門慶家中大小之事,盡告訴與他,【繡像眉批:吾安得抽魚腸,斷若人之舌而碎其首。

    】說:“他家中還有第五個娘子潘金蓮,排行六姐,生的上畫兒般标緻,詩詞歌賦,諸子百家,拆牌道字,雙陸象棋,無不通曉。

    又寫的一筆好字,彈的一手好琵琶。

    今年不上三十歲,比唱的還喬。

    ”【張夾批:果然正是不堪。

    】說的那張二官心中火動,巴不的就要了他,便問道:“莫非是當初賣炊餅的武大郎那老婆麼?”伯爵道:“就是他。

    占來家中,今也有五六年光景,不知他嫁人不嫁。

    ”張二官道:“累你打聽着,待有嫁人的聲口,你來對我說,等我娶了罷。

    ”伯爵道:“我身子裡有個人,在他家做家人,名來爵兒。

    等我對他說,若有出嫁聲口,就來報你知道。

    難得你娶過他這個人來家,也強似娶個唱的。

    當時西門慶大官人在時,為娶他,不知費了許多心。

    大抵物各有主,也說不的,隻好有福的匹配,你如有了這般勢耀,不得此女貌,同享榮華,枉自有許多富貴。

    我隻叫來爵兒密密打聽,但有嫁人的風縫兒,憑我甜言美語,打動春心,你卻用幾百兩銀子,娶到家中,盡你受用便了。

    ”【張夾批:以伯爵結十弟兄。

    】看官聽說,但凡世上幫閑子弟,極是勢利小人。

    當初西門慶待應伯爵如膠似漆,賽過同胞弟兄,【張夾批:一筆結玉皇廟“熱”字。

    】那一日不吃他的,穿他的,受用他的。

    身死未幾,骨肉尚熱,便做出許多不義之事。

    【繡像眉批:忠(此)輩心腸猶易知,但迷者不覺耳。

    】 正是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有詩為證:昔年音氣似金蘭,百計趨奉不等閑。

     自從西門身死後,紛紛謀妾伴人眠。

     禹門雲:西門慶在日,内而妻妾,外而親朋,隻是一個假字。

    西門慶死後,當年之假心腸,全行收起,此日之真面目,露出原形。

    此一回先結李嬌兒,次寫應伯爵,但其間情罪,卻有分别。

     李嬌兒本門戶中人,其當時之娶,錯在西門慶,面今日之嫁,錯不盡在李嬌兒。

    外則有老鸨子、桂卿、桂姐之招,内則有潘六兒、春梅、二舅之逐,雖欲再留,亦不可得,蓋有不能不然者也,其情罪尚輕。

     若應伯爵此等人,而親之近之,手足交之,心腹托之,其錯亦在西門慶,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荊棘得刺也。

    獨怪應伯爵,本為酒食而脅肩,原因财物而谄笑,此小人之常也。

    如果所求不遂,所願未償,反而噬臍,轉為翻臉,此猶小人之常也,均不足為怪。

    若西門慶之待伯爵,糊其口,果其腹,飽暖其身,安頓其家,亦可謂至矣盡矣;不知感恩,勸;何至負義,不知報德,亦何至成仇!今觀送上李嬌兒,又謀及潘金蓮,直若與西門慶義不同生,仇結隔世者,此非小人之常,實小人之變矣。

    世上焉有此等人乎?或者祝 念實(實念)、孫寡嘴之所為,尚有因由,豈其伯爵之所說哉?果如是,其罪孽深重,當于李嬌兒罪上加三等,亦不足蔽辜也。

    雖然,昔日之假,何嘗是假,今日之真,又豈是真乎 ?真形一現,假意又萌矣。

    張二官你要小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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