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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集卷一 寶窗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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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仲不挾貴以易娶 處州林五郎,居鄉質樸,其家頗富,無男,隻生一女,名素姐,小年患痘瘡,一眼失明。

    夫妻商議:&lsquo有女如此,當教之讀書,将來招一女婿入贅。

    &rsquo乃令入學,招黃季仲而教導之。

    季仲乃福州人,寓居其裡中。

    素姐年至十二,聰敏,無書不讀,善書算,遂令辍學而習女工。

    議親者紛然,未有成者。

    後三年,當歲夜,其母因謀於林曰:&lsquo素姐明年已十六矣,議親絕無成就。

    況夫妻年老,事當早定。

    &rsquo林曰:&lsquo吾屢思之,不若嫁與黃先生為善。

    況其人舉措溫雅,為人緊願。

    &rsquo妻曰:&lsquo事不然。

    諸處富家議親,皆不成。

    一旦與一貧儒,兼以累年守館吾家,必招外議。

    &rsquo林曰:&lsquo若招一富家之子,必不能承順吾二人。

    況渠教導之時,吾女尚幼,豈有外議?吾意決矣。

    &rsquo妻曰:&lsquo此事不可容易,須明日元旦,遍蔔諸神可也。

    &rsquo是夜,其妻忽夢所奉之神告之曰:&lsquo所謀之事,夫之言當從。

    &rsquo既覺,以夢中之語告其夫。

    夫曰:&lsquo汝夢如此,事前定,早晚須遣媒議親。

    &rsquo後令媒氏語黃,黃再四拒之,稱:&lsquo貧富不等,何敢議此?&rsquo林曰:&lsquo豈以貧富為拘,親事一成,來贅我家,義如半子,豈複患貧?可以此意言於黃秀才,事不必疑。

    &rsquo黃因諾之。

    議既憲,林謀欲分奁具。

    别立室於其居之側,令其聘而就親焉。

    黃辭曰:&lsquo今秋科舉,且容留意燈窗,未須議此。

    &rsquo是秋,黃果預鄉薦,往赴春官,即收名第,黃竟不發家書。

    林之夫妻知黃既登第,絕不得喜報,疑必為朝貴所戀,遂相怨尤。

    乃謂:&lsquo當初誤招黃郎,吾女必為它見棄。

    &rsquo其家不樂。

    一日,季仲榮歸,具袍笏拜于林氏之家。

    林之夫妻曰:&lsquo君今榮歸,雲泥已隔。

    &rsquo相與答拜。

    季仲曰:&lsquo昨荷門下維持,恩義甚厚,得至于此,何為見棄?向者僥倖,不發報書之意,無他,深恐為門下擾。

    &rsquo林之夫妻大喜,遂令畢親。

    季仲後曆榮貴,林之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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