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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八十八 孔穆崔柳楊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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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诏學士。

    嘗夜召對子亭,燭窮而語未盡,宮人以蠟液濡紙繼之。

    從幸未央宮,帝駐辇,曰:“朕有一喜,邊戍賜衣久不時,今中春而衣已給。

    ”公權為數十言稱賀,帝曰:“當賀我以詩。

    ”宮人迫之,公權應聲成,文婉切而麗。

    诏令再賦,複無停思,天子甚悅,曰:“子建七步,爾乃三焉。

    ”常與六學士對便殿,帝稱漢文帝恭儉,因舉袂曰:“此三澣矣!”學士皆賀,獨公權無言。

    帝問之,對曰:“人主當進賢退不肖,納谏诤,明賞罰。

    服澣濯之衣,此小節耳,非有益治道者。

    ”異日,與周墀同對,論事不阿,墀為惴恐,公權益不奪,帝徐曰:“卿有诤臣風,可屈居谏議大夫。

    ”乃自舍人下遷,仍為學士知制诰。

     開成三年,轉工部侍郎。

    召問得失,因言:“郭旼領邠甯,而議者頗有臧否。

    ”帝曰:“旼,尚父從子,太皇太後季父,官無玷郵,自大金吾位方鎮,何所更議?”答曰:“旼誠勳舊,然人謂獻二女乃有是除,信乎?”帝曰:“女自參承太後,豈獻哉?”公權曰:“疑嫌間不可戶曉。

    ”因引王珪谏廬江王妃事。

    是日,帝命中官自南内送女還旼家。

    其忠益多類此。

    遷學士承旨。

     武宗立,罷為右散騎常侍。

    宰相崔珙引為集賢院學士,知院事。

    李德裕不悅,左授太子詹事,改賓客。

    累封河東郡公,複為常侍,進至太子少師。

    大中十三年,天子元會,公權稍耄忘,先群臣稱賀,占奏忽謬,禦史劾之,奪一季俸,議者恨其不歸事。

    鹹通初,乃以太子太保緻仕。

    卒,年八十八。

    贈太子太師。

     公權博貫經術,于《詩》、《書》、《左氏春秋》、《國語》、莊周書尤邃,每解一義,必數十百言。

    通音律,而不喜奏樂,曰:“聞之令人驕怠。

    ”其書法結體勁媚,自目一家。

    文宗嘗召與聯句,帝曰:“人皆苦炎熱,我一愛一夏日長。

    ”公權屬曰:“薰風自南來,殿閣生微涼。

    ”它學士亦屬繼,帝獨諷公權者,以為詞情皆足,命題于殿壁,字率徑五寸,帝歎曰:“鐘、王無以尚也!”其遷少師,宣宗召至禦座前,書紙三番,作真、行、草三體,奇秘,賜以器币,且诏自書謝章,無限真、行。

