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為金人所殺。
倫留居河間六年,至是金人欲用為河間、平、灤三路都轉運使。
倫曰:“奉使而來,非降也。
大宋之臣,豈受大金爵祿耶!”金遣使來趣,倫又不受。
金人杖其使,俾缢殺之;倫冠帶南向,再拜恸哭,乃就死。
未幾,其子述使北人訪其骨,得之以歸。
其後帝嘗語宰執曰:“倫雖不矜細行,乃能死節,此為難也。
”
丁卯,诏上津、豐陽二縣隸金州。
辛未,封普安郡王婦郭氏為鹹甯郡夫人,給内中俸。
癸酉,侍禦史李文會試禦史中丞,右司谏詹大方試右谏議大夫。
戍寅,内出鎮圭付國子監,以奉文宣王。
左朝奉大夫、秘閣修撰趙子偁卒。
诏侍從台谏集議普安郡王當持何服,議者張澄、李文會、秦熺、周三畏、王奂、劉才邵、詹大方、張叔獻、段拂、何若、遊操奏:“檢照《國朝會要》,嘉祐四年九月,诏使臣、内殿崇班、太子率府率以上遭父母喪,并聽解官行服,宗室解官給俸。
所有普安郡王持服,乞依故事。
”
瀛海軍承宣使、知閤門事、充金報謝副使鄭藻,改鎮東軍承宣使。
二月,癸未,金主如東京。
辛卯,複置教坊,凡樂工四百有十六人,以内侍充钤轄。
丙申,給事中兼權直學士院楊願等送伴北使還,入對。
自是率如之。
金主次春水。
丁酉,回鹘遣使于金。
丙午,左通奉大夫、參知政事萬俟禼,依前官提舉江州太平觀。
先是禼使金還,大師秦桧假金人語,以數十言囑禼奏于上,禼不可。
他日,奏事退,桧坐殿廬中批上旨,辄除所厚官吏钤紙尾進,禼拱手曰:“偶不聞聖語。
”卻不視。
桧大怒,自是不交一語。
禦史中丞李文會,右谏議大夫詹大方,即奏禼黩貨營私,窺搖國是,禼再上章求去;帝命以資政殿學士出守。
及入謝,問勞甚悉。
桧愈怒,給事中楊願因封還錄黃,乃有是命。
同知大宗正事士〈禾刍〉,請宗學生以百員為額,大學生五十,小學生四十,職事人各五人,從之。
己酉,資政殿學士、新知紹興府樓炤入見,即日除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加政事。
軍器監陳康權尚書吏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李若谷權工部侍郎,以将出使也。
三月,丁卯,改岷州為西和州,與階、成、鳳州皆隸利路。
己巳,帝幸太學,祗谒先聖,止辇于大成殿門外,步趨升降。
退,禦敦化堂,命禮部侍郎秦熺執經,國子司業高闶講《易·泰卦》,權侍郎、正刺史已上并與。
坐講畢,賜諸生席于庑下,啜茶而退,遂幸養正、持志二齋,觀諸生肄業之所。
賜闶三品服,熺與學官皆遷官,諸生授官、免解、賜帛如故事。
壬申,國子司業兼崇政殿說書、資善堂贊讀高闶權尚書禮部侍郎。
禦史中丞李文會言:“建甯軍承宣使、提舉江州太平觀解潛,本趙鼎之客,不從和議:及和議之效既著,居常不樂。
明州觀察使、浙西馬步軍總管辛永宗,好撰造言語,變亂是非。
二人者,守官寄居,皆在平江沖要之地,倡為異說,恐使命往來,傳聞失實,旋緻疑惑,誠為未便。
”诏永宗移湖南副總管;潛責濠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
庚辰,诏:“諸軍應有刻闆書籍,并用黃紙印一帙,送秘書省。
”
夏,四月,癸未朔,葬柔福公主。
主既死,從梓宮者以其骨歸,至是葬之。
丙戍,命太師秦桧提舉制造常儀,诏有司求蘇頌遺法來上。
帝謂桧曰:“宮中已制成小範,可以窺測,日以晷度,夜以樞星為則。
蓋樞星,中星也。
非久降出,用以為式,但廣其尺寸爾。
”遂命内侍邵谔專主其事。
将作監丞蘇籀,請取近世儒臣所著經說,集而成編,以補唐之《正義》阙遺。
帝谕秦桧曰:“此論甚當,若取其說之善者頒諸學宮,使學者有所宗師,則為王安石、程頤之說者不緻紛纭矣。
”
戊戍,權吏部侍郎陳康伯為報金賀生辰接伴使,容州觀察使、知閤門事曹勳副之。
自是歲為例。
庚子,軍器監丞蘇策,請遠方之民委有孝行者,令州縣以聞,乞行旌表,诏申嚴行下。
五月,辛亥朔,金主如薰風殿。
甲寅,将作監米友仁權尚書兵部侍郎。
甲子,資政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樓炤罷。
禦史中丞李文會,右谏議大夫詹大方,論炤素無繩檢,交結蔡京,亟改京秩,其帥紹興,不恤國事,溺愛二倡。
诏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乙醜,禦史中丞兼侍讀李文會言:“權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高闶,初為蔡翛之客,媚蔡京以求進;複錄程頤之學,徇趙鼎以邀名。
權工部侍郎王師心,奉使大金,專務嗜利。
起居舍人吳秉信,機巧便利,專結樓炤。
此三人者,若久在朝,必害至治。
”诏以闶知筠州,師心知袁州,秉信知江州。
先是帝在經筵,常謂闶曰:“向來張九成嘗問朕:‘《左氏傳》載一事或千馀言,《春秋》隻一句書之,何也?’朕答之