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牌。
帽子則沒有了。
帶有紐約揚基斯标志的棒球帽。
走出賓館時戴着,現在沒戴。
或掉在哪裡,或放在某處。
算了,那種貨色哪兒都買得到。
不一會兒,我找到了背囊。
原來靠在松樹幹上。
為什麼我把東西放在那樣的地方,特意鑽進灌木叢躺倒了呢?這裡到底是哪裡呢?記憶凍得梆梆硬。
所幸好歹找到了。
我從背囊格袋裡掏出小手電筒,一晃兒确認背囊裡的東西。
似乎沒有東西不見,裝現金的小袋也好端端的。
我舒了口氣。
背起背囊,撥開或跨過灌木叢來到稍微開闊的地方。
這裡有條窄路,用手電筒照着沿路行走不遠,發現一點光亮,走進仿佛神社院内的場所。
原來我是在神社大殿後面的小樹林裡失去知覺的。
神社相當大。
院内僅一根高高豎起的水銀燈,往大殿和香資箱和繪馬匾上投灑着不無冷漠的光。
我的身影在砂石地面上長得出奇。
我在告示闆上找到神社名稱記住。
四周空無人影。
走不一會兒,碰上衛生間,邁了進去。
衛生間還算幹淨。
我把背囊從肩上卸下,用自來水洗臉,洗罷在洗手台上模模糊糊的鏡子前照臉。
臉色發青,雙頰下陷,脖梗帶泥,頭發橫七豎八。
我發覺白T恤胸口那裡沾有一塊黑乎乎的什麼。
那個什麼狀如一隻展開雙翅的大蝴蝶。
一開始我想用手拍掉,但拍不掉。
一摸,竟黏糊糊的。
為使心情鎮定下來,我有意多花時間脫下粗藍布衫,從頭頂拉掉T恤。
借着閃爍不定的熒光燈一看,方知那裡沾的是紅黑紅黑的血。
血是新的,還沒幹,量也不算少。
我湊近臉嗅了嗅,沒有味兒。
套在T恤外面的粗藍布衫上也有血濺上,但量不很大,加之布料原本是深藍色,血迹看不大清。
但白T恤沾的血則異常鮮明,活生生的。
我在洗手台将血洗去。
血和水混在一起,把白瓷盆染得鮮紅。
可是,無論怎麼“喀嗤喀嗤”用力猛洗,沾上的血迹都不肯消失。
我剛要把T恤扔進旁邊的垃圾箱,又轉念作罷。
就算扔,也得在别的什麼地方扔才好。
我把T恤狠狠擰幹裝進準備裝洗滌物的塑料袋,塞進背囊底部,又用水抹濕頭發打理幾下,從洗漱袋裡取香皂洗手。
手仍在微微顫抖。
我慢慢花時間連指間也好好洗了。
指甲裡沁了血。
透過T恤沾在胸口的血迹用濕毛巾擦去。
然後穿上粗藍布衫,扣子一直扣到脖子,底襟掖進褲帶。
為了不引人注意,我必須盡可能恢複地道的形象。
可是我驚恐至極。
牙齒不停地作響,止也止不住。
我攤開雙手看着,手也略略發顫。
看上去不像自己的手,像是一對獨立的外來活物,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