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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回 王六兒說事圖财 西門慶受贓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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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擁狂瀾浪正颠,  孤舟斜泊抱愁眠, 離嗚叫切寒雲外,  驿鼓清分旅夢邊, 詩思有添池草綠,  河船天約晚潮升, 憑虛細數誰知己,  惟有故人月在天。

    」 此一首詩,單題塞北以車馬為常,江南以舟楫為便。

    南人乘舟,北人乘馬,蓋可信也。

    話說江南楊州廣陵城内,有一苗員外,名喚苗天秀。

    家有萬貫資财,頗好詩禮。

    年四十歲,身邊無子。

    止有一女,尚未出嫁。

    其妻李氏,身染痼疾在床。

    家事盡托與寵妾刁氏,名喚刁七兒,原是楊州大馬頭娼妓出身。

    天秀用銀三百兩,娶來家納為側室,寵嬖無比。

    忽一日,有一老僧在門首化緣,自稱是東京報恩寺僧,因為堂中缺少一尊鍍金銅羅漢,故雲遊在此,訪善紀錄。

    天秀問之不吝,即施銀五十兩與那僧人。

    僧人道:「不消許多,一半足以完備此像。

    」天秀道:「吾師休嫌少,除完佛像,餘剩可作齋供。

    」那僧人問訊緻謝,臨行向天秀說道:「員外左眼眶下有一道白氣,乃是死氣,主不出此年,當有大災殃;你有如此善緣與我,貧僧焉乃不預先說與你知?今後随有甚事,切勿出境。

    戒之!戒之!」言畢,作辭天秀而去。

    那消半月,天秀偶遊後園,見其家人苗青,平白是個浪子,正與刁氏在亭側相倚私語,不意天秀卒至,躲避不及。

    看見不由分說,将苗青痛打一頓,誓欲逐之。

    苗青恐懼,轉央親鄰,再三勸留得免,終是切恨在心。

    不期有天秀表兄黃美,原是楊州人氏,乃舉人出身,在東京開封府做通判,亦是博學廣識之人也。

    一日差人寄了一封書來楊州與天秀,要請天秀上東京,一則遊玩,二者為謀其前程。

    苗天秀得書不勝歡喜,因向其妻妾說道:「東京乃辇毂之地,景物繁華所萃。

    吾心久欲遊覽,無由得便。

    今不期表兄書來相招,實有以大慰平生之意。

    」其妻李氏便說:「前日僧人相你面上有災厄,囑付不可出門。

    且此去京都甚遠,況你家私沉重,抛下幼女病妻在家,未審此去前程如何,不如勿往為善。

    」天秀不聽,反加怒叱,說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間,桑弧逢失,不能遨遊天下,觀國之光,徒老死牖下無益矣!況吾胸中有物,囊有餘資,何愁功名之不到手?此去表兄必有美事于我,切勿多言!」三人于是分付家人苗青,收拾行李衣裝,多打點兩廂金銀,載一船貨物,帶了兩個家童并苗青來上東京,取功名如拾芥,得美職猶唾手。

    囑付妻妄守家值日。

    起行正值秋末冬初之時,從楊州馬頭上船,行了數日到徐州洪,但見一派水光,十分陰惡: 「萬裡長洪水似傾,  東流海島若雷鳴; 滔滔雪浪令人怕,  客旅逢之誰不驚!」 前過地名陝灣,苗員外見看天晚,命舟人泊住船隻。

    也是天數将盡,合當有事,不料搭的船隻,卻是賊船,兩個艄子皆是不善之徒。

    一個姓陳,名喚陳三,一個姓翁,乃是翁八。

    常言道:「不着家人,弄不得家鬼。

    」這苗青深恨家主苗天秀。

    日前被責之仇,一向要報無由。

    口中不言,心内暗道:「不如我如此如此,這般這般,與兩個艄子做一路,拿得将家主害了性命,推在水内,盡分其财物。

    我這一回去,再把病婦謀死。

    這分家私,連刁氏都是我情愛的。

    」正是: 「花枝葉下猶藏剌,  人心怎保不懷毒!」 這苗青由是與兩個艄子密密商量說道:「我家主皮廂中還有一千兩金銀,二千兩段疋,衣服之類極廣。

    汝二人若能謀之,願将此物均分。

    」陳三、翁八笑道:「汝若不言,我等不瞞你說,亦有此意久矣!」是夜天氣陰黑,苗天秀與安童在中艙睡,苗青在艙後。

    将近三鼓時分,那苗青故意連叫有賊。

    苗天秀從夢中驚醒,便探頭出艙外觀看。

    被陳三手持利刀,一下剌中脖下,推在洪波蕩裡。

    那安童正要走時,乞翁八一悶棍打落于水中。

    三人一面在船艙内,打開廂籠,取出一應财帛金銀并其段貨衣服,點數均分。

    二艄便說:「我哥若留此貨物,必然有犯。

    你是他手下家人,載此貨物到于市店上發賣,沒人相疑。

    」因此二艄盡把皮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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