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訪日即抱疾甚困,邸主徙之兇肆中。
稍愈,令執繐帏維其雇直以自給。
尤善哀挽,曲盡其妙,每歌薤露之章,聞者掩泣。
適遇生父來京師,有老仆見之,告其父曰:&lsquo歌者之貌,酷似官人之子。
&rsquo父曰:&lsquo吾子以多财為盜所害。
奚至是耶?&rsquo仆乃馳往,持其袖曰:&lsquo豈非某郎乎?&rsquo遂引與俱歸。
父怒曰:&lsquo汝志行如此,汙辱吾門。
&rsquo乃将出,至曲江杏園中,鞭之數百。
斃。
父棄去。
其兇師告同黨,往痙焉。
心下微溫,經宿乃活,十旬能起。
披布裘,懸鹑百結;持破瓯,巡闾巷丐食。
一旦大雪,乞食之聲甚苦。
有一門獨啟左屝,郎娃之第也。
娃聞其聲,連步而出。
抱其頂,以繡袍擁入,長恸曰:&lsquo令子至此,我之罪也。
&rsquo姥怒曰:&lsquo當逐出,奈何令至此?&rsquo娃曰:&lsquo此良家子,昔驅高車,持金到我家,一旦蕩盡。
母子互設詭計,逐之,令其失志,不齒人偷。
欺天負人,神明不佑。
今姥年六十,願計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贖我身。
當與此子别蔔所居。
&rsquo姥因許之。
乃以數百金稅一僻居,與生沐浴,先為湯粥,通其腸;次以酥乳潤其髒。
徐以水陸之馔而奉養之。
将理終歲,生勝如前。
娃曰:&lsquo體已康矣,志已壯矣。
可溫習藝業,以志于學。
&rsquo俾夜作晝,娃常偶坐。
二歲而業大就。
娃曰:&lsquo未。
&rsquo更一年,曰:&lsquo可行矣。
&rsquo遼登甲科。
又應直言極谏,居第一,授成都府參軍。
娃曰:&lsquo今日之事,複子本軀,某不負矣。
願歸,君當結援鼎族,無自黩也。
送子至劍門,當回。
&rsquo既至劍門,生父拜成都府尹。
旬日,父至。
生投刺谒之,父見其祖父官諱,大驚,恸哭曰:&lsquo吾與爾父子如初。
&rsquo生具陳本末。
父問娃安在?曰:&lsquo送某至此,當令複還。
&rsquo父曰:&lsquo不可。
&rsquo築别館以處,備六禮以迎之。
娃婦道甚脩。
自後,生之父母殁,持孝甚至。
有靈芝産於倚廬,一歲三秀。
又有白燕巢其甍。
生具遷清顯。
娃封濟國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