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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令狐生冥夢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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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譔者,剛直之士也,生而不信神靈,傲誕自得。

    有言及鬼神變化幽冥果報之事,必大言折之。

    所居鄰近,右烏老者,家赀巨宮,貪求不止,敢為不義,兇惡著聞。

    一夕,病卒;卒之三日而再蘇。

    人問其故,則曰:&ldquo吾殁之後,家人廣為佛事,多焚楮币,冥官喜之,因是得遠。

    &rdquo譔聞之,尤其不忿,曰:&ldquo始吾謂世間貪官污吏受财曲法,富者納賄而得圭,貧者無赀而抵罪,豈意冥府乃更甚焉!&rdquo因賦詩曰: 一陌金錢便返魂,公私随處可通門! 鬼神有德開生路,日月無光照覆盆。

     貧者何緣蒙佛力?富家容易受天恩。

     早知善惡都無報,多積黃金遺子孫! 詩成,朗吟數過。

    是夜,四燭獨坐,忽有二鬼使,狀貌獰惡,徑至其前,曰:&ldquo地府奉追。

    &rdquo譔大驚,方欲辭避,一人執其衣,一人挽其帶,驅迫出門,足不履地,須臾已至。

    見大官府若世間台、省之狀。

    二使将譔入門,遙望殿上有王者被冕據案而坐。

    二使挾譔伏于階下,上殿緻命曰:&ldquo奉命追令狐譔已至。

    &rdquo即聞王者厲聲曰:&ldquo既讀儒書,不知自檢,敢為狂辭,誣我官府!合付犁舌獄。

    &rdquo遂有鬼卒數人,牽捽令去。

    譔大懼,攀挽檻楣不得去,俄而檻折,乃大呼曰:&ldquo令狐譔人間儒士,無罪受刑,皇天有知,乞賜昭鑒!&rdquo見殿上有一綠袍秉笏者,号稱明法,禀于王曰:&ldquo此人好訐,遽爾加罪,必不肯伏,不若令其供責所犯,明正其罪,當無詞也。

    &rdquo王曰:&ldquo善!&rdquo乃有一吏,操紙筆置于譔前,逼其供狀。

    譔固稱無罪,不知所供。

    忽聞殿上曰:&ldquo汝言無罪,所謂&lsquo一陌金錢便返魂,公私随處可通門&rsquo,誰所作也?&rdquo譔始大悟,即下筆大書以供曰: 伏以混淪二氣,初分天地之形;高下三才,不列鬼神之數。

    降自中古,始肇多端。

    焚币帛以通神,誦經文以諂佛。

    于是名山大澤,鹹有靈焉;古廟叢祠,亦多主者。

    蓋以群生昏瞆,衆類冥頑,或長惡以不悛,或行兇而自恣。

     以強淩弱,恃富欺貧。

    上不孝于君親,下不睦于宗黨。

    貪财悖義,見利忘恩。

    天門高而九重莫知,地府深而十殿是列,立锉燒舂磨之狀,具輪回報應之科,使為善者勸而益勤,為惡者懲而知戒,可謂法之至密,道之至公。

    然而威令所行,既前瞻而後仰;聰明所及,反小察而大遺。

    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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