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預享焉。
季仲事林之夫妻,不啻如敬己之父母。
生三子,長子年二十三,次子十九,兄弟同榜及第。
長子守倅,以朝奉大夫緻仕。
季子以父蔭見宣教郎。
○因兄姊得成夫婦
廣州姚三郎,家以機杼為業。
其妻雙生一男一女,女居長,狀貌無别。
其男名宜孫。
女名養姑,少時為高客子高太議親。
過聘後,女因春遊,太適見之,乃起慕妻之心。
時太年已十七矣,欲取其妻。
以女年紀未及為辭。
太因成病。
高使媒者來曰:&lsquo高郎甚危,恐因思成病,權欲取婦歸,以滿其意,貴得病愈。
&rsquo姚與約曰:&lsquo彼既有疾,而欲取妻,是速其死。
如欲畢親,此斷不可。
但欲取歸見面而慰安之,此亦從便。
&rsquo議既定,密與其妻謀曰:&lsquo不若權以養姑服飾,裝束宜孫而歸之,少慰其家。
但丁甯勿與歸房。
&rsquo及行時,宜孫年方十五,宛然與女子無異。
及到其家,入見高郎於其父母之房。
時高郎羸甚,其家乃置養姑於它房,以其室女伴之。
經月馀,高太病愈。
夫豈知養姑之來,乃宜孫假為之也,與其伴宿之女所為不善久矣。
姚恐事覺,乃促其歸,其子依依不忍離矣。
及敗露,高欲興訟,衆謂曰:&lsquo若到官,彼此有罪,則不若用交親之說為上。
&rsquo高客思之,不欲壞其女,於是從之。
時人為之語曰:&lsquo弟以姊而得婦,妹以兄而獲夫。
打合就鴛鴦一對,分明歸男女兩途。
好個風流伴侶,還它終久歡娛。
&rsquo後遂成親,二家修好,釋然如初矣。
○緻妾不可不察
昔日東京南街林三娘者,為牙婆,善談說,熟識士夫宅院,以故販雇女奴者,接踵其門。
一日,有鹽商販一女奴至,年十五六,為人潔白聰俊,舉止便捷,善解人意。
牙婆見謂客曰:&lsquo霸陵橋左張官人宅,欲得一人如此,要為裝從之用。
&rsquo乃引置其家。
張之妻一見,雅合其意。
張有女,年十七八,母令女自試其能否,女亦喜之。
議成立,名伴喜,其為皆稱女子之意,至於出入飲食,未嘗與離左右,湯沐澡浴之密,亦令伴喜侍側,甚愛惜之。
一夕,伴喜詐為夢魇之聲甚惡。
其女亟呼覺,詢其故。
應曰:&lsquo見大毛手鬼,面青眼赤,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