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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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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京副留守李處能坐累誅。

    南京留守郭藥師、河東南路步軍都總管蕭某皆下獄,既而獲免。

    處能,燕人,遼宰相俨之子,宣和末,自平州來歸,拜延康殿學士,賜姓名趙敏修;金人交燕,複取以去。

    宗翰以藥師家富于财,謂其可以動衆,悉奪而囚之。

     宗翰次室蕭氏,本天祚之元妃,希尹殺之,謂宗翰曰:“彼與兄實為仇雠,然忍死事兄者,蓋有待也。

    今事既不成,它日帷間,寸刃不測,可以害兄矣。

    希尹以愛兄故擅殺之。

    ”宗翰泣謝。

    于是宗翰令諸路盡殺契丹。

     金主聞伊都叛,未至燕而歸。

    大赦。

     彰德軍節度副使高景山告知相州杜充陰通江南。

    先是充之孫自南方逃歸,充不告官而擅納之,遂下元帥府掠治。

    宗翰問之曰:“汝欲歸江南邪?”充曰:“元帥敢歸江南,監軍敢歸江南,惟充不敢歸也。

    ”諸帥相顧而笑。

    逾年乃釋。

     冬,十月,戊子朔,置孳生馬監于饒州,命守臣提領,括神武諸軍及郡縣官牧馬隸之,仍選使臣五人專主其事。

     時言者以為“軍旅之事,馬政為急;多事以來,國馬為強敵所侵,盜賊所有,其在諸軍者無幾。

    乞講求孳生之利,于江東、西擇水草善地,置地以牧之。

    ”故有是命。

     辛卯,朝議以坑治所得不償所費,悉罷監官,以縣令領其事。

    至是江東轉運副使馬承奏存饒、信二州銅場,許之。

    二場皆産膽水,浸鐵成銅。

    元祐中,始置饒州興利場,歲額五萬馀斤。

    紹聖三年,又置信州鉛山場,歲額三十八萬斤。

    其法以斤鐵排膽水槽中,數日而出,三煉成銅,率用鐵二斤四兩而得銅一斤雲。

     癸巳,诏湖北安撫司後軍統制官顔孝恭以所部還鄂州。

    孝恭初奉诏讨石陂軍賊餘照,照為官軍所殺,其次李寶等百馀人皆就招。

     戊戌,呂頤浩言:“建康米鬥不及三百,欲于鎮江上下積粟三十萬斛,以助軍用。

    ”帝曰:“若精選兵十五萬,分為三軍,何事不成!祖宗取天下,兵數不過如此。

    ” 庚子,直徽猷閣淩唐佐為僞齊所殺。

     初,唐佐既降,劉豫因以唐佐知歸德府。

    有尚書郎李亘者,乾封人,建炎末避地不及,豫使守大名。

    時通問副使宋汝為亦以豫命同知曹州。

    三人素相厚,汝為知豫無改悔意,與唐佐等疏其虛實,遣人持蠟書告于朝。

    唐佐、亘募得卒劉全、宋萬、僧惠欽,汝為募民王現、邵邦光,皆十馀往返。

    尚書左仆射呂頤浩之過常州也,得唐佐從孫憲,授保義郎、閤門祗候,俾持帛書遺之。

    憲至睢陽,唐佐妻田氏使與館客張約同食,憲疑不出,田氏曰:“無傷也。

    ”既而為約所告,豫遣人捕唐佐并其家至京師,憲走得免。

    唐佐谏豫,責以大義,豫怒,斬唐佐于境上,下令曰:“唐佐結連江南謀反,斬首号令。

    其家屬當從坐,貸死,送颍昌府拘管。

    ”時全、萬、惠欽為邏者所得,事洩、亘亦坐誅。

    先是武顯大夫孫安道為應天府兵馬钤轄,城陷,不得歸,後謀挺身還朝,為人所告而死。

    事聞,贈安道忠州刺史;為亘立祠,名愍忠。

     丁未,以孟冬薦飨太廟于溫州。

    是月也,先祫祭。

    祠部員外郎、神主神禦提點向宗厚言:“祭不欲數,乞用故事權罷時享。

    ”禮官援《政和五禮新儀》,不從。

    于是裕祭、孟飨薦新、朔祭兼行于一月之間,非故事也。

     己酉,诏:“帥臣、統兵官以公使酒酤賣者,取旨論罪。

    ” 先是李綱為湖廣宣撫使,請于所在州軍造酒,許之。

    及是呂頤浩因進呈言:“茶鹽榷酤,今日所仰養兵。

    若三代井田、李唐府兵可複,則此皆可罷。

    不然,财用舍此何出?”朱勝非曰:“榷酤自漢武時因兵興而有。

    ”帝曰:“行之千馀年,不能改革,可見久長之利。

    ”胡有是旨。

     诏湖北安撫使劉洪道、知鼎州程昌寓并力招捕湖寇楊太。

     時太據洞庭,有衆數萬,又有周倫、楊欽、夏誠、劉衡之徒,大造車船及海鳅船,多至數百。

    車船者,置人于前後,踏車進退,每舟載兵千馀人。

    又設拍竿,長十馀丈,上置巨石,下作辘轳,遇官軍船近,即倒拍竿擊碎之,官軍以此辄敗。

    大率車船如陸戰之陳兵,海鳅如陸戰之輕兵。

    又,倫、欽雖各有寨,而專倚舟以為強,誠、衡雖各有舟,而專倚寨以為固,此其所恃也。

    韓世忠之在湖南也,遣使臣朱實往招之,太不聽命。

    至是昌寓以奏,乃命趣捕之。

     是月,尚書右仆射朱勝非上經營淮北五事,一謂:“國家屯軍二十萬,月費二百萬缗,倘無變通,必緻坐困。

    逆豫方行什一稅法,聚以資敵,若王師不出,豫計得行。

    今當渡江取彼所積以實邊圉,淮南既實,民力自寬。

    ”二謂:“逆豫招到淮北山寨及知名賊二十六項,所以然者,彼謂官兵不敢出,逆賊能驟來耳。

    宜分為三軍,聲言取徐、邳而實取淮陽,聲言趣京師而實取陳、蔡,聲言入濱海而實取青、密,使豫聞之,必分兵拒守,然後大軍出廬、壽,直搗宋、亳,豫必成擒矣。

    ”三:“慮賊并力南下,今敵使既行,未有要約,不若先破豫兵,去其一助。

    ”四:“大軍一出,所得金帛,當明谕将帥,悉以賞軍。

    ”五:“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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