    當時大臣家碑志,非其筆,人以子孫為不孝。

    外夷入貢者,皆别署貨貝曰:“此購柳書。

    ”嘗書京兆西明寺《金剛經》,有鐘、王、歐、虞、褚、陸諸家法,自為得意。

    凡公卿以書贶遺,蓋钜禹,而主藏奴或盜用。

    嘗貯杯盂一笥,縢識如故而器皆亡,奴妄言叵測者,公權笑曰:“銀杯羽化矣!”不複诘。

    唯研、筆、圖籍,自鐍秘之。

     子華,公綽諸父也。

    始辟嚴武劍南府,累遷池州刺史。

    代宗将幸華清宮,先命完葺,欲以子華為京兆少尹,尹惡其剛方,沮解之,遂為昭應令、檢校金部郎中、修宮使。

    設棘圍于市,徇邑中曰:“民有得華清瓦石材用,投圍中,逾三日不還者死。

    ”不終日,已山積矣,營辦略足。

    宰相元載有别墅,以奴主務,自稱郎将,怙勢縱暴,租賦未嘗入官。

    子華因奴入谒,收付獄,劾發宿罪,杖殺之,一邑震伏。

    載不敢怨,遣吏厚謝。

    預知其終,自為墓銘。

     子公器、公度。

    公度善攝生,年八十餘,有強力。

    常雲:“吾初無術,但未嘗以氣海暖冷物,熟生物,不以元氣佐喜怒耳。

    ”位光祿少卿。

    公器生遵,遵生燦,别有傳。

     楊于陵,字達夫,本漢太尉震之裔。

    父太清,倦宦,客河朔,死安祿山之亂。

    于陵始六歲,間關至江左,逮長,有奇志。

    十八擢進士,調句容主簿。

    節度使韓滉剛嚴少許可,獨奇于陵,謂妻柳曰:“吾求佳婿,無如于陵賢。

    ”因以妻之。

    辟鄂嶽、江西使府。

    滉居宰相,領财賦,權震中外。

    于陵随府罷,避親不肯調,退廬建昌,以文書自娛樂。

    滉卒,乃入為膳部員外郎。

    以吏部判南曹,選者恃與宰相親,文書不如式,于陵駁其違,宰相怒,以南曹郎出使吊宣武軍。

    未幾,遷右司郎中,換吏部,出為绛州刺史。

    德宗雅聞其名,留拜中書舍人。

    時京兆李實恃恩暴橫,于陵與所善許孟容不離附,為所谮短,徙秘書少監。

    帝崩,宣遺诏于太原、幽州,節府獻遺無所納。

    拜華州刺史,遷浙東觀察使。

    越人饑,請出米三十萬石抍贍貧民,政聲流聞。

     入為京兆尹。

    先是,編民多竄北軍籍中,倚以橫闾裡。

    于陵請限丁制,減三丁者不得著籍,一奸一人無所影賴,京師豪右大震。

    遷戶部侍郎。

    元和初,牛僧孺等以賢良方正對策,于陵被诏程其文,居第一,宰相惡其言,出為嶺南節度使。

    辟韋詞、李翺等在幕府,咨訪得失,教民陶瓦易蒲屋,以絕火患。

    監軍許遂振者,悍戾貪肆,憚于陵,不敢撓以私,則為飛語聞京師,憲宗不能無惑,有诏罷歸。

    遂振領留事,笞吏剔抉其贓,吏呼曰:“楊公尚拒他方賂遺,肯私官錢邪?”宰相裴垍亦為帝别白言之,乃授吏部侍郎,而遂振終得罪。

     初,吏部程判,别诏官參考,齊抗當國,罷之。

    至是,尚書鄭餘慶移疾,乃循舊制。

    于陵建言:“他官但第判能否,不知限員,有司計員為留遣之格,事不相謀,莫如勿置。

    ”于是有诏三考官止較科目選,至常調悉還吏部。

    又請修甲曆,南曹置别簿相檢實,吏不能為一奸一。

    始奏選者納直給符告,居四年,凡調三千員,時謂為适。

     以兵部兼禦史大夫,判度支。

    王師讨淮西,于陵用所親為供軍使,主唐、鄧,而高霞寓騰牒度支,以饷道乏。

    及戰敗,诏責之,指以為言。

    帝怒,貶于陵郴州刺史。

    徙原王傅,複以戶部侍郎知吏部選。

    李師道平,诏宣慰淄青。

    朝廷始議分其地,而劉悟節度滑州,未出郓,于陵趣使上道。

    還奏,帝悅其能。

    會浙西觀察使李Yan死,皇甫镈素忌于陵,薦以代翛,帝不之可。

    穆宗立,遷戶部尚書,為東都留守。

    數上疏乞身,不許。

    授太子少傅,封弘農郡公。

    俄以尚書左仆射緻仕,诏賜實俸,讓不受。

    于陵器量方峻,進止有常度,節一操一堅明,始終不失其正,時人尊仰之。

    太和四年卒,年七十八。

    冊贈司空,谥曰貞孝。

     四子:景複仕至同州刺史,紹複中書舍人,師複大理卿,中子嗣複位宰相,自有傳。

     馬總,字會元,系出扶風。

    少孤窭,不妄交遊。

    貞元中,辟署滑州姚南仲幕府,監軍薛盈珍誣南仲不法,總坐貶泉州别駕。

    盈珍入用事,福建觀察使柳冕希旨欲誅之,會刺史穆贊保護,乃免。

    徙恩王傅。

     元和中,以虔州刺史遷安南都護,廉清不撓,用儒術教其俗,政事嘉美,獠夷安之。

    建二銅柱于漢故處,镵著唐德,以明伏波之裔。

    徙桂管經略觀察使,入為刑部侍郎。

    十二年,兼禦史大夫,副裴度宣慰淮西。

    吳元濟禽,為彰義節度留後。

    蔡人習僞惡,相掉讦,犷戾有夷貊風。

    總為設教令,明賞罰,磨治洗汰,其俗一變。

    始奏改彰義為淮西,尋擢拜淮西節度使,徙忠武,改華州防禦、鎮國軍使。

    李師道平,析郓、曹、濮等為一道,除總節度,賜号天平軍。

     長慶初,劉總上幽、鎮地,诏總徙天平,而召扌怱還,将大用之。

    會總卒,穆宗以郓人附賴總,複诏還鎮。

    二年,檢校尚書左仆射,入為戶部尚書。

    總笃學,雖吏事倥偬,書不去前,論著頗多。

    卒,贈右仆射,谥曰懿。

     贊曰:巢父恃正義,觸群不肖,謀不以權,遂喪其身。

    甯、邠皆所謂邦之司直者,後世卒蕃衍。

    公綽仁而勇,于陵方重,總沈懿,皆有大臣風,才堪宰相而用不至,果時有不幸邪?穆、崔、柳代為孝友聞家,君子之澤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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