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洗容易幹又不占地方的薄衣服,疊成一小團塞入背囊。
除了衣服,還裝了這樣幾件東西:可以排除空氣小小疊起的四季通用睡袋、簡易洗漱用具、防雨鬥篷、筆記本和圓珠筆、能錄音的索尼MD随身聽、十多張唱片(音樂無論如何缺不得)、備用充電式電池。
大緻就這麼多了。
野營用的飲具大可不必,太重太占地方。
吃的東西可以在小超市裡買。
如此花了很長時間,終于将必需用品一覽表縮短了許多。
這個那個寫上去不少,随即勾掉。
又加進不少,又勾掉。
我覺得十五歲生日是最适合離家出走的時間。
這以前過早,以後又太晚。
為了這一天,上初中後兩年時間裡我一直努力鍛煉身體。
從小學低年級開始我就去學柔道,成了初中生後也大體堅持下來了。
但在學校裡沒參加體育俱樂部,一有時間就一個人跑馬拉松,在遊泳池遊泳,去區立攀?歡晡{?體育館用器械鍛煉肌肉,那裡有年輕教練員免費教給我正确的伸展運動方式和器械使用方法——如怎樣做才能使全身肌肉快速強勁,哪塊肌肉日常生活中使用哪塊肌肉隻能通過器械強化等等。
他們教我卧舉扛鈴的準确動作。
幸運的是我原本長得高,每天的運動又使肩部變寬,胸脯變厚。
在不相識的人眼裡,我應該足有十七歲。
如果我十五歲而看上去又隻有十五歲,那麼所到之處勢必麻煩纏身。
除去同體育館教練員的交談,除去跟隔一天上門一次的家政阿姨之間的三言兩語以及學校必不可少的幾句話,我差不多不向任何人開口。
同父親很早以前就回避見面了。
一來雖然同在一家,但活動時間段截然不同,二來父親一天之中幾乎所有時間都悶在位于别處的工作室裡。
何況,不用說我總是刻意避免同父親見面。
我上的是一所私立中學,裡面幾乎全是上流家庭或有錢人家的子女。
隻要不出大格,就能直接升入高中。
他們個個牙齒整齊、衣着幹淨、說話無聊。
在班裡我當然不受任何人喜歡。
我在自己周圍築起高牆,沒有哪個人能夠入内,也盡量不放自己出去。
這樣的人不可能讨人喜歡。
他們對我敬而遠之,并懷有戒心。
或者感到不快、時而感到懼怕也未可知。
然而,不為他人理睬這點莫如說正中我下懷,因為我必須獨自處理的事堆積如山。
休息時間我總去學校圖書室,貪婪地閱讀不止。
不過學校的課我還是聽得相當專心。
這是叫烏鴉的少年再三勸我做的。
初中課堂教的知識和技術,很難認為在現實生活中有多大用處,是這樣的。
老師也差不多全部不值一提。
這我曉得。
可你得記着:你是要離家出走的。
而那一來,日後進學